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逐漸地靠近,煜鬆的心髒懸到嗓子眼。
該不會想親他吧?這樣想著,煜鬆正準備手將他的腦袋推開時,卻見黎落忽然抬起下,略過他的下,直接落在他的結上。
溫熱的,就這樣毫無預兆地落在結。
煜鬆不由咽下唾沫,被親的結滾了下。
一時間,氣氛極致曖昧。
煜鬆的臉瞬間通紅。
滿意地看著他的臉頰變紅,黎落這才放開他,笑盈盈地說道:“這就是獎勵啦。”
煜鬆後知後覺地反應過來,重重地咳嗽了兩聲。
“下不為例。”煜鬆低沉地說道。
黎落聽到這話,悠悠地說道:“總有沒聽過一句話。”
煜鬆看向。
“一次的退讓,就是無底線的縱容哦。”黎落那雙漂亮的桃花眼裏,閃爍著明顯的笑意。
聽到的話,煜鬆沉默。
他對黎落,確實多了一份縱容。
是因為那次酒醉時的親吻,還是因為十年的暗?
煜鬆不知道。
“以後不會。”煜鬆正地說道。
黎落沒說話,臉上帶著明的笑容。
不喜歡爭辯,更喜歡用事實打臉。
車子抵達小區,黎落撲閃著長睫:“總可以送我上樓嗎?”
“你傷得是頭,不是。”煜鬆低沉地開口。
“大腦裏有控製部的相關神經。”黎落煞有其事地說道。
煜鬆不說話,就這麽看著。
被他的眼神盯得發,黎落隻好說道:“那行吧,我先走了,明天見。”
煜鬆淡淡地嗯了聲,算是回應。
黎落剛下車,車子毫不留地往前開。
見狀,黎落慨地說道:“要撼煜鬆這座高峰,真是不容易。”
但就喜歡迎難而上,不想十年的暗付之東流。
回到家裏,黎落站在鏡子前,檢查額頭的傷。
手機鈴聲忽然響起,打斷了的專注。
黎落拿起手機,當瞧見顯示屏裏跳的備注時,眉心不由擰著。
地抓著手機,沉默了好久,黎落這才按下接通。
剛接通,悉的大嗓門從電話那端傳來:“這麽久都不接電話,你是死了嗎?”
“要是死了還能接你電話,你現在還能好好活著嗎?”黎落淡定地反擊。
見嗆聲,電話那端的人不悅地說道:“死丫頭,你就是這麽跟你媽媽說話的嗎?”
原來電話彼端的那個人,就是黎落的母親。
“你不守著你寶貝兒子,有空關心我了?”黎落坐在沙發上,隨意地靠著,眼神淡淡。
的原生家庭從小重男輕,原本家裏人打算就讓上好九年義務教育後,就讓去打工賺錢養家。
因長得不錯,家裏人便托人打聽,準備將送去某莞去當按。
想著憑的長相,應該能賺不錢。
結果,學習優異的不僅考上當地著名高中,更以學校前三的績,拿到了獎學金。
在老師登門,親自帶著去報名後,家裏人不得不同意,讓繼續上學。
高中畢業後,黎落又考上華夏國有名的985大學。
那時的堅持要讀書,家裏人不願意,愣是一分學費也不肯出。
因當時家裏人不出麵,無法申請助學貸。於是暑假時間瘋狂打工,總算湊出一學期的學費。
開學後,又麵臨困難。煜鬆就是在這時候出現,資助完學業的同時,每個月都還有一千的生活費。
對氏集團這不算什麽,可對被資助的貧困生來說,這卻是最大的鼓勵和支持。
大學期間,家裏人從未給一分錢。
要是沒有煜鬆,就不會有現在的黎落。
“我在跟你說話呢,你什麽態度。”黎母不爽地吼道。
黎落斂回心神,隨意地說道:“有什麽事。”
“你都老大不小了,還不打算結婚?你都28歲的人了,還想挑三揀四?上回給你介紹的那個,要不是兩家關係好,他也看不上你。”
聽到拉拉地說著,黎落輕蔑:“那種渣男給我提鞋都不配。”
“你個死丫頭,再不結婚,我就跟你斷絕關係。”黎母威脅地吼道。
黎落懶洋洋地應道:“哦,那什麽時候斷絕關係?提前說一聲,那我就不回去給你添堵了。”
對家人,是真的心寒。
從小到大沒有到家庭溫暖也就算了,還要被當賺錢工。
永遠不會忘記,當興地告訴家人自己考上重點大學時,他們卻冷冷地讓放棄讀書,去當按的景。
“臭丫頭,你想氣死我嗎!”
“你家寶貝祖宗都沒能把你氣死,我可沒這能耐。”黎落淡定地應道。
黎母快被氣得半死:“你你你,反正你今年必須結婚,我丟不起這個臉。不然,你也別回來。”
說完,直接掛斷通話。
黎落掏掏耳朵,畢竟每次黎母打來電話,要麽催婚,要麽要錢,目的簡單直白。
見天暗下來,黎落起,準備離開家,前往酒吧。
想和煜鬆多點相的機會,哪怕他不經常去酒吧,也想去撞撞機會。
煜鬆忙好公事來到酒吧時,已經晚上九點。
走進酒吧,磁的嗓音悠揚地傳進耳。
煜鬆側目,便見黎落穿著香檳的,將那曼妙的材完地展現。
站在麥克風前,黎落隨意慵懶地扭著細腰,顯得人。
黎落唱著歌,迷人的聲線引人沉醉。
加上嫵的模樣,更是惹得現場眾人歡呼。
看到,煜鬆皺眉。
傷不休息,來這唱歌?
“煜鬆,你怎麽來了?”伴隨著聲音,厲墨奕的手隨意地搭在他的肩上。
煜鬆收回視線,神淡然:“剛好路過,來喝一杯。”
聽到他的解釋,厲墨奕打趣地說道:“沒想到你有做酒鬼的潛質。”
煜鬆沒回應,隨意地在吧臺上坐下。
“你酒吧的生意越來越好。”
“可不是,我是天生的商人。不論酒吧還是夜總會,都做得有聲有。”厲墨奕自豪地說的說道。
煜鬆淡淡地嗯了聲,算是回應。
吧臺上,煜鬆端起酒杯。
當他走進酒吧時,黎落就已經注意到他。
一首歌結束,黎落笑著說道:“今晚,我喜歡的人也在這。所以接下來這首歌,送給他。”
煜鬆正舉著杯子的手一頓。側目看向酒吧中的舞臺,和黎落的視線在空中遇見。
的喜歡,真直接。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徐歲寧跟洛之鶴結婚的前一晚,陳律死死拽著她的手腕,顫著聲音說:“明明是我,先跟你好的。”愛情多不可靠,所以我最喜歡,夜里盛宴狂歡,白日一拍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