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不方便。"林棠棠抿了抿,“宴山的舅舅,我希我們可以做朋友。
林棠棠的言外之意就是不要越朋友的界限。
"朋友?"陸云錚低聲笑了笑,“算了吧!"
他不有夫之婦,既然真的結婚了,他就不與朋友。
林棠棠聽到他說的話,一臉無語,小聲道:“誰稀罕與你做朋友啊!臉皮也太厚了吧!"
可能是林棠棠說話很小聲,陸云錚沒有聽到說的話,他疑的看著,“林老師,你說什麼?"
"沒什麼。”
突然,陸云曼走了上來,看著林棠棠他們,微笑著道:"棠棠,你們在聊天啊!
“飯做好了,我們下樓吃飯吧!"
林棠棠點了點頭,"好。”
吃飯的時候,林棠棠沒有看見陸云錚的影,在路家,吃完飯,待了一會,就開車回家了。
這一天,林棠棠去商場買服,走進一家店鋪,剛拿起一件服,就聽到有人在罵。
"林棠棠,你臉皮怎麼這麼厚啊!我們在這里,你也跟著,太不要臉了吧!"
說話的人是明志遠的現任楊麗娜,明志遠與林棠棠離婚后,不到半年就與楊麗娜閃婚了。
林棠棠一臉無語道:"楊麗娜,你太不要臉了,我這個店又不是你家開的,你發什麼瘋啊?"
真的太無語了吧!
一大早出門,就遇見了這麼不要臉的人。
楊麗娜氣急敗壞的看著林棠棠,“我發瘋,你都已經跟志遠離婚了,現在看到志遠和我在一起,你跟著他,是不是想與他復合啊!你說?"
林棠棠跟明志遠一個學校工作,勸他去辭職,回自家公司上班,他不愿意,非得去那個學校工作。
天天與林棠棠見面,這不是想要舊復燃嗎?
明志遠牽著楊麗娜的手,看了看林棠棠,"麗娜,好了好了,不說了,我們走啊!”
棠棠怎麼可能想與他復合,麗娜想多了,他覺棠棠此刻恨不得打死他。
"我不走。"
陸云錚在不遠的架旁站著,他聽到剛才三個人的對話,忍不住角勾了勾。
原來,林老師已經離婚了,真的想不到。
想著想著,陸云錚吊兒郎當的走到他們邊,瞪了他們一眼,“你們夫妻倆臉皮真厚。"
楊麗娜見男人突然走了過來,皺了皺眉,“你誰啊你!"
“我是棠棠的男朋友。"陸云錚一把摟住林棠棠的腰,語氣充滿著威懾力看著"你剛剛說我朋友跟著你,你有證據嗎?"
林老師的腰真細。
林棠棠被陸云錚突然抱住,嚇了一跳。
怎麼是他?
楊麗娜氣鼓鼓的看著陸云錚,“自己心里清楚。
陸云錚挑了挑眉,"你沒有證據就不要咬人,如果你真的瘋了,沒錢去打針,我可以施舍一點給你。"
聞言,楊麗娜氣的瞪了他一眼,“你……"
"走吧!走吧!"明志遠覺沒臉見人了,他拽著楊麗娜的手,臉越來越不好。
楊麗娜一臉不甘心,“我不走。"
"你不走,我走。”
說完,明志遠快速走了出去。
見明志遠走了,楊麗娜氣的撒了撇,瞪了一眼林棠棠,"哼!林棠棠,你好的很,你給我等著。”
說完,氣呼呼的走了出去。
見不要臉的人走了,林棠棠推開陸云錚,輕聲道:“那個,謝謝你。"
陸云錚看著,語氣帶著一懶漫,"真的想謝我,那你就答應我的追求,當我的朋友。"
聞言,林棠棠瞪了他一眼,"你想得。"
隨后拿起背包走了。
"林老師,真的越來越有趣了。"陸云錚看著氣鼓鼓的影,笑了笑。
之后的每一天,陸云錚都會拿著一束花,在校門口等著林棠棠,每天都要送回家。
早上都會給訂早餐。
久而久之,林棠棠被他的所作所為打了,答應為他的朋友。
兩人相不到半年,就火速的閃了婚。
婚后的第二年,林棠棠生下一對龍胎。
男孩取名陸川,孩取名陸。
車上,陸云錚輕輕的刮了刮林棠棠的鼻子,“姐姐,你怎麼發呆了?"
"啊?"林棠棠回過神來,看著他關心的眼神,笑了笑,"沒什麼,我們回家看寶寶們吧!"
剛剛想起了他們五年前第一次見面的場景,現在想想就覺得好笑的。
陸云錚角微微上揚,“好。"
五年前的陸云錚,沒有遇到林棠棠,他會天天去酒吧喝酒,泡妞。
他的朋友換了一個又一個。
自從那一天在陸云曼家遇見了林棠棠,陸云錚的心才找到歸屬點。
俗話說,浪子難回頭,可他在林棠棠的上,找到了。
不到半年就回頭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