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宗坐在靠角落的位置。
前後左右雖然都是同班同學,但關係都很一般,誰也不會注意到誰在做什麼。徐朝宗難得的在課堂之上發獃,思來想去,他拿出手機在聯繫人里翻了一圈,終於找到了趙柏軒這個名字,趙柏軒跟他是校友,就讀燕大國際法系,兩人是在一次兼職活時認識,偶爾到也會聊天。
在前世,趙柏軒能力相當出眾,跟李虹君不相上下,外人戲言這兩人是王不見王,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這兩人後來居然為了合伙人。兩人在大學時期,雖然不是很要好的朋友,可一直都關注著對方。
李虹君的事,趙柏軒應該或多或都知道一些。
徐朝宗一顆心像是泡在氣泡水裏,明明已經有了令他振的猜測,可他還是想得到確切的答案。已經很多年沒有類似激的心了,他深吸一口氣,斟酌著編輯短訊容,鄭重其事地發送:【趙柏軒,請問你認識李虹君嗎?】
那頭很快地回復了消息:【?幹什麼?】
徐朝宗手指飛快地打字:【那就是認識了?你能幫我個忙嗎?】
趙柏軒:【先說是什麼忙,如果追的話,那你找錯人了,我從來不做這種無聊的事。】
徐朝宗:「……」
他無奈地回復:【你想多了。我之前看跟一個生走得很近,好像是大一的學妹,想打聽一下。】
趙柏軒:【ok,等我消息。】
徐朝宗又補充了一條消息:【你別跟李虹君說是我在打聽。】
趙柏軒:【也不認識你,放心吧,我懂。】
對趙柏軒的辦事效率跟風格,徐朝宗是很放心的,他只是想知道,孟聽雨跟李虹君是怎麼認識的。如果是李虹君主跟孟聽雨結識,那自然是他異想天開,可如果是孟聽雨主跟李虹君認識呢?是想想這個可能,徐朝宗便忍不住屏住呼吸。
下課後,徐朝宗並沒有像往常一樣去圖書館或者回宿舍。
重生以來,他也沒有很輕鬆,儘管沒有多個項目同時運轉的高節奏,可他習慣了不浪費一分一秒,只恨不得盡量短一半時間達到原來的事業就。今天他腦子裏什麼都沒想,一路步伐或猶豫或遲疑來到了學校附近的步行街,原本以為那些無聊的話語沒有聽進去,可當他來到格子鋪時才發現,盛韜說的關於孟聽雨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話,都鑽進了他的耳朵里。
有幾個生在店裏一邊逛一邊聊天。
其中一個生注意到了站在門口的徐朝宗,悄悄地用手肘撞了一下同伴,低了聲音興說道:「好有味道的一個帥哥哎!」
另一個生假裝不經意地一瞥,同樣也面喜,「今天運氣好好,居然到了帥哥。你上還是我上?」
真到了要搭訕的這一環節。
剛才還在嗷嗷的生們直接慫了,變得非常謙讓。
「我今天沒化妝,算了,這機會忍痛讓給你。」
「……可我最近沉迷遊戲,也沒時間談……」
在們還在你推過來我婉拒時,徐朝宗定了定神,走進了這家格子鋪,隨意掃視一圈,視線定格在了其中一個格子上,他遲疑著,最後還是走了過去,探出手,手在半空中停留了幾秒鐘,終於拿起了其中一個手工發卡攥在手心。
生們竊竊私語——
「得了,咱們也別搞孔融讓梨這一套了,沒看出來嘛,這帥哥名草有主。」
「絕對,肯定是給朋友買發卡的。」
這家店這麼多格子,他一眼就能認出哪一個是的,哪些出自手。
很喜歡做手工,也會廢利用,將那些本該扔掉的東西變寶貝。前世他第一次正式參加一個飯局跟人談合同,他們兩個人幾乎走遍了燕市所有的西裝店才買到合適的,後來在網上查找資料,才發現他們忘記了很重要的飾品——領帶夾。領帶夾的價格不一,便宜的幾十塊就能買到,貴的……也不是他們能買的,那時候他也有了一定的經濟能力,可也不可能花掉積蓄的多去置辦一套行裝。
正在他準備退而求其次,買一個價格適中的領帶夾時,制止了他,一臉得意,抱著他的脖子,眼睛明亮地說:「徐朝宗,你上輩子拯救了銀河系才能到我你知不知道?領帶夾你就給我吧,我一定送你獨一無二的。」
接下來,每天到淘原材料,努力研究領帶夾,有時候忙到很晚很晚,在他參加飯局前幾天,終於做了一個領帶夾。
樣式很別緻,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別在領帶上,相得益彰。
的手指卻劃出了幾道口子。
徐朝宗更願意用「識於微時」來形容他跟孟聽雨。
因此,他比誰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幾百次,即便在幾百個時空裏有那麼多孟聽雨,他真正喜歡過的也只有那一個「識於微時」的。他們一起走過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個重要的節點,都有參與,因此後來他為了別人口中的徐總後,有很多應酬場上認識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功帶來的一切資源,包括。
