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接下來的時間要留在霍氏集團工作,那麼,也不好長期住酒店了。
回酒店清理了一下,辦理了退房,莫染拎著行李,到了上頭給自己租住的小區。
是市區一個單青年居多的公寓小區。
適合這個剛剛回國的社會新鮮人的份。
房子是二層的小複式公寓,上下合起來五十個平方左右。
樓上是臥室,樓下是客廳廚房。
很小,甚至有點迷你,但,也足夠一個人住了。
其實,這個環境,對於來說已經很好了。
別說這裏,就算比這裏惡劣幾十倍、上百倍的地方,不也待過很多年嗎?
麻利地收拾了一下新家,忙到最後,出了一汗,去洗手間掉服,準備洗澡。
鏡子裏,映出婀娜窈窕的段。
稍一轉,後背上卻出斑駁的傷痕。
看著全是陳舊的傷疤。
深深淺淺,長長短短,褐攀爬織於雪白的皮上,目驚心。
與這幾乎完的,十分不相稱。
的手而過時,還能到一些疤痕增生出來的凸起部分,臉卻平靜異常,似已完全接了這些疤痕的存在,就像是接了自己不願意提及的過去,靜靜朝淋浴房走去。
*
傍晚,市區酒店。
金玹知在這邊宴會廳會客完畢,走出酒店。
助理跟側,接了電話,彙報:「人事部門那邊說,已經通知那位莫染小姐明天過去辦職手續,正式上班。」
他嗯一聲。
助理猶豫了一下,到底忍不住:「金總……您之前不是不讓人事部錄用這位莫小姐的嗎?怎麼又突然……」
說起來,那個莫小姐也是厲害的,居然親自找了上門,跑來找金總。
但,最沒想到的,還是金總居然答應了。
跟了金總這麼長時間,金總是什麼格,他還是清楚的。
看著雲淡風輕,天清氣朗,卻有城府,並不是個好說話的人。
這一點,據聞也是繼承了董事長當年的子。
倒也是,這些年,董事長將集團全盤給了金總這個長子,陪著太太遊山玩水。
金總年紀這麼輕就接下重擔,行事作風自然需要朗冷悍,才挑得起這個重責。
都說金總比年輕時的董事長看著多了幾分隨和,但實則比董事長更加嚴苛。
這樣一個人,怎麼會隨隨便便被那位莫小姐說服,改了口風,又接了對方加集團?
雖然那位莫小姐長得確實是漂亮的……
但金總怎麼也不是個容易被迷的人啊!
金玹知被助理一問,神未改,腳下也穩當,眸卻不經意閃過一道澤。
為什麼改變主意?
只是因為那人握著他的床照?
若依他的子,上這種事,絕對不會被人拿,分分鐘報警。
即便面子丟乾淨,也不會被人威脅。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臨到最後,還是答應了錄用。
念及此,他腦子裏再次浮現起那晚的場景,高鼻樑上無端端浮出稀有的紅,不知道是不是步履太快,後頸也滲出一層熱熱的薄汗。
又克制下自己起伏的心緒。
那人,只是個在夜總會工作的外圍而已。
那晚,他若不是喝了點酒,也不可能和有一夕歡好。
過去了就過去了。
看那樣子,應該也不會在霍氏做一輩子。
不過,他還是有些懷疑,為什麼對霍氏集團這麼執意。
畢竟,國外的大公司那麼多。
依的學歷與經驗,想找別家,也不難。
況且還知道了頂頭上司是的一夜對象,照理來說,不是應該到尷尬,想要避開嗎?
若不是臉皮天生厚,死皮賴臉,那就肯定有什麼原因。
想著,他邊走邊吩咐下去:「再去查查的背景和底細,這次深查一下。」
助理呼吸一定,金總是第一次調查一個人,調查了兩次還不罷休,卻只回應:「知道。」
回華園時,天已經黑了。
讀大學的岸錦在學校沒回來。
何管家和荷姐的年歲很大了,早些年就已經退休了。
父母經常出去旅遊,一年裏大半時間都在外面,乾脆就沒續聘新管家。
家裏清清靜靜。
他剛回房,就收到了助理的電話,已經再次查過莫染的背景了。
與本人簡歷上的資料差不了多。
只是更細節——
是華國人,但是個孤兒,自被東南亞t國的養父母收養了,去了t國。
而後,養父母去世了。
考取了t國本地的一流大學,畢業后,做過幾份不咸不淡的工作,時間都不長。
的專業在t國本地不算吃香,工資也都不高。
而華國的商業比t國好太多,適合的工作也更多。
或許是因為如此,加上本的在這裏,才會跑來霍氏集團找工作?
金玹知瞇了瞇眸。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在t國找不到理想工作,薪水太低,才會私下去夜總會兼差,做那種工作。
另外,還查到——
經歷一片空白,沒談過。
也幾乎沒有任何朋友。
平時都是獨來獨往。
總之,這個孩,就像漂浮在人海里的一朵浮萍,無依無靠,所有事都靠自己。
**
次日,莫染準時去霍氏集團報道就職。
接下來的幾天,開始了在霍氏工作的日子。
不到一周,就悉了工作流程和環境。
這一周,也沒有再與金玹知打過照面。
他高高在上,貴為總裁。
而只是剛職的市場部新人。
沒什麼見面的機會。
一周后,莫染在集團遇到了這次要調查的對象——於庭川。
作為產品研發部的部門總經理,於庭川與市場部接的機會還是不的。
這天,他帶著下屬來市場部開會,莫染和他了一面。
年過三十的男子,外表生得斯文,平易近人,與普通員工打一片,還算和藹。
看著本就不像是違法犯罪的人。
不過,當然那也知道,人不可貌相。
壞人的臉上,是不會寫著『壞人』兩個字的。
開完會,於庭川帶著下屬離開市場部,回樓上的產品研發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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