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酒吧并不是那種吵鬧的,算是藍調浪漫酒吧,今天是七夕,對面的舞臺上,穿著吊帶長的人長發披肩,一開口就是纏綿慵懶的聲音,在這迷幻的氣氛中,讓人忍不住沉醉其中。
蔣哲一聽這歌,懷念道:“沒想到還能聽到這首法語歌《伊蓮》,你還記得我在年班那會,談的那個朋友嗎?特別喜歡這首歌,只要我們兩在一塊,就非得拉著我一塊聽mp3。”
他一邊聽著歌曲一邊慨著逝去的青春。
誰知對面的男人,毫不給面子,這會兒又低頭盯著手機。
“我說你那手機就那麼好看,這會兒都下班了,知道什麼下班不?下班就是休息,絕對不理公司的破事兒,”蔣哲覺得自己多有點兒工作狂屬在上,可沒想到跟容祈一比,自己那就是小巫見大巫。
這話一說,容祈倒是給面子的抬頭,他一臉漫不經心的看過來:“你說的是那個,知道你只有十五歲后,迅速甩了你,跟別人談的朋友?”
陳年舊箭陡然被了過來,一下子扎進他口。
蔣哲手捂著口:“非要提我傷是吧。”
相較于如今在場上的游刃有余,當年還在年班的蔣哲,顯然就稚太多了。
大概是進年班之后,不像原本在初中那樣管理嚴格,再加上周圍又都是大學生,很多校園。于是便有人蠢蠢,而蔣哲就是那個蠢蠢的人。
他那時候仗著自己個子高,長相也能唬人,還真找了個大一學藝的朋友。
好景不長,在對方發現他只有十五歲后,毫不猶豫甩了他,開始跟同校另外一位藝系學長談。
“壞人,當初還說要當我一輩子的伊蓮呢,不過現在想想,真是懷念啊,”蔣哲笑著嘆氣。
年輕狂時干的事兒,如今再提起來,只剩下懷念 。
容祈抬眸睨他:“當初你在宿舍哭,可不是這麼說的。”
艸。
要說老朋友就是這點不好,多年前的老底,在他面前都的一干二凈。
蔣哲覺得不能坐以待斃,反問說:“來來來,也跟兄弟說說你的伊蓮姑娘吧。”
“誰?”容祈淡然道。
蔣哲:“別裝。你可是我們這批人里,唯一一個上過高中的,學校里同齡小姑娘一茬一茬的,哪像我們,一抬眼周圍全都是學姐,全當我們是小孩,本看不上。”
他們是同一批年班的同學,學時都是十三四歲,基本沒上過高中。
容祈退學之后,反而了當時那屆里,唯一一個上高中的。
“那就換個說法,初?白月?”蔣哲打量著他,嘆道:“可別跟我說,你頂著這張臉,連個初都沒有。”
就在此時,旁邊走過來一個孩,拿著手機,面帶的看著容祈說:“那個,可以加個你的微信嗎?我朋友覺得你很帥哎,不好意思過來。”
生一頭栗長卷發,穿著黑小子,長細腰,說話時,略歪著頭,顯得可又,是那種能激起男生保護的純系。
蔣哲登時笑了起來,揶揄的看著容祈。
容祈看了眼孩,輕描淡寫說道:“不可以。”
*
“第三個了,”孟元歌抵了抵程厘的手。
程厘:“什麼?”
