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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當滿級大佬穿成小可憐兒》 第694章 戀愛腦紮堆了(22)

另一邊,接到判決的韓俊彥表示不服,當即要求聯絡家人,進行上訴。他覺得自己最多接前麵的罪名,流氓罪是什麽鬼?就算李曉星和趙長泰不清不楚,那也是他們倆互相耍流氓,和他韓俊彥有什麽關係?

    接到判決結果的韓家父母已經有了心理準備。此前,文化部也收到了舉報信,那時候他們就已經震驚過了。韓俊彥和李曉星被帶走的時候,保姆就已經給他們打了電話,那時候,他們心裏已經有了不好的預

    說實話,事發展到現如今這一步,是真的十分出人意料!

    老兩口平時和兒子不住一起,他們住文化部的家屬樓,韓俊彥他們住工商局的家屬樓,每周隻在周末的時候見麵。

    當初韓俊彥在鄉下結婚,他們就寫信表達了反對,跟他說現在是非常時期,容易做出一些令人後悔的決定,讓他三思而後行。但是兒子沒聽他們的,堅持在鄉下結了婚。那時候也是他們家的低穀期,他們老兩口也在幹校勞作,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回來。可能兒子也是對未來到迷茫,所以才結婚生子的吧。

    等到大家都回城以後,他們第一次見到李曉星,就本能的不喜。所以,他們出錢給小兩口置辦了一個小院,讓他們單獨住。後來,兒子畢業了,分配了工作,有他們幫著,升遷也很快。單位還給分了房子,他們從小院裏搬了出來住進了家屬樓。

    但是,事怎麽就發展現在這樣了呢?

    兒媳婦有青梅竹馬,一直保持著非常親的關係,兒子知道,竟然不勸他們保持恰當的距離?

    兒媳婦一開始在他們麵前還有點“卑微討好”,後來腰板越來越直,竟然是竹馬的金錢起了作用?

    兒子竟然還利用職務之便給兒媳婦的竹馬行方便,讓人家賺更多的錢,再來反哺他們兩口子?你要說這不是行賄賄,那這是什麽?難不是一家三口嗎?

    這個事件中的三個人,以及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讓倆人看不懂,全都是迷

    寄到文化部的舉報信他們也看了,看到那些照片,誰都會覺得李曉星和趙長泰之間有問題。他們太親了!

    一起去首飾櫃臺買項鏈,趙長泰幫著把項鏈戴脖子上,他站在李曉星後,倆人一塊了,看起來就好像是他從背後抱住了

    每一張照片都是這樣的曖昧不明!有的照片裏,甚至兩個孩子也在,他們對此也是司空見慣的樣子!

    他們怎麽敢這麽做的?現在可是在嚴打!組織個家庭舞會、正常的男稍稍出格、服稍微暴一點都能被判流氓罪送去勞改的!他們這麽做,簡直就是老壽星上吊——找死啊!

    這些照片,老兩口都看得狂飆。他們兒子是知道還是不知道?

    但無論再怎麽氣憤、失,韓家父母還是趕到看守所和韓俊彥見麵,了解了他想上訴的關鍵點。韓家父母也覺得他說的有點道理,說不定可以幫兒子申請減刑。

    一家人都沒有想到李曉星,他們的力是有限的,隻能都用在一個人上。

    韓家幫韓俊彥上訴了,但是並沒有任何改變。

    韓俊彥為什麽會被判流氓罪呢?

    首先我們要說,這個時候的流氓罪,其實是個“口袋罪”,稍微沾點邊的,都能往裏裝,其實沒有什麽道理可言。

    就像那位唱“手裏捧著窩窩頭”的明星,他其實也不過是參加了幾場別人家裏舉辦的際舞會而已。參加舞會是在1982年,他被舉報被抓已經是1983年了。就這還被判了4年呢。他爹還是個公安局長。

    所以,就趙長泰和李曉星這種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還被人拍了照抓了現行的,判個幾十年正常。

    趙長泰之所以死刑,還牽涉到了陳紅燕母倆,以及行賄。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破壞公共秩序,節惡劣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流氓集團首要分子,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嚴打期間,對所有犯罪行為的判罰,都是頂格的,甚至是突破了上限的。

    話說回來,韓俊彥被判流氓罪,其實不算冤枉。

    他知道趙長泰對李曉星圖謀不軌,也知道李曉星要從趙長泰那裏拿到好,本質上就是在出賣相,而他作為丈夫,非但不製止,甚至變相鼓勵這麽做,他的做法,算是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用我們現在的話說,就是違背了道德規範和公序良俗。也可以說是“其他流氓活”,都可以套用《刑法》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

    雖然被判流氓罪的有很多都是因為男關係問題,但流氓罪卻並不局限於男關係。

    而且,在韓俊彥所犯的罪行裏,流氓罪隻是占了一小部分,不是大頭。

    所以,他上訴了,他失敗了。維持原判,去大西北農場勞改。在他上訴期間,趙長泰的書/懺悔書也發表了,了錘死他流氓罪的一項關鍵證據。

    看到那封信的時候,韓家父母就知道,結局已定,無可更改了。

    要說起來,為什麽陳可心一開始舉報的時候沒有提流氓罪,而是從貪汙手呢?

    是因為這個時候的流氓罪雖然判的重,也有很多人熱衷於“抓流氓”,但是,同樣有不人認為,對於流氓罪的範圍擴大化是不可取的。萬一接到舉報信的人正是反對流氓罪範圍擴大化的人,那的舉報就有可能被下來。倒不如貪汙賄這個罪名,無論是誰都會去查。

    韓俊彥看到趙長泰的書,氣得要命!他是知道他們關係親,但絕對不知道李曉星和趙長泰發生過實質的關係!他又不是真的綠,能忍到這種程度!如果知道了,肯定會離婚的!

    為了挽回自己的名聲,他也寫了一篇文章發表。真意切的表示自己隻知道趙長泰和李曉星關係親近,倆人在他麵前一直自稱兄妹,他承認自己給趙長泰行了方便,也承認自己家收了趙長泰很多好,承認自己識人不明,被倆人欺騙,但堅決否認了“他知道倆人有實質關係”這一點。

    雖然他的名聲已經爛了,但,能挽回一點是一點。綠帽子能不主戴還是不戴了。

    韓家父母痛苦不已,對這個兒子那一個恨鐵不鋼。

    “咱們家也算是書香之家,你怎麽就變這樣了呢?”

    韓俊彥一臉頹敗,看著年邁的父母,說道:“那幾年,窮怕了。苦日子也過怕了。”

    當他在鄉下,為了日子好過點娶了李曉星,為了日子好過點,默認了李曉星去利用趙長泰,接了趙長泰的幫助,他就已經沒有什麽道德可言了。

    送韓俊彥出發去西北的那一天,韓家父母的氣神就好像被了一樣,瞬間老了十幾歲。

    韓母已經退休了,原本韓父還要過兩年再退。這件事發生之後,他就申請了病退,和老伴在家裏照顧孫子孫。他們也搬出了文化部的家屬樓,避開了老人們,一家四口搬進了當初給韓俊彥置辦的小院。

    兩個孩子一個11歲,一個9歲,也知道了家裏發生的事,本來驕縱囂張甚至有點跋扈的孩子,一下子就變得沉默鬱起來,老兩口為了他們的教育問題心力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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