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後,總要不自覺地停下來,整理一下前段時間的得與失,得大於失證明這段時間沒有浪費,欣喜若狂的準備下一段旅途。
失大於得則證明這段時間全活到狗上去了,恨不的時空倒轉重活一回。世上沒有後悔藥,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來。哪怕你比劉翔跑的還快。這是人生在世的一條普世法則。世上真的沒有例外嗎?在這個連牛頓定律都可推翻的時代,有一兩件超科學的事,也就有可原了。
雲燁剛吃了後悔藥,只是藥效猛烈了一些,所以當他發現自己赤luó的站在荒野上,除了發呆,還是發呆。
荒原很,碧綠的草毯從腳下一直鋪到視野的盡頭,草叢間偶爾出的幾朵野花,更給這張草毯增添了幾分豔。
“撲棱棱”一隻野從草叢中竄起,驚得雲燁打了一個趔趄,這才從茫然中驚醒。
眼睛恢復靈,神志也從懵懂中還復清醒。“這是哪?”雲燁問自己。
十分鐘前,自己還揹著揹包在戈壁上搜尋那兩個失蹤的老外,現在卻著子,站在草原上。這已經超出他能理解的範圍,看看頭上炙熱的太,還是悉的樣子,
雲燁確定自己還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樹,零散的槐樹,靜靜的夾雜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間,這讓他心緒大定。
既然在西北,就沒甚麼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幾步路而已。雲燁估計自己遇到了傳說中的蟲,從紙的正面走到反面罷了,沒走出紙張範圍純屬走運。
在這西北荒原上討生活已經十五年了,見過沙暴,遇到過泥石流,見識過流沙,到過狼羣,被大螞蟻咬過。神經早已堅韌非常,現在遇到蟲,也就見怪不怪了。風吹過,遍生寒。
五月的西北還不到讓人腚跑的溫度,他記得出來前,自己在第六個飲水點補水,見到水潭底有金閃過,以爲是天然金塊,手去撈,才被一巨大的吸力弄到這裡來的。
怪不得貪婪是人的原罪,雲燁狠狠地了右手一下,讓你貪,這下闖禍了吧。
捂著重點部位四尋找水潭,在繞到第四圈時,“嘩嘩”地流水聲終於傳進耳朵,大喜之下,三兩步蹦到水邊,只見一沁澈的溪流緩緩地在草叢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會,已到小溪源頭,一堆罩在小溪出口,隨水波上下翻滾。
雲燁收回了自己所有的服,包括鞋,甚至還有一隻平底鍋,那是雲燁用來煮方便麪的。擰乾服,攤開晾在旁邊的小樹上,雲燁長長舒了一口氣,終於不用奔了。如果再把揹包還給我,便再無所求。
雲燁攤開雙手,看著這雙白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這本就不是一雙人的手,他早就發現這個問題了,只是極力不去想,反手抓過披散在肩上的頭髮,用力扯了扯,生疼,這不是夢。轉頭看著水中那張悉的稚面孔,雲燁覺得事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簡單。
生存是第一位的,曠野中你可以不穿服,但絕不能不穿鞋子,奔跑這一來自祖先的傳本能,雖然笨拙,卻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
雲燁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個安全的宿營地,抱著最渺茫的希,他強自忍著來自心的恐懼,盯著泉水希老天開眼,把揹包還給自己。
這是一片從沒有人到過楚地,洪荒的氣息籠罩著這片靜謐的土地,雲燁知道自己只是一個機械技師,如果想在這裡活下來,就絕不能缺裝備,只有拿到裝備自己纔能有食,才能靠工讓這十四五歲的活下來。
雲燁甩了甩腳上沉重的翻皮靴,溼漉漉的皮靴套在腳上說不出的難,每走一步,都會發出:“撲哧,撲哧”的聲音,手上握著一蛋的木,不時草叢兩下,給自己壯膽。
滿天神佛似乎聽到他訴求,自出水口飄出一條綠的帆布帶,雲燁眼睛一亮,俯抓住帶子,用力往外拉,只聽嘩啦一聲響,半人高的揹包從水中竄了出來,雲燁死死地抱住揹包,這就是命啊!他反手出工兵鏟,心頭大定。
在小溪不遠有一片紅砂巖,上面寸草不不生,雲燁把場地轉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塊平地,紅砂巖被太烤得滾燙,他把溼服撲在石頭上,相信用不了一個小時,服就會被烤乾。
帳篷支起來,四面留出空隙,讓熱風帶走帳篷的溼氣。在檢查過全套裝備完好,雲燁長長舒了一口氣。
對於定位儀他早就不抱希,越是的東西,越容易損壞,這是常識,指北針依然頑固的指向北方,哪怕裡面灌滿了水,在地圖上用線法確定位置後,他驚奇地發現,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沒發生任何改變。這怎麼可能?難道指北針壞了?
