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恨晚
“以後你拿著這些錢跟盛聞吵架了,可以直腰板跟他吵,你又沒有花他的錢。”遲書那麽漂亮的眉眼裏全是悲傷,“他就不敢欺負你了。”
“給我很一些就行,就算你給孩子的養費。”餘溫往鍋裏扔著菜,止住鍋底的沸騰,“你將來一定要過得很好,遲書,你這個人,生來就是福的,拿著錢去揮霍,去隨心所的做一切。”
“好。”遲書的目落在餘溫的肚子上,“孩子生下來之後,別發照片到朋友圈曬娃,我怕忍不住的回來找你。”
餘溫拿著筷子撈起半碗,但實在是食不下咽。
一頓飯兩個人吃的很慢,直到外麵一片漆黑。
…………
父的六十大壽過的那一個風風,畢竟剛從閻王殿裏走了一圈的人,現在都有點信神佛了,畢竟家靠什麽起來的大家都知道,全是不正經的生意,現在也怕報應了。
壽宴是在家裏辦的,請的全是親戚至,賓客裏麵最年輕的要數盛聞了,畢竟在做的人都是功名就的,就沒有盛聞這麽年輕有為的。
他在壽宴上看見了荀之的朋友,在人群中並不出彩,哪怕盛裝出席,但平庸的長相掩蓋了一切。
荀之帶著孩跟親戚打完招呼,然後就讓孩子走了,自己大喇喇的去找盛聞了。
“哥,你看我那個未婚妻,簡直就跟木頭一樣。”荀之咬牙道,“我媽為了讓我們促進一下關係,就讓我們睡一起,你知道這人呆什麽樣,竟然真的跟我在床上聊了一晚上的天,服都不,不過那樣的,我就算瘋了我不會。”
“我看你跟人介紹的時候自豪的。”盛聞端著高腳杯,晃著裏麵的紅酒,“我看你是而不自知。”
“我?哥你去治治眼睛吧。”荀之譏諷道,“我喜歡長得高,特別有氣質的,不能化濃妝,就算是單眼皮也要很好看,鼻子小小的,最好角帶著酒窩,空姐最好了……”
他形容的越來越像一個人,連荀之自己都意識到,自己形容的是誰。
“算了,不聊這些了,看你剛才一直看手表,是有什麽著急事嗎?”荀之賤嗖嗖的盯著盛聞,“我可聽說你的公司最近在休假,很多高管都去國外旅遊了,你這一定是家裏的事。”
盛聞否認,“不是。”
“我不信,看你心這樣,跟要去抓一樣……”荀之隨口說著胡話,一抬頭看見盛聞正冷冷的盯著自己,嚇得酒氣都消了。
“開玩笑的。”荀之幹的笑著,“對了,你爸還送來了禮品,他原本是要過來的,聽說你要來,就帶著那個人走了,哪有父親躲著兒子的。”
盛聞擰著眉,隨手拎起外套往外走,才走了沒兩步,又低頭看了兩眼手表。
“哥,還沒結束呢,你怎麽就開溜了,你給我回來,真去抓啊,這麽著急……”荀之隔著很遠扯著嗓子喊,然後他爹過來狠狠的踹他一腳。
“老子過壽宴呢,你給我捉捉的,找死是不是。”
盛聞從家出來,在門口看見送餘溫的司機正在東張西,“盛先生,太太說讓我不要等了,就先過來接您了。”
“那裏還沒結束嗎?”盛聞看著漆黑的天,臉更加的沉,“不是吃頓火鍋嗎,怎麽會這麽慢。”
“我等了一個多小時了的,一直也不出來,還是太太發消息讓我先來接您的。”司機的看著盛聞的臉,“盛先生,您要是不想看見太太跟別人約會的話,我有個辦法。”
盛聞的眉擰了一下,“想約多久就多久,咱們先回去,別管。”
然而此時的餐廳裏,鍋底已經加了七八遍了,滿滿的一桌子菜沒有多,兩個人就這麽對坐著,話很開口,卻滿是悲傷緒。
餘溫知道,以後很難再見麵了。
兩個人正吃著,卻見火鍋店的經理滿臉為難的走了過來,“兩位,實在是不好意思,你們的位置被人預定過了,一會人家就來了,兩位已經用餐兩個半小時了,為了補償,我們給您打六折,非常抱歉。”
遲書抬起頭來,“我們這麽差的位置還有人定啊,對方已經沒長眼睛,不需要打折,給我們換張桌子就行,位置好點的。”
“算了吧,位置已經滿了。”餘溫站起來,“我已經吃飽了,咱們走吧,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該結束了。”
餘溫外套費力,穿的時候更費力,裏麵穿了馬甲跟,臃腫的胳膊都難拐彎,外套也是家裏的小保姆幫忙給穿的,現在自己穿上很費力。
“我來。”遲書接過餘溫的外套,茸茸的,起來很舒服,裏麵也是厚厚的一層絨,“很見你穿這樣的服。”
他幫餘溫將袖子弄好,餘溫轉了個圈,自己低頭弄著扣子,“這樣穿舒服啊,而且這兩天降溫,這種服風打不,你可以買一試試啊,別看稚,但真的好。”
兩個人的口吻,不經意間像極了夫妻。
“不穿,好醜。”遲書拽了拽上的羽絨服,的布料出來的聲音很難聽,“將來孩子出生了可不許給穿這些東西。”
此時一輛黑的車停在火鍋店的門口,盛聞坐在駕駛室裏,帶著昂貴腕表的胳膊搭在鍵盤上,他冷冷的看著店角落的形,兩個人親昵的說著話,而他隨意的給穿著厚重的服。
這樣的是餘溫從未給過他的,兩個人雖然是夫妻,在外人麵前隻能算是舉案齊眉,很恩,但不過是給外人看的而已。
而餘溫似乎生氣了,踹了一下遲書的小,那種隨意,才是盛聞永遠覬覦的,也是永遠得不到的。
與不,涇渭分明,他明知如此,卻深陷其中。
此時兩個人從火鍋店出來,餘溫沒有打車離開,而是上了路邊停靠著的車裏。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