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秀秀笑意盈盈的。
只說:“他爹生病了,快不行了,我見他快要死,就把他帶回來,不過三叔嬸娘不用擔心,我的藥方還值錢的,一次就賣了200塊,以后還可以掙更多錢,養活他是沒問題的。”
空間資充足,小家伙想吃多吃多。
反正不在乎這點東西。
再說了,不跟未來大佬結下深厚淵源,怎麼能換來大佬日后的信任?
萬一男主想對下手,指不定小明他爹就是個神助攻呢。
宣秀秀是個行派的人。
想了,就去做,不會把時間浪費在糾結上。
崽崽養了也就養了唄。
而且,也不準備在孟家待太久。
等時機,是要離開孟家灣的。
“秀秀,你這——”
孟鶴平都不知道說什麼好。
養活一個夠難的,現在又多一個小頭……
“沒事兒,我以后多做一個人的飯,小孩子能吃多呢。”王香蓮反倒先表態了。
倒不是因為宣秀秀替他們發了筆橫財,而是瞅著小貓兒般大的孩子,想起之前夭折的子,心中難。
原本生了三個兒子,小兒子子骨弱,養到兩歲時就沒了……
這事兒在心中多年,了一塊心病。
小明的出現反而激發了生命的活力。
“嬸子,我去做晚飯,今天在縣城買了不東西,這溫度又高,放著就壞了,晚上燒了吃。”宣秀秀笑道。
前世沒別的好,就喜歡在家看食博主做飯,然后自己在家照著做,雖然一開始有不黑暗料理,但漸漸的,燒的菜不比外面酒店差火。
一開始,王香蓮還沒注意這茬。
等去廚房才發現,長條案板上,擺放著一大袋子的板油,只怕有幾十斤,還有幾豬肋骨……
一陣陣眩暈。
這得花多錢啊。
而且他們也沒給拿票,怎麼買的東西。
“嬸娘,我去黑市換了點票,買的這些東西,而且最近南洋人出了一大批貨,縣城資還是比較充足的。”宣秀秀笑呵呵道。
推著王香蓮出門,笑道:“嬸娘,今晚嘗嘗我的手藝,你們只管等著吃飯吧,哦,對了,如果了就先去吃兩個餅墊墊肚子。”
“秀秀,你這花錢也太大手大腳了,有錢得省著點花,你看這骨頭有什麼好吃的,買還是要買的……”王香蓮痛。
一般而言,村里也就過年才吃上一次,平時大多數都是吃糧裹腹,上次是孟鐵生帶了糧,還弄了一條鯽魚,他們才吃頓好的。
不過節不辦宴的,把錢花在吃上,心驚跳的,十分不踏實。
“嬸娘,你先出去吧,我做好飯了再喊你。”宣秀秀笑道。
理解王香蓮的想法。
也沒說太多,只催著先去忙別的。
王香蓮搖搖頭轉出去了。
打算拿自己舊服給小明改一服……
很快,廚房就剩宣秀秀一人了。
不由得嘆。
孟家廚房太簡陋了。
一個土灶,一口鍋,一地的稻草和干枯枝。
調料也就一點鹽。
沒時間管這些,開始忙活,想整一頓好吃的。
現在只需要將火點燃,用大鍋炸板油就好了,至于燒排骨這種菜,得去空間用煤氣灶來燒,一旦火候沒掌控好,排骨得燒糊咯。
宣秀秀直接從空間轉移出打火機,點燃干草,再將木柴放灶中,等火燒起來了,再將板油洗干凈,放鍋里燙干水,這才開始切塊榨油。
燒排骨還是得用豬油燒才好吃。
之前用拉油燒過,雖然油放得足的,但吃起來還是沒有豬油燒的香甜。
等板油切塊放大鐵鍋中,宣秀秀還從空間轉移出拉油,倒了點進去,這樣炸油才不會糊鍋。
等豬油炸得差不多了,將廚房門給關上,用念力圈住廚房,這才閃進了空間。
進小居室后,直奔廚房。
從屜里取出一個很久沒用過的大電飯鍋,舀了好幾桶香米進去。
然后,開始燒排骨。
燒排骨先燒糖,冰糖是必須的。
油鍋燒好,下冰糖,等糖燒好了,將洗凈的排骨放進去,等每一排骨都裹上了一層薄薄的糖,再丟生姜,八角,蒜瓣兒翻炒。
炒得差不多時,再加水,放料酒去腥,加生老調,蓋上鍋蓋兒。
開大火,等水開了再轉小火慢燒。
燒排骨的空隙里,宣秀秀又架起一口鍋,滾刀切了個茄子,將茄子放在油鍋里過了一遍再撈起來。
等茄子過了油,再在鍋中放油,加茄子,放生老,加勾芡,咕咚咕咚冒著水的茄子差不多就做好了,香氣四溢。
盛起茄子,又洗出兩個番茄,簡單做了個西紅柿炒蛋。
約莫過去四十分鐘,宣秀秀揭開鍋蓋,排骨的香氣瞬間撲面而來。
嘗了嘗咸淡,又加了一點鹽進去,這才出滿意的笑容。
排骨燒好了,挑揀出里面的配料,將之裝大碗里。
宣秀秀出空間時,鍋里的油全然炸好,灶臺里的火也只余了一點火星。
拿來竹編簍子,將豬油渣一點點盛起來,放在簍子里晾涼。
油渣村里人會拿來炒菜,小孩喜歡直接當零吃,對缺糧油的莊稼人,這可是好東西,宣秀秀自然也不會浪費。
從破木柜里翻來翻去,翻出個底下早了黑的大搪瓷缸,將豬油全部裝起來,還有多的就用大碗盛著。
等撤了念力,喊來王香蓮時,灶臺上擺著一大碗紅燒,一碗茄子,一碗西紅柿炒蛋,還有一簍子大米飯,香氣撲面而來。
王香蓮的心漾著水花,久久難以平復。
總覺得家里日子應該越過越難,畢竟多了兩孩子,怎麼跟預想的完全不相符呢?
