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話跟你說。」等他坐到桌邊,李文秀語氣堅定的說道,「你給我家的三千塊彩禮錢,我會按月還給你。等我把這些錢還清了,你就得和我離婚!我每月的工資是80元,我只留五塊錢自己用,每個月還你75元。還完了這筆錢,你就得和我離婚!」
「那你得還我40個月!要三年多時間呢!」王林笑了笑,「你每月只留五塊錢?夠用嗎?」
「我還有獎金呢!反正不用你管我就行了!」
「非得離婚嗎?」
「你別嬉皮笑臉的!我說認真的!不然,我寧可死!」
最後那個死字,咬得很重,說得很堅決!
王林相信,這個年代的人,說死,是真有可能去死的!
李文秀道:「我們之間不合適!你有了錢,可以找一個更好的!」
「安我啊?連你這樣的中專生都看不上我,我還能找到更好的?未必我還能找個大學生?或者找個市歌舞團的臺柱子?」
「你、你這個人,其實還不錯的,只要你把賭錢的病改了,再把喝酒的病改了,再把打媳婦的病改了……」
「我都改了,你還離嗎?」
「離!我倆格不合!」話一出口,李文秀覺得自己語氣太沖了,現在得哄著王林,讓他同意自己提出來的離婚協議,便緩了一緩,聲說道,「當我求你了,好不好?你要是真的喜歡我,你就給我自由吧!」 (5,0);
王林的心,沒來由的一陣刺痛。
他沉聲說道:「我答應你!本來我也可以不讓你還彩禮錢。」
李文秀抬頭著他。
王林又道:「可是,這三千塊錢,是王林父母用命換來的。你必須還回來。畢竟,王林連你的子都沒占有過呢!你還是個完璧的人!」
這話似乎有病,但又沒有病。
李文秀咬著:「怎麼?你這是想用這三千塊錢來買我的貞潔嗎?」
王林見楚楚可憐的模樣,有心逗一下,便似笑非笑的道:「我的確有這樣的想法!要不,你陪我睡一覺,我同意離婚,三千塊彩禮也不用還了!一個晚上三千塊,你可金貴了呢!」
李文秀氣得子輕,口急劇的起伏,波濤洶湧。
「我還以為你真的變好了,原來你還是這副德!」雙眼一紅,趴在桌沿,委屈的掉下兩行眼淚。
是真的累了,這樣打來打去的生活,一天也不想再過了!
死?
真的想過用死亡來解和逃避這一切!
「這麼經不起逗啊?」王林把油條放在碗裡,自己拿起饅頭啃,「我開玩笑的呢!你至於哭淚人兒嗎?」
李文秀這才收了哭聲,抹了抹眼淚,低頭說道:「謝謝你!以後,只要你不再打我,這個家的家務活我都干,直到離婚為止。不過,我不能陪你睡覺!你也不能強迫我!」 (5,0);
喝了一口粥,見王林目瞪口呆,又強調了一句:「夫妻之間,的確有的義務,但這義務的意思是,倘若對方不肯,你可以訴請離婚,但你不能強行迫另一方與你同房,否則就是強暴!總之一句話,我不同意,你就不能我!你懂了嗎?」
「不愧是中專生,懂法的啊!我知道這些!我又不是法盲!」王林嘀咕了一句。
對重生的王林來說,這個人只是一個沒有的陌生人,是一個撿來的老婆。
既然想要自由,何妨全?
以王林真正的能力和學識,要在這個世界再次混得風生水起,再找一個漂亮老婆,想來也不是太難的事吧?
雖然這個的主人,學歷太低、家底太窮,但也並不妨礙王林的逆襲之旅!
只不過,這個李文秀,長相清甜可,段窈窕迷人,完全備人犯罪的氣質和條件,兩個人在同一個屋檐下,相久了,王林能不能管住自己的大鳥,那就很難說了!
吃完早餐,李文秀拿出一張早就寫好的協議書,放在王林面前,上面寫的,就是剛才跟王林說的那些話。
「你要是沒有異議的話,就在上面簽個字吧!」李文秀遞過來一支鋼筆,「我已經簽了名字。」
王林訝異的看一眼,這才明白,這個人離婚的決心有多大!
他接過鋼筆,一言不發的簽下自己的大名。
李文秀看看他的簽名,倒是微怔:「你的字,寫得真好,比我的還好。都說字如其人,我看這話純屬放——騙人!」
作為一個超級富二代裝窮是一種什麼體驗?別攔著我,沒有人比我更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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