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門口的時候,卻被人擋了下來。
宋瓷抬頭,看到了一張悉的臉。
薄矜遠!
他似乎剛洗完澡,頭發隨意的搭在額前,穿著一件白襯衫,手指間夾著煙,姿態閑適,眉目俊逸。
看到宋瓷,他笑意冰涼,把煙碾滅在煙灰缸裏?
\"這麽快醒了?\"
宋瓷的眼眶微熱,看向窗外:\"這是哪裏?\"
\"洱海。\"薄矜遠出手了宋瓷的額頭,試探地說道,\"昨天怎麽發燒了?\"
宋瓷的眼睛通紅的看著他,滿眼警惕:“你想怎麽樣?”
薄矜遠的表淡淡的,眼底卻有寒閃爍,聲線清冷,卻又著一慵懶的邪魅:\"我想怎麽樣?讓我三番兩次進拘留所的是你,裝失憶靠近我的也是你,你現在問我,我想做什麽?\"
宋瓷的眼淚一瞬間奪眶而出,哭著質問他:\"那是你應得的!我們已經兩清了!”
薄矜遠冷嗤:\"兩清?嗬嗬,你說的倒是簡單,那幾天你蟄伏在我邊,你跟我說的每句話,你對我所有的示好和服……你覺得,我們還可以當做是兩清嗎?宋瓷,如果不是你先讓我會到和你在一起的開心,我怎麽會……怎麽會更你,怎麽會更放不下你?\"
宋瓷的臉蒼白,看著薄矜遠的眼神,帶著濃濃的悲涼。
薄矜遠的心裏,一陣刺骨的痛。
他緩緩的閉上眼睛,掩飾自己的失態:\"既然這樣,那不如我們就一直錯下去,倒也能讓我安心一點。”
人都會死,他不要這本就骯髒的一生,一直是他孤一人。
宋瓷應該陪著他,不然,他這一生——就又可憐又可悲。
他輕輕的捧住宋瓷的臉,讓看向洱海,眼神迷離地說道:\"你看,多啊,就跟許多年前的那一晚一樣......\"
他的聲音低沉,像是在喃喃的呢喃,宋瓷看不太清他眼底的緒。
薄矜遠輕笑:\"你還記不記得,我曾經跟你說過,我們一定還會再來這裏,那時候,我們一定還是彼此相。”
“你已經不是那時的薄矜遠了。”
薄矜遠一怔,手狠狠的抖了一下。
“你說什麽?”
“阿遠……早在宋楚出現的時候,就已經死了,葬在了過往的雲煙裏,所以,你不是阿遠。”
“我是!”
薄矜遠篤定地打斷了,\"不管我變什麽模樣,我始終你,你也始終是我的,你別想逃,逃到哪裏都沒用,我一定會抓住你。\"
薄矜遠的語調輕緩,像是在說一場溫繾綣的誓言,可是宋瓷卻從他的嗓音裏聽到了濃烈得化不開的仇恨。
薄矜遠一把鬆開宋瓷,站了起來,居高臨下的俯視著,\"我們之間,隻剩下仇恨,別再企圖讓我對你有半分憐憫。”
他的畔勾勒起一抹絕決而戾的笑,一字一頓的說道:\"我不介意,親手毀了遲宴。\"
他的聲音很好聽,像是天籟,但是,卻著徹骨的寒意。
宋瓷看著他離去的背影,腦中忽然閃過一劇痛。
頓了頓,忽然不難過了。
反正……這一切,就要結束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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