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1章是個好人
霍杳臉上戴著口罩,一米的休閒套裝,頭髮挽起,只耳畔垂下幾縷碎髮,整個人看起來隨又洋氣。
服務員將帶到包廂,便退下了。
樑邱原本是背對著門口方向而坐,聽到聲音時,已經轉過頭,看到走進來的高挑纖瘦生,他臉上還是免不得出驚詫。
在基地的那天晚上,他並沒有正面見到霍杳,只是遠遠看到了急速離開的影,也大概能辨別出是個人,再多的特徵便是沒有。
而很快,樑邱目在隨著霍杳坐下,又取下口罩後,臉上的表有那麼一瞬間呆滯。
是個人已經出乎意料,竟還——這麼年輕貌???
有二十歲嗎?
想起曾經還吐槽過對方的暱稱與年齡……樑邱眼皮狠狠一跳。
人有些時候就是這樣莫明社死。
樑邱輕咳一聲,擡手攏了攏外套領,將脖子上的紋儘量遮擋住,而後又坐正,張,剛想出聲打招呼,卻因爲稱呼問題,啞住。
禿頭兄?
小寶貝老弟?
樑邱額頭黑線下,這倆哪一個都不能喊,喊就是神經病。
霍杳像是看出他的想法,挑了挑眉,“霍杳。”
樑邱頓了一秒,反應過來,“樑邱。”
霍杳點點頭,“我知道。”
樑邱:“……?”
霍杳輕輕往椅背一靠,神間並無半分生份,宛若老朋友,“上次的事謝了。”
樑邱顯然沒霍杳這般淡定,拿過手邊的杯子,輕抿一口,這纔出聲:“不用客氣,你那晚不也手下留了?”
基地進出口的山門雖說是古機關設置,堅固難破,但在面對巨大威力的炸藥面前,卻了不堪一擊。
若不是手下留,沒有炸燬機關,恐怕他今天也不會坐在這裡。
樑邱看問題十分通。
霍杳笑了笑,“我是個好人。”
樑邱瞬間變沉默。
差點將整個基地都炸了的人,是不是對好人的定義有誤解?
這時包廂門被推開,外面服務生端來咖啡,放在桌面上後,便又退了出去。
“你對第一基地很,你以前進來過吧?”
樑邱看著霍杳,想著這段時間基地裡的佈防況,與那日潛進來的人,又帶著試探的問:“又或者說,你就是那個上面要抓的人?”
霍杳拿起小勺子,手指修長白皙,輕輕攪起咖啡,作十分優雅。
聳了下肩,整個人看起來風清又云淡,“或許是。”
或許是,那便是了。
樑邱神忽然間變得有些複雜,幽幽的道了句:“你就不怕我故意引你出來?”
“那倒也不至於,你不是那種人。”霍杳懶洋洋的,“我眼睛又沒病。”
樑邱聞言,剛剛升起‘被人信任’的,瞬間就因爲後面那句話,消散得一乾二淨。
這比塑料還塑料的網絡友,說破就破。
樑邱輕嘆一聲,這覺終於跟記憶裡的‘老禿頭’重疊,且毫無違和。
包廂裡,兩個網友第一次見面的生疏氣氛,不復存在。
(本章完)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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