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峰的妻子李慧敏,出名門。
從小接良好教育。
最后考名牌大學。
畢業后,回老家幫父親管理公司。
很快獨當一面,為當時很有名氣總裁。
就是這個時候,李慧敏認識了向峰。
那時候向峰只是一個普通窮小子,和李慧敏之間的差距很大。
但向峰臉皮厚,死皮賴臉的追求李慧敏。
最終,李慧敏被向峰的真誠,嫁給了向峰。
然后向峰在李慧敏的幫助下,事業蒸蒸日上,最后當上了財政廳的副廳長。
可以說,沒有李慧敏家里的幫助,向峰是不會有今天的。
按理說,向峰應該恩才對?
但恰恰相反!
向峰崛起之后,就變了臉,再也不把李慧敏當回事,指責李慧敏這些年把他當兒子管,限制他的自由,不允許他干這個,不同意他做那個,他活的太憋屈了!
他是男人,也有尊嚴的!
現在他出息了,不用再看李慧敏的臉了!
以后家里所有事都由向峰說了算!李慧敏要無條件的服從!
李慧敏很傷心,但是為了兒,最后選擇了忍耐,沒有和向峰翻臉。
尤其是最近這幾年李慧敏家里的公司一直走下坡路,生意一天不如一天,離關門不遠了。
如此一來,向峰更加不把李慧敏放在眼里了,甚至對李慧敏的父母也不給好臉。
李慧敏一直忍著,不和向峰計較,盡量維持家庭和睦。
直到發生了兒被欺負的事……
李慧敏一下子發了,兒是的命子,是活下去的希,誰傷害兒,就跟誰拼命!
但向峰卻選擇私了,讓李慧敏不要再追究,甚至還要讓兒和小畜生羅大勇定娃娃親?
李慧敏對向峰是真的失頂了……
第一次萌生了離婚的念頭。
忍不下去了,要和向峰做個了斷,獨自養兒。
“媽媽!媽媽!”
兒哭著跑了進來,服很臟,口還扯開了。
李慧敏嚇了一跳,一把摟住兒,急聲詢問怎麼了?
兒哭著說:“是那個羅大勇!他又欺負我……打我,罵我,還扯我服,說我是他預定的老婆,他可以隨意的欺負我……媽媽,羅大勇說的是真的嗎?我真的要給他當老婆嗎?我不要啊!我不要給他當老婆,我討厭他!”
李慧敏又氣又怒,安兒:“別哭,羅大勇胡說八道,不是真的。”
兒哭著問:“羅大勇欺負我,警察為什麼不抓他啊?為什麼啊?書上不是說,誰犯了錯,就會被警察叔叔抓走嗎?為什麼警察叔叔不抓羅大勇啊?這是為什麼啊!”
李慧敏紅著眼睛說:“因為羅大勇年紀小,法律規定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警察叔叔不能抓他。”
“這是什麼道理?年紀小就能胡來嗎?那羅大勇要是殺了人,也不用被抓嗎?”
“是不合理!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沒辦法啊……”
“……”
兒眼睛一瞪,說出一句驚人的話:“我比羅大勇還小,我要是犯了錯,比如把羅大勇給殺了,我是不是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額?啊……你……”
“是不是這樣?媽媽你回答我啊!是不是啊!”
“這個……理論上講是的……但你不能胡來啊……”
“我明白了。”
兒干凈眼淚,轉跑回了臥室,關上門,從屜里找到一把小刀子,眼里閃爍著仇恨的芒:“羅大勇,我殺了你,警察叔叔不會抓我……我要殺了你……”
……
唐寅急匆匆闖進李海風辦公室,大聲說道:“李書記,出事了!出大事了!”
李海風問出什麼事了?
唐寅快速的說:“羅家的孫子羅大勇死了!”
“什麼!”
李海風臉一變:“死了?怎麼死的?”
“被人殺死的,兇手也找到了,你絕對猜不到是誰!”
“是誰?”
“向峰的兒。”
“啥?”
李海風一臉懵:“你說是向峰的兒殺了羅大勇?你確定沒搞錯?”
唐寅很肯定的說:“向峰的兒都主承認了,不會搞錯。”
“嘿……”
李海風一:“你仔細跟我說說,是怎麼回事?向峰的兒是怎麼殺死羅大勇的?”
唐寅解釋:“是用一把很小的刀子捅死羅大勇的,捅了好多刀,都把羅大勇的口捅爛了,而且還……”
“還什麼?說啊!”
“還把羅大勇的命子割下來了。”
“嘶……”
李海風倒吸一口冷氣:“這麼狠?”
唐寅苦笑著點點頭:“確實狠!如果不是親眼所見,真的難以相信,一個八歲小孩,竟然能下的去這麼狠的手!李書記,你猜向峰的兒跟我說什麼?”
“說什麼?”
“說……只有八歲,法律規定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我不能抓。”
“……”
李海風無語了,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他被小孩的狠辣驚住了!
才八歲啊……
就敢殺人?
手法還如此的狠辣?
這要是長大了還得了?
“有意思!真有意思!”
李海風冷笑道:“我突然想起武俠小說里面的一句話:以其人之道還施彼!羅大勇仗著年齡小,無法無天,欺負小孩,后來又利用家里的權勢把事下去!沒想到小孩是個茬子,不愿意忍這份窩囊氣!直接下狠手宰了羅大勇!小孩才八歲,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羅大勇只能白死了。”
唐寅點點頭:“對,李書記你形容的太切了,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施彼!做的太絕了!說句實話:我心里很痛快!”
李海風微微一笑:“我心里也痛快的。”
唐寅說:“羅家肯定不會善罷甘休,我擔心羅家會走極端,去報復小孩,所以我想派幾個警察去保護小孩。”
李海風點點頭:“你的擔心是對的!羅大勇是羅家唯一的孫子,現在死了,羅家肯定不會輕易罷休的!你去保護好小孩,不要讓小孩到傷害。”
“好,我現在就去。”
唐寅點點頭,快步離去。
李海風緩緩吐出一口濁氣,自言自語的說:“法律條文要盡快修改了,否則以后還會出類似的事。”
李海風決定向上級建議,盡快修改未年服刑的年齡,設定的十四周歲太不合理了,至降到十周歲,或者干脆就把年齡限制取消,不管多大,只要犯了重罪,就要接法律的審判,不能因為年紀小不懂事,就輕易放過。
小時候就如此歹毒,長大了肯定也不是好東西。
希上級能重視此事,早日做出決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