孟元歌下朝左邊抬了抬:“今晚第三個跟容祈搭訕的孩,不過我仔細看了,他還潔自好的,居然一個都沒加。”
“不愧是記者,觀察細致,”程厘輕笑了聲。
“這三個孩,估計都不知道他是誰,單純就是沖著他的臉去的。”
這點程厘倒是覺得沒什麼異議。
容祈從來就是公認的帥哥長相,三庭五眼格外標致,骨相上乘,臉頰廓流暢清晰,黑發長眸,眼尾微微上挑,著尖銳清冷,年時的那些桀驁輕狂,在如今應該穩重的年紀里,都被盡數藏在了這眼角。
這些年他每次出現在,都會引起各種討論。
對于普通人而已,他這種媧的畢設作品,連嫉妒的緒都夠不上。
只能遠遠眺,看著他從耀眼的存在,變得更加耀眼。
“行了,別心這種人生贏家看上什麼姑娘,”程厘手按了按太。
平時很喝酒,畢竟是做技的,也沒什麼工作需要應酬喝酒。
此刻幾杯下去,頭疼裂。
在舞臺上的歌手又唱完兩首后,程厘看了眼手機的時間:“十一點半了,回家吧。”
“不是,這麼早回家干嘛?”孟元歌驚訝道:“我都做好今晚陪你不醉不歸的準備了。”
“我明天還得上班。”程厘手拎起,旁邊擺著的包。
孟元歌一臉心疼的看著:“要不明天請個假,天大地大,失最大。”
程厘盯著:“今天任匡告訴我,我們公司的首席架構師即將離職,而我……”
手指朝自己口了,卻腳步虛浮,晃了晃。
“是他心目中的下一任首席架構師,所以地球不炸,我們不請假,宇宙不重啟,我們不休息。”
孟元歌趕手扶住,防止摔倒。
程厘這會兒越說越上頭,或許是因為酒的麻痹,看似堅強冷靜的外表,此刻也漸漸維持不住原本的防線。
“所以我明天必須去上班,我得好好工作。”
孟元歌這個心疼的啊,一邊扶著一邊哄勸道:“好好好,我們好好工作,讓狗渣男滾一邊兒去吧。”
程厘聞言,重重點頭。
“渣男可以滾,升職不可以沒!”
在狠狠喊出這句話的同時,狠狠抬腳往前,但在這一瞬,左腳的細長高跟鞋,被甩飛了出去,在空中劃過一個完的拋線。
“啊!”
伴隨著旁邊的孟元歌失聲尖。
程厘睜開迷茫的雙眸,順著看了過去。
不遠的容祈,稍稍偏頭,單手牢牢抓著那只高跟鞋。
懶散看過來,與的視線對上。
酒吧里的空氣在這一刻,都充斥著尷尬。
容祈就那麼朝看著,黑眸平靜淡然,倒也沒看出責備。
救…
救命!
在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之后,哪怕是酒吧這樣線昏暗的地方,程厘的臉頰都在以眼可見的速度變紅。
木楞站在原地,連耳垂都在滾燙發熱。
偏偏容祈就站在對面,不聲的看著,手中握著的高跟鞋,如同握著的把柄。
“厘米,要不我幫你把鞋子拿……”
孟元歌拿回來三個字還沒說完,站在旁邊的程厘,轉跑了。
跑了。
“你的辛德瑞拉跑了,還不趕把人家鞋子還回去,”對面的蔣哲轉頭,瞧見程厘落荒而逃的背影,大笑著起哄道。
容祈垂下眼,看了眼手里的高跟鞋,沒搭理他。
“不是。”
一聲微不可聞的低語,淹沒在酒吧有些嘈雜的環境中。
……
程厘站在酒吧外面,一陣夜風吹過來,將原本快黏漿糊的腦袋,吹的清醒了幾分。
過了一會,孟元歌追出來,總算找到,無語道:“我說你跑什麼?鞋都不要了。”
“在社死和一只鞋之間,我覺得一只鞋還是可以舍棄的,”程厘語氣冷靜。
孟元歌將手里的鞋子遞過來:“這可是jimmychoo,真要丟了,你這社死的本也太大了。”
因為今天七夕約會,程厘把自己箱底的鞋子都穿了出來。
沒想到,太久沒穿高跟鞋,搞出這種烏龍。
“所以你的姐妹我,在這種社死場面中,毅然決然的幫你把鞋子拿了回來。”
程厘將鞋穿上,手拍了拍的肩膀:“好閨,一輩子。”
孟元歌:“不客氣,畢竟社死的也不是我。”
程厘:“……”
“你說你踢的怎麼就那麼準的啊,”孟元歌終于再也憋不住,空氣中回中爽朗的大笑聲之余,還不忘捧腹說道:“國足要是有你一半的準頭,何至于讓我爸天天罵街。”
這朋友,是沒法再下去了。
*
第二天一早,程厘被醒上班。
母親凌士看著從房間走出來,嚇了一跳:“你這臉怎麼回事,腫的這麼厲害?”
程厘這一夜翻來覆去,幾乎就沒睡著。
每次閉上眼睛,腦海中就會浮現許冀衡親吻那個人的畫面。
等收拾妥當,要出門時,凌士看著手里抱著的箱子,好奇道:“你這一大清早,抱著個箱子干嘛,里面什麼東西?”
一想到許冀衡甜晚餐之后,說不定就直接去了早已經訂好的酒店,程厘更是惡心到,連夜收拾好了他之前送給自己的東西。
收拾了很久,許冀衡并不是個摳門的人。
給送了很多名貴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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