因為大部分功男人都這樣做了,或者正在這樣做。
對此他嗤之以鼻,只覺這等所作所為實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業佔據,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願給。
當離開他時,他也從來沒想過要將這一部分騰出留給另一個人,他只會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時,他的手機接連振了幾下。
他攤開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將那個發卡又放回了原地,這才從口袋裏出手機,摁亮一看,是趙柏軒發來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聽了,的確是大一的學妹,新聞傳播學院的,不過人家已經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趙柏軒的子,他回復了幾個字:【們怎麼認識的?】
趙柏軒:【……】
趙柏軒:【都說了那學妹有男朋友了。你還問這個做什麼?】
趙柏軒:【好吧,好像是學妹找幫忙把關跟合同有關的什麼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書時提過幾句,我們兩個人還討論過。重要的事再說一遍,學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機,重新低頭審視那格子裏的手工發卡,出一個意味不明的表。
原來如此。
沒有什麼蝴蝶效應。只要冷靜下來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輕而易舉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為這種奇遇只有他到,卻沒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車禍陷昏迷的人,其實是。
那天本該出現在姑媽家與他的初次見面,變了跟盛韜的初遇,並不是重生帶來的節點偏差,而是故意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當時的猶豫不定、躊躇不前,真是個天大的笑話。
*
演唱會是周六晚上八點開始。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個冬天最冷的時候,但寒冷也抵擋不了們的熱。盛韜不願意將時間花在堵車上,雙休日地鐵得要命,既然要給孟聽雨一個完的約會,那麼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當,中午時分他們在食堂吃過飯後,盛韜就帶著孟聽雨坐上了去育館的計程車。
坐在車上,他反而紅著臉解釋道:「我是聽別的說的,最好提前去育館。現在天氣又太冷,我們也不能在育館門口傻等,怕你被凍到,我在育館附近的一家酒店訂了房間。」
計程車的廣播里也在說這場演唱會。
主播很幽默地說,比春運搶票還要難,簡直一票難求。
這種背景音之下,孟聽雨看向盛韜,可能也只能在這個年紀的大男生臉上看到類似害的神了。沖他抿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輕聲道:「那太好了。謝謝你。」
也只有這個年紀的人才知道,這樣一個為了約會如此心準備的人在快餐時代越來越珍貴。
盛韜也擔心孟聽雨會誤會,是要不要訂房間這一件小事他都糾結了好久,但最後看著越來越低的溫度,他還是咬牙訂了,就算被誤會也沒關係,他不希看一場演唱會而讓冒。他們應該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氣的房間,等到快八點的時候,再手牽著手不慌不忙的前往育館,這樣才是完的開始。
孟聽雨依偎在盛韜懷裏,兩人都穿著厚厚的羽絨服。將手放在他的手掌,兩人看向車窗外的風景,心都很輕快。
等到了酒店,盛韜耳微紅的從口袋拿出錢包,將自己的份證遞給前臺。
盡量不讓孟聽雨誤會,他訂的是標準間。
……很奇怪,明明也沒有那個心思,但牽著孟聽雨的手進了電梯時,盛韜的心跳劇烈,彷彿要衝破膛。兩人來到房間所在的樓層,很快地刷卡進了房間,育館比較偏僻,這附近也沒有很豪華的酒店,盛韜訂的已經是離育館最近的最好酒店,但設施還是有些陳舊,開了暖氣後有一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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