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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如何不戀他》 第27章 壽宴(我的人,有意見?)

    他把安排到了小孩那桌。

    小蘿卜頭們排排坐好,見到路柏川就有禮貌地乖乖打招呼,什麽的都有。

    “這個姐姐跟你們坐一起,”路柏川一個小男孩的腦袋,把他用發膠固定好的頭發了,“能照顧好姐姐嗎?”

    小男孩坐姿端正,家教良好,還不知道自己的頭發了,嚴肅著小臉點頭,“能。”

    “坐這兒吧,”路柏川拉開椅子,“快結束的時候我再來找你,送你回家。”

    他一走,黎念隻能獨自麵對一堆小孩子,有種頭皮發麻的覺。

    好在這些小孩都很乖,不吵不鬧。

    “姐姐,”剛才被路柏川安排任務的那個小男孩遞過一塊草莓蛋糕,“請你吃。”

    “謝謝,”黎念忍了忍,還是沒忍住,提醒他,“你頭發了。”

    現在翹得像天線。

    小男孩立刻掏出鏡子,看清自己現在的樣子,憤憤道,“可惡,路哥真的太討厭了。”

    “你也他路哥?”黎念眨眼。

    “是啊,”小男孩把頭發整理好,有點驕傲地說,“我四歲的時候他就同意我這麽他了。”

    好像這個稱呼是某種榮譽似的。

    “路哥會有什麽不一樣嗎?”黎念好奇地問。

    “會被他保護,”小男孩說,“欺負了可以找他撐腰,遇到困難也可以找他幫忙,路哥說了,他不占人便宜,他一聲哥,他就會負起責任。”

    原來是這樣。

    那他之所以會給自己撐腰,也是因為之前的那聲“路哥”嗎?

    怪不得他會說不虧呢,確實不虧。

    讓黎念送來的那份禮是路柏川寫的一副字,瘦金寫得相當漂亮,一看就是下工夫練過的。

    看到這幅字,老爺子不住提起往事,“教你寫字的時候想著以後就算不從商,也能當個高知,咱們路家就缺有文化的人。”

    路家祖上絕對稱得上是書香門第,到老爺子這一輩,棄文從商,生的兒子也文不商不就,就指孫子能耀門楣,結果呢,路柏川七八歲就決定要學遊泳,哪怕後來傷影響前途,也執意要在這條路一直走下去。

    運員當然也不錯,但老爺子對育有偏見,總覺得會頭腦的人更聰明,相比之下,力好算什麽,四肢發達的莽夫而已。

    “高知?”路柏川明明知道老爺子是什麽意思,故意歪解,“那我回頭再讀個研唄。”

    他吊兒郎當的,老爺子看著心煩,趕換話題,“你帶朋友過來了?”

    就算不刻意打聽,老爺子也知道路柏川上大學以來談了不朋友,每個都談不長,這還是第一次帶到他的壽宴上來,不知道是不是認真了。

    “又造謠,”路柏川每次解釋這個都無奈,“就一普通朋友,來給我送這幅字的。”

    普通朋友老爺子也沒見過,很稀罕,“你帶來我看看。”

    “又不認識你,過來幹嘛。”

    老爺子瞪眼,“今天我過壽,就算不認識不也得來見見我,你有點規矩沒有?”

    “沒有,我不守規矩又不是一天兩天了,”路柏川反正不同意,“不給你看,你再把人給我嚇跑了。”

    瞥他一眼,老爺子覺得他這話怪怪的,“普通朋友還怕我嚇跑了?”

    “怕啊,”路柏川哼笑,眉骨,“膽小,你要給我嚇跑了,我上哪兒哭冤去。”

    不理會他這些胡言語,也不知道跟誰學來的壞習慣,總沒個正形,讓人看著來氣,老爺子趁他不在,立刻就人把黎念喊過來。

    這小子朋友說多也多,都是自己在外麵的,就是從來不往家裏領,瞞他爸也就算了,連他這個當爺爺的都瞞著,談過那麽多個朋友,問起來就說已經分手了,跟兒戲似的,愣是沒讓他看一眼,這回好不容易見一個,管是不是普通朋友,反正他得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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