哪里出了錯?
恍惚間,宣秀秀的喊聲喊來了小歲宴。
“姐姐,吃,小明要吃。”小家伙雙眼放,眼神黏答答的,口水直往肚子里吞,恨不得撲到灶臺上。
“好了,我們出去吃,還有啊,你可不能吃多了,小心鬧肚子。”宣秀秀輕敲了敲小歲宴的腦瓜兒。
小歲宴得狠了。
他吃葷腥太多,晚上說不定得鬧肚子。
所以當飯菜上桌后,宣秀秀只給他夾了西紅柿炒蛋,還有幾塊茄子,一塊排骨。
“什麼東西這麼香?”
孟鶴平放下鋤頭。
他一進門就嗅到了濃郁的香氣,肚子鬧得史無前例的厲害。
等他走近飯桌,王香蓮局促不安地坐著,他有點糊涂道:“怎麼買這麼多,有錢得省著點花……”
等他回頭,見宣秀秀端來幾大碗飯,孟鶴平又沉默不語了。
秀秀這孩子是孟家的福寶。
一來,家里好事連連……
該吃好點,不能虧待了孩子。
他坐下來,笑呵呵道:“這是什麼菜式,我怎麼沒見過?這是蛋嗎?”
蛋還能跟番茄一起炒?
村里沒人這樣吃過。
一般蛋不是水煮就是用滾開的米湯沖蛋花,或者打個溜水蛋,過年過節隆重點,就用炒菜的油煎個蛋。
這吃法還稀罕的。
宣秀秀笑道:“快吃,我見飯店里人家這樣吃,就學了來做,沒想到一做還功了呢。”
反正,村里人也沒去過國營飯店。
國營飯店吃吃喝喝可不便宜,一頓下來也得十幾塊,也就城里有錢人吃得起,幾個農村人舍得下館子。
“三叔,嘗嘗排骨,這天氣熱,不吃完就得餿,留到明天可沒法吃了。”
宣秀秀見他們夫妻都不下筷子吃,可把急壞了。
不由催了又催。
孟鶴平本想把留給兩孩子吃,架不住宣秀秀殷切的眼神,就夾起一塊排骨放里。
燒得爛,一咬開,滿的油質,鮮甜鮮甜的,好吃得他恨不得把骨頭一并嚼碎了吞下。
他從不知道一塊骨頭上的丁點,竟然可以好吃到咬舌頭!
“好吃嗎?好吃就多吃點。”宣秀秀道。
害。
一說完,就覺自己念了句廣告詞。
“這咋那麼好吃,不腥不,八十歲老人都咬得。”孟鶴平驚呼。
他吃完一塊,下一筷子已經不自了。
一口氣吃完五塊,孟鶴平心中起了一罪惡。
這麼好吃的,怎麼能自己吃呢,該給兩個孩子留著,他怎麼就沒忍住?
“快吃,嬸娘你也吃。”
宣秀秀夾起兩塊排骨,塞到王香蓮碗里。
不喜歡給人夾菜,但不夾,估計王香蓮一塊排骨也不舍得。
王香蓮鼻息下嗅到香甜的味兒,在所有人期待的目下,狠狠心就嘗了一下。
嗖。
震驚的目,鑼鼓的,像雨點兒砸在眾人臉頰上。
又急又興道:“這,這骨頭好好吃……”
好吃到不知道怎麼形容口腔大腦里傳來的滿足與幸福。
農村人買,大多數買的,越越好,瘦雖然比便宜,但沒幾個人舍得把錢砸在沒油的瘦上,不得買的一點都沒有呢。
所以,孟家灣還沒人吃過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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