時薇莫名其妙地看向鏡子,這才看清此刻的自己——淋淋的頭發一綹一綹的,平日里白得發的皮被凍得發紅,像個落湯一樣,狼狽又難看。
尷尬。此刻好丑。
等等,所以穆辰剛才的話,就是□□的嘲諷吧……這個轉學生,真是腹黑。
穆辰從衛生間里拿出一條干巾扔給時薇,指了指地上的拖鞋:“拖鞋和巾送你,傘借你,明天還我,你可以走了。”
時薇接住巾,將巾鋪展開來頭發,一邊頭發一邊穿拖鞋,沉默許久之后,才問了一句:“我能先不走麼?”
不想回家,也不知道去哪。
的聲音很輕,小到聽不見,可穆辰還是聽清了,他似乎并不意外會這麼問:“隨你。”
說完,他沒再管,徑直進了臥室。時薇頓了下,決定先坐在沙發上干頭發,頭發的同時也在打量著這間房子,簡潔大氣的裝修,主調是黑白,就像他的主人一樣。
穆辰的有點毒……可人好像不壞啊。
完頭發后無事可做,進到臥室里,發現穆辰在看書,也隨手從書架了一本看,《時間簡史》?看不懂。
穆辰沒理,似乎做什麼他都不關心,還是時薇主問他:“那個,最近教育局檢查,學校不上晚自習,我可以晚上來你家寫作業麼,10點左右我就回家,我請你喝茶。”
是真的不想在家里待著,夠了偏心的父母。
燈下,時薇的頭發已經半干,眉眼間帶著渾然天的意,冷白皮讓顯得純凈無暇,穆辰黑眸靜靜地看著,拒絕的話到邊變了:“隨意。”
這就是答應了?
時薇眉眼彎彎地笑起來,即使年,的已經奪人心魄:“謝謝你啊,穆辰。”
穆辰不再看:“別吵。”
后來的日子里,時薇便時常去穆辰家,他們晚上會一起寫作業、看書……時薇家里的缺讓一直求著被,所以深諳如何討男孩子的歡心,怎麼笑能讓男生心,時不時地穆辰,發現穆辰被的反應也很有趣,就喜歡看穆辰按捺著的忍樣子。
也逐漸發現,穆辰吃不吃,看上去高冷,其實是個狼狗,就喜歡這樣的他,喜歡他表面嫌棄,其實每個作都對暗藏著無限縱容,也喜歡他的區別對待。
那時學校里的同學都發現,只有時薇能讓穆辰變得溫和,也只有而已。
現在想想,在穆辰家的那段日子,竟是時薇記憶里最好也最純粹的時。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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