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百味小說 現代言情 危情寵婚:前妻休想逃! 第三十三章 溫暖的小混混

《危情寵婚:前妻休想逃!》 第三十三章 溫暖的小混混

發覺男人在注視自己,晚翎抬眸看他,四目相對時,他卻又笑著錯開了,也沒有回答那人的問題。

    聽別人都他川哥,晚翎便禮貌地稱呼他為川先生,“我們接下來要做什麽?”

    他偏頭問旁邊的人,“都準備好了嗎?”

    得到肯定答案後,他轉回頭來對說,“一會兒去基地觀參新型無人機試飛。”

    “無人機?”晚翎翦瞳發亮。

    他嗯了一聲,“你懂?”

    晚翎激地點點頭,“懂一點。”

    當然懂,可不是一點。

    爸爸一手創造的晚氏企業,就是專門研發生產無人機的。

    可以說,從小就是在無人機堆裏長大的,小的時候家裏擺放著各種各樣的無人機模型。

    目前晚氏企業裏重要的收來源,還是生產銷售爸爸研發的最後一款無人機。

    這些年無人機行業發展迅猛,更新換代也非常快,雖然爸爸當年研發的這款無人機是行業裏的佼佼者,但目前已經過時了。

    晚承遠對無人機一竅不通,這些年不進研發,一味吃老本,晚氏企業已經嚴重倒退,就快被業界淘汰了。

    晚翎很著急奪回晚氏,更新產品,擴大市場,讓企業重新活起來。

    晚氏是爸爸一輩子的心不能眼看著它毀在晚承遠的手裏。

    說起來又得謝宮慕深,雖然他對帶著赤的目的,但真的沒有扼殺好和夢想。

    當年想繼續學習研發無人機,他就投資立了國際頂級無人機俱樂部,請來了諸多全球知名無人機研發者,讓跟著學習。

    當然也不愧擁有天才的稱號,學習神速,而且青出於藍勝於藍,學著學著就自我創新,超越了的一眾老師。

    除了宮慕深,沒有人知道,手握著國際最先進的無人機技,而且這些技,都是自主研發的。

    原本還急著回麗城,說到無人機,晚翎便不急了,很願意去無人機試飛基地參觀。

    “川先生,這次試飛的新型無人機是什麽方向的?”

    “太能。”

    晚翎的眸子更亮了幾分。

    太能無人機是目前最推崇的機種,也正在研究。

    傳統的無人機需要安裝電池,電量耗了就得返回地麵,大大限製了使用需求。

    而太能無人機就不一樣了。

    太能無人機以太為能源,隻要充足,就可以在保證正常飛行的況下,將多餘的電儲存在蓄電池中。

    如此可以在天上飛行數月之久,甚至可以永不著陸。

    爸爸生前一直致力於研究太能無人機,可惜尚未有眉目便英年早逝了,潛心研發太能無人機,就是為了完爸爸的願。

    吃過午飯,晚翎才了解到,川先生與這群朋友隻是偶遇,稍作休息,他便又帶著獨自上路了。

    相時間久了點,發現他的左手始終戴著黑皮手套,從不曾摘下。

    心想,他的左手一定有

    “川先生,你是從事無人機研發工作的嗎?”

    “我可沒有那麽聰明的腦袋,從小就是學渣,這次隻是朋友邀約來參觀的。

    不過我妹妹非常聰明,喜歡研究無人機,我去參觀就是想見識一下,如果想創建無人機公司,我也好幫點忙。”

    晚翎了然地點了點頭,這麽帥氣溫暖的人,做他的妹妹肯定特別幸福吧。

    他偏頭看一眼,倏而笑了,“我妹妹是個天才若進無人機行業,我猜會死一大片同行。”

    晚翎笑了笑沒說話,將來也是要在無人機行業展頭角的,與他妹妹可能是競爭關係。

    他妹妹也是天才,呃,這年頭天才都開始批量生產了麽?

    大約開了一個小時,終於到達了無人機試飛基地。

    下了車,他去見朋友,安排去房間休息。

    晚翎舒服地洗了個熱水澡,當穿著浴袍走出浴室的時候,有侍敲門。

    是來送幹淨新的。

    “晚小姐,這是金先生為您準備的新服,無人機試飛三點開始,他會準時過來接您。”

    晚翎陡然一僵。

    他從沒問過的名字,卻知道姓晚。

    一直以為他姓川,然而他姓金。

    名字裏同時有“金”字和“川”字的人,隻認識一個,金沛川。

    的沛川哥!

    晚翎突然就漲紅了眼眶。

    怎麽這麽笨,他早就認出了,可卻傻傻地他川先生。

    這輩子,晚翎遇見金沛川,是人生大幸,而金沛川見遇晚翎,是人生之大不幸。

    八歲那年,遭遇人生變故,失魂落魄遊街頭的時候,認識了著名的小混混金沛川。

    他大六歲,是個不一樣的小混混。

    他從不像其他小混混那樣欺負小朋友,也不也不搶,大多時候都在自力更生。

    他得混混之名,完全因為他的賭徒爸爸。

    他沒有媽媽,與爸爸相依為命,住在一棟破舊的小鐵皮屋裏。

    他的爸爸從不養他,早早他輟學,甚至他走街串巷賣雪糕賺的錢,都被他爸爸拿去賭了,他隻能與流浪狗搶食。

    糟糕的生活讓人瞧不起,常常有人欺負他,但他是個不甘被欺負的人,打架非常厲害,經常把挑釁他的人打得頭破流。

    因此就得了個小混混的名頭。

    整條街沒人瞧得起他,但也沒人敢惹他。

    那天,在街頭被一群壞孩子欺負,他們罵是沒爹沒娘的野孩子,他看見了,把那群壞孩子狠揍了一頓。

    就這樣他們認識了,他經常在上下學的路上守護,不讓任何人欺負,還用他攢下的零錢給和零食。

    在那兩年裏,他給了太多溫暖。

    十歲那年,在藤園被杜西華打得遍鱗傷,便跑去找他哭訴,他將帶回小鐵皮屋,細心為清洗傷口,還做飯給吃。

    三天後,杜西華帶著人踹開鐵皮屋的門,將他打得模糊,還生生打掉了他的左手小指。

    他們還指控他拐騙未,報警抓他。

    再後來,被送去了H國神病院,就再也沒有見過他。

    三年前回到麗城,有找過他。

    那條街上的人都說,自那件事之後就再也沒有人見過他,有人說他去坐牢了,還有人說他死了……

    回憶一幕幕,晚翎哭得撕心肺。

    片刻後,不顧自己穿著浴袍,腳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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