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圖是高鐵上戴著耳機聽歌,以及正和面館老板聊天的喻晗,都是拍的視角。
如果是剛結婚的時候發現這些,喻晗可能會覺得骨悚然,可他現在只覺得有些好笑。
笑不出來的那種好笑。
【2017年1月:
第七次走進面館,終于到他了,他認出了我,和我打了招呼。
2017年2月:
加上微信了。
2017年2月:
他沒有找我聊天。
2017年3月:
他還是沒有找我聊天。
……
2017年5月:
他竟然讓那麼多人他的,不該給他介紹這個角的。
2017年5月:
他的手骨腳踝都很漂亮,適合套上鐐銬,拘在黑屋里。】
喻晗記得這個角,是賀平秋早期作品里的一個炮灰角,當時有場戲是被敵軍抓住戴上了鐐銬。
那個鐐銬是作為導演的賀平秋親自給他戴的,輕輕一聲咔嚓,腳踝就被錮起來。
當時他只覺得莫名,但原來賀平秋在心里想這些。
【2017年9月:
他媽媽需要一筆巨額手費,我卑劣地抓住了這次機會。往后就算得知我的心思,逃離的時候也會考量恩。
2017年10月:
報應來了。
我失去了一條,他冒充我人簽的字。
2017年11月:
我們領證了。
他單純,心,他認為欠我兩條命,做什麼都是應該的。可我很后悔,我不應該說那句“用結婚來報答”,我會控制不住傷害他,一定會。
2017年11月:
他在床上完全沒有不起來,我知道該停止這樣,可我控制不住。我也知道他完全不到愉悅,可就是喜歡他任我擺布的樣子。
我大概是有病。
2017年11月:
他疼了好幾天,是我沒控制好。
2017年12月:
疼。
明明它本不存在。
2018年3月:
吵架了,他問我為什麼在家里還要戴假肢——
因為太丑了,我自己都覺得惡心。
2018年5月:
他主親我了,我沒控制住把他拉進了車里,事后他的臉好紅。
可。
……
2018年10月
他去酒吧見了朋友,被我抓到了。
我有點控制不住地拿出藏了很久的鐐銬,將他囚在了臥室。
他像任我擺弄的玩。偶,我給他穿服他才能穿服,我不讓穿他便只能著,他的吃喝拉撒,食住行都由我控。
有點高興。
2018年11月
我沒有收掉他的手機,我知道他不會報警,也不會向任何人求助。
今天他被我尿了,我愣住了,他有點崩潰。】
喻晗: “…………”
【2019年12月:
我差點殺死他。
我得離開,我好像有病。
2019年12月:
我確實有病。
2019年1月:
家里的燈沒有亮著,我不敢上樓,也不敢知道他有沒有逃跑,我怕忍不住把他抓回來。
……
2019年2月:
他沒有逃,他來找我了。】
此時此刻喻晗才知道,原來他囚解放后的三個月里,跑去劇組當頭烏的賀平秋回來看過,只是沒敢上樓。
自這之后,賀平秋朋友圈里的變態氣息就散了很多。
大多記錄著一些瑣碎的生活日常,比如一些拍的照片,還有喻晗平日捕捉不到的心。
比如“他像小狗一樣啃我的,很麻”, “他又因為在家戴假肢的事和我吵架,但真的很惡心,我不想讓他看見”, “我們靠在一起看電影,他好熱,像火爐”。
除此之外,喻晗還發現兩個。
之一是,賀平秋每次在劇組工作的時間里都會跑回來,但是不上樓,只在車里待著,然后拍一張他們家樓層亮燈的照片。
一周一次。
【2020年4月:
想他。不知道他在做什麼。
2020年5月:
家里的燈亮著,還是不要上去打擾了,他應該不想在‘假期’里看到我。
……
2021年1月:
玫瑰賣完了,買了束百合,不知道他喜不喜歡。
2021年2月:
想趁他半夜睡著以后上去看看,但他也許會做噩夢。
2021年2月:
抓到他下來遛彎了,差點被看見。
……
2022年
……
2023年
……】
之二是,自婚后第二年開始,賀平秋會在每年十二月立囑,然后將囑照片發到朋友圈,囑容一模一樣,都是名下產全部由伴喻晗繼承。
其實沒有意義,賀平秋親父母養父母都去世了,不會有產紛爭,但也許是為了避免哪天突然冒出個親戚,所以每年的十二月,他都會更新一次囑。
第一次立囑的時候,喻晗還被囚在家里。
2018年12月:
結婚兩年的報酬。
[囑。jpg]
2019年12月:
被我折磨三年的報酬。
[囑。jpg]
2020年12月:
又活了一年,他演的意有點真。
[囑。jpg]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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