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著大肚子我大哥娶你,真是不要臉!”
男孩咬了咬牙,一把將籃球朝鹿之綾砸過去。
薑浮生嚇了一跳,想要拉住鹿之綾,可仍平靜地往前走,一雙眼沒有神彩地看著前方,步子不停。
籃球堪堪從後過。
竟沒砸到。
小男孩氣得咬牙,朝著鹿之綾衝過去,把橫在麵前,示威地瞪了薑浮生一眼,要別多管閑事。
“……”
薑浮生臉蒼白,擔憂地看向鹿之綾,裏“嗚嗚嗯嗯”地小聲提醒。
鹿之綾不明所以地往前走,小男孩得意地揚起眉,要絆倒了!要絆倒了!
絆死你這個臭瞎子!
鹿之綾抬起、放下,一腳狠狠踩在小小的腳背上。
“啊——”
殺豬般的慘瞬間傳遍整個餐廳,所有人都轉過頭來。
“你踩我兒子幹什麽?”
容貌豔麗的夏晴摔了手中的筷子就衝過來。
鹿之綾在小男孩的腳上又踩了一會才裝作反應過來,抱歉地道,“對不起,我看不見。”
“痛痛痛痛痛痛……”
薄楨抱著腳原地跳,沒站穩啪唧一下就摔在地上,得更慘了,“啊啊啊啊……”
“快請陸醫生來看看。”
夏睛又心疼又生氣,狠狠瞪了一眼鹿之綾後急急忙忙陪著寶貝兒子去看醫生。
餐廳裏眾人竊竊私語。
薑浮生扶著鹿之綾要在一旁的空桌上坐下,一個溫和的聲傳來,“之綾,來坐這裏。”
鹿之綾眼神空看過去,是43歲的昔日大明星鬱蕓飛,也是昨天向老太太提議以傭替新郎走形式的那位。
鬱蕓飛正和幾個親戚坐在一起用餐,一名門太太的打扮。
鹿之綾坐過去,鬱蕓飛慈眉善目地注視著,“還記得我的聲音嗎,我是你鬱姨。”
“鬱姨好。”
鹿之綾乖順地點頭。
“來,吃個蝦餃。”
鬱蕓飛給夾菜,和和地道,“別難,剛才不是你的錯,是小楨這孩子太頑皮了。”
桌上的親戚都和鬱蕓飛好,聽這麽說紛紛道,“是啊,我看得很清楚,薄楨想絆你一腳,沒想到被你踩了。”
“夏晴平時把這個兒子寶貝得跟什麽似的,恐怕不會就這麽輕易放過你啊,之綾。”
“要不你趕吃點先躲回房間吧,夏晴這人潑辣起來老太太都不放眼裏。”
鹿之綾沉默地聽著,起筷子悶頭吃早飯。
“……”
鬱蕓飛見隻知道吃不蹙了蹙眉。
新妻初來乍到,聽到自己被絆還要被責難,就一點都不委屈憤怒?還吃得下飯?
想了想,鬱蕓飛又道,“之綾也別怕,你夏姨要真敢胡來,我不會不管你。”
“嗯,謝謝鬱姨。”
鹿之綾激地點點頭,又夾起碗裏的一塊糕放進裏,嚼得滿口留香,然後告訴薑浮生,“這個不錯,你再幫我夾一塊。”
“……”
薄妄怕不是娶了木頭進門吧?
鬱蕓飛還想再挑一下鹿之綾和夏晴對立起來,有個傭走過來,在耳邊悄悄私語。
別人聽不到,鹿之綾卻聽得清清楚楚。
“查到了,先生今晚的飛機回國,回來就要飛楓林區,這一陣都不會回家,住的是維也納國際大酒店,行程保,夏晴不知道。”
聽到這個消息,鬱蕓飛麵上一喜,低聲音道,“給我訂酒店的房間。”
要去“偶遇”薄崢嶸。
婚後情人節,韓經年問“今天怎麼過”夏晚安摟著被子,昏昏欲睡的答“睡覺。” 聖誕節,韓經年問“今天怎麼過”夏晚安抱著枕頭,漫不經心的答“睡覺。” 結婚紀念日,韓經年端著一杯水問“今天怎麼過”夏晚安窩在床上,懶洋洋的睜開了眼睛,警惕的盯著韓經年隨時會潑到床上的水思考了三秒,回“和你一起。”
五年前,慘遭父親和繼妹陷害,她和陌生的男人滾了床單。 五年後,她帶著人見人愛天然呆自然萌的萌寶回國,改名換姓東躲西藏,捂著秘密不想讓任何人知道,卻偏偏命運讓她碰到了那個高貴優雅的男人。 看著兩張一大一小卻一模一樣的麵孔,林念訝異未開口,男人卻一把將她攬在懷中。 “偷了我的種,還敢跑?”
結婚前,被逼娶妻的大佬對她不屑一顧:“記住,你隻是我爺爺派來照顧我的女人,我不愛你,更不會碰你。”結婚後,大佬穿著圍裙拿著鍋鏟一臉氣憤:“不準穿短裙,不準私下去見前男友,不準陪客人喝酒,不準......”她淡淡回眸:“不準什麼?”大佬被看的心下一顫,但想到自己一家之主的地位,還是霸氣道:“不準再讓我跪鍵盤!”
【1V1/破鏡重圓/HE】【追妻但非火葬場】【男主分手有苦衷有苦衷有苦衷】 大學時候,尹梓姝對幫自己從小偷手裏搶回錢包的正氣少年刑曜一見鍾情。 在費勁一番力氣後,她終於拿下了刑曜。 可好景不長,還沒等到畢業,尹梓姝被甩了。 …… 三年後,兩人再度重逢。 尹梓姝吸取教訓,豎起銅牆鐵壁,堅決不讓該死的前男友沾邊兒。 而從前冷如冰山的刑曜卻像是被人下了降頭,變得尤為主動。 ——昔日戀人重逢,誰能逃過這場博弈? 本文又名:《刑警官的追妻路》 #女追男變男追女# #美妝博主VS刑警隊長# #嬌豔精致VS糙直男# *** 歡喜小劇場—— 尹梓姝:“刑警官,你是不是對我念念不忘?” 刑曜:“是。” “想複合啊?” “嗯。” “嗬,那你還是做夢來得比較快。” “……”
霍燃一直知道,他和蘇予是兩個世界的人。她是千金大小姐、成績斐然、溫柔善良;而他是嫌疑犯的兒子、家境貧寒、冷漠寡言。但從他見到蘇予站在臺上,宣讀入學誓詞的那一刻起,他就想將她據爲己有。四年相戀,四年分離,從窮學生到知名大律師,他所有的努力,都是爲了走到她身邊。久別重逢,他把她逼在牆角,揚脣輕笑,他說:“這一次,案子與你,我都要。”與你相遇,是不可抗力。贏了再難的案子,都不如贏得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