在觀察過植後,雲燁否定了指北針壞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強大的山寨手機沒任何信號,著遠山的廓,除了長滿了樹,這不就是那荒涼的戈壁嗎?
蟲沒有改變我的位置,卻改變了時間嗎?
雲燁把頭埋在雙膝間,頭大如鬥,心如麻。“穿越”這個詞他一直以爲是小說家創造出來的詞,現在生生地發生在自己上。
雲燁一直以爲,自己是一個家的人,母親,老婆,兒子構自己心頭最堅固的堡壘。如果只是距離的麻煩,他不認爲是麻煩,哪怕在火星上,他也會綁架小綠人讓他們送自己回家。現在不是距離,而是茫茫的一千餘年。
西北,不,準確地說隴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後的事,氣候的急劇變化,人口的急劇膨脹,造了生態的大災難。作爲隴中人,雲燁比別人更清楚這滿眼的綠代表著什麼。
“現在是唐?還是漢?甚至是秦?千萬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個小人,擔不起太大的責任。”
雲燁語無倫次地喃喃自語。
空氣是純淨的,景是麗的,就連邊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雲燁邊的影裡安他。
嘩嘩的溪水帶走了殷紅的漬,雲燁兩眼放地看著碩的兔子,肚子早了。
雲燁大口嚼著味的兔,油脂不時從角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燒,太已經落山,漫天的紅霞在山巔,大大小小的歸鳥投向遠的森林。
雲燁不悲從心來,抱著半隻烤兔嚎啕大哭。無邊的寒氣把雲燁從睡夢中喚醒。昨夜,他彷彿又回到以前那個喧囂的世界,妻子的溫,兒子的叛逆,母親的嘮叨又一次重現在他面前。他抹一把臉,趕走最後一留。
生存纔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著,才能談及其他。今天,就要徹底,徹底的面對新的生活。篝火再次點燃,昨日吃剩的兔在火上烤熱,就著燒開的水,慢條斯理地一口口吃完。
食是珍貴的,在允幹骨頭上最後一油氣後,雲燁的意志也堅定下來,他不可能一直像個野人獨自生活在這片荒野上。
人是社會,有各種需要。獨自一人生活,只會向返祖現象發展,語言功能會退化,大腦功能會退化,而四肢卻會得到強化。雲燁不想在荒原上當野人。
路,在哪?魯迅說過,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雲燁是第一個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開路。走了不到一里路,雲燁就氣吁吁,一個十四五歲的年,能指有多力,更何況還要背三十幾斤的裝備。
不管了,雲燁決定沿著小溪走,他畢竟要匯合到黃河裡去的。冰涼的溪水讓雙腳幾乎失去知覺,頭上的太又考的頭皮發燙,小溪邊的茅草長得又綠又長,劃過臉頰像一把把小刀,不一會就劃得臉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紅印。
忽冷忽熱,傷寒就是這麼得的。雲燁見前面有一塊巨大的沙地,足足有兩畝,趕儘快走幾步,剛踏上紅沙地,一團黑影猛地撲來過來,心膽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揮鏟向黑影砍去,只聽“咩”的一聲慘,一隻灰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裡,濺起的溪水打溼了全。山羊倒在溪水裡拼命掙扎著要站起來,大概被一鏟打折了,剛翻起來,又摔倒在水裡。看它痛苦的樣子,雲燁只好又舉起鋼鏟.......
早晨吃的那條兔早已消化殆盡,肚子又咕咕起來。半大小子吃窮老子,雲燁又回到這令人尷尬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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