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穿越後發現自己多了個特異功能——在的右手掌心裡藏著個泉眼,只要心思一,掌心裡就會源源不斷地冒出泉水。
只不過出於安全考慮,還從未喝過這泉水。
今天倒是想試試看,這泉水有沒有特別之。
唐喝了一小口泉水。
覺甜滋滋的,還蠻好的。
於是將剩下的半杯水全喝乾淨了。
不知道是不是的錯覺,覺頭上的傷口好像不那麼疼了,整個人也神了好多。
難道這泉水還有療傷治病的作用?
唐若有所思。
……
傍晚時分,秦穆將做好的飯菜端上桌,他特意從中分出兩份飯菜,將其中一份飯餐遞給五弟秦朗。
“把這些給你四哥送去。”
秦朗如今只有十二歲,這孩子生得倒是眉清目秀,可以預見將來肯定又是個男子。
可惜他雙目空,臉上表呆滯,說話也很不利索:“哦……”
見他這副樣子,秦穆不由得嘆了口氣。
五郎年時生了場大病,把腦袋給燒壞了,家裡沒錢給他治病,只能自己上山採點草藥,湊合著給他調養。
可這麼多年過去了,他的病沒有丁點兒好轉,依舊還是那副傻愣愣的樣子。
秦朗端著飯菜,邁過門檻的時候差點被絆倒,幸好秦穆眼疾手快扶了他一把,纔沒讓他摔個人仰馬翻。
“你慢點走,小心些。”
秦朗傻乎乎地點頭:“哦,哦。”
等目送他走進東屋之後,秦穆這才端起另外一份飯菜,往西屋走去。
他這是準備去給那丫頭送飯,順便問問願不願意回王家。
若是願意回去,他就把送回去,再想辦法把十兩聘禮錢要回來。
如此雙方兩清,彼此都能鬆口氣。
誰知秦穆前腳還沒邁出堂屋的門檻,他就見到那丫頭正往堂屋這邊走來。
這可是三天來第一次出門!
秦穆太過詫異,不由得停下腳步,怔怔地著一步步靠近。
個頭不高,只到他的前,但皮白細膩,脣紅齒白,俏生生的模樣,一看就不像是山裡的姑娘。
即便是放在附近最繁華的春江鎮上,這模樣依舊是最拔尖的那一撥兒。
在秦穆愣神的時候,唐已經邁過門檻走進堂屋。
瞅見秦穆手裡的飯菜,知道他這是準備自己去送飯菜,主開口:“我的傷已經好得差不多了,以後你不用再給我送飯菜了,我和你們一起吃飯。”
秦穆不知該如何反應,只得怔怔地應下:“哦。”
不用他招呼,唐就自己爬上桌邊的長板凳,看了一眼桌上的飯菜,發現桌上只有一大盆綠油油的野菜,還有兩碗寡淡的清粥。
非常意外,明明剛纔看見秦穆手裡端著的飯菜裡面有一碗魚湯。
“怎麼只有野菜?魚湯呢?”
秦穆將手裡的飯菜放到桌上,悶聲說道:“我們不吃魚。”
恰好秦容邁步走進來,裡說道:“大哥去河裡捉來的魚都拿去鎮上換錢給你買藥了,每天只能留下一條魚燉湯,湯不多,只夠你和四弟兩個人喝。”
唐下意識了自己的腦門,在這個資匱乏的時代,藥材是很貴的東西,一般窮苦人家就算生病傷,也只能自己上山隨便弄點草藥對付一下,鮮有村民願意去藥材鋪花高價買藥。
這頭上的傷看著沒什麼,但著實花費了不銀子。
這讓本就窮困的秦家,日子變得越難過。
這也是秦容爲什麼主提出要將送回去的原因之一。
唐心生歉意,同時還有些。
一羣寧願自己勒腰帶過日子,也要花錢買藥給治傷的兄弟,就算不是什麼大慈大悲的善人,也絕對不是什麼喪盡天良的壞人。
慶幸自己穿越到了這樣一個家庭。
等秦朗送完回來後,三兄弟圍著桌子坐下。
湊近之後,唐發現秦朗的眉宇之間藏著黑氣。
那些黑氣看起來很不明顯,飄飄渺渺,但卻一直縈繞不散。
散發著不祥的氣息,讓人覺很不舒服。
直覺告訴,這些黑氣很不簡單。
心中好奇萬分,卻並未表現出來。
是有反常即爲妖,不想讓別人知道可以看到這些古怪的東西,還有掌心裡的泉眼,與穿越而來的份。
全都是的,絕對不能告訴別人。
由於今天桌邊多了個丫頭,桌上的氛圍變得怪怪的,三兄弟誰也沒有多說話,端起飯碗埋頭吃飯。
至於那碗本該送去給唐的魚湯,此時被放在靠近唐的地方。
秦穆和秦容看也沒看一眼魚湯,只有傻乎乎的秦朗一直盯著魚湯看,饞得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唐發現後,主將魚湯推到秦朗面前:“你喝吧。”
這只是個很小的作,但卻讓飯桌邊的三個男人同時一愣。
秦朗一聽這話,立刻就端起魚湯,大口地吃了起來。
秦容放下筷子,彎曲食指,敲了一下小弟的腦門:“忘了我是怎麼教你的嗎?君子不嗟來之食!”
秦朗擡起頭,磕磕地問道:“什、什麼是君子?”
“博文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
秦朗還是一臉茫然。
見他不懂,秦容也不意外。
這些年來,只要一有機會,四個兄長就會想辦法教導五郎,不求他變得有多聰明,只要他能跟正常人差不多就行了。
經過家人們持續不懈的努力,如今秦朗雖然還是傻乎乎的,但最起碼能夠自己吃飯穿服了,平時還能幫忙跑個什麼的。
慢慢來吧,五郎會越來越好的……
唐看向秦容,笑盈盈地誇道:“三郎的學問真不錯!”
秦容微怔。
這兩天唐一直在西屋裡不出門,秦家五兄弟除了秦穆會時常去看看,其他四人都鮮見到。莫說的格,就連相貌,他們四人也記得不怎麼清晰。
今晚唐主出現在他們面,接二連三地出笑容,淺淺的酒窩非常討人喜歡。
這讓秦容在意外的同時,也不由得深思,到底是什麼讓忽然轉變子,願意對秦家人笑臉相迎?
分給朋友: 章節報錯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