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湊到門邊,怎麽也聽不到外面的靜,急得抓耳撓腮。
這時易大壯從背後靠過來,輕輕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讓開。
他蹲下,將自己的超薄手機順著底下門塞進去,隨後站起,分了隻無線藍牙耳機給我。
耳機剛一戴上,法庭上各種聲音頃刻間清晰地傳遞過來,就連遠不知是陪審團還是旁聽席上誰的咳嗽聲,都聽得清清楚楚。
“……你能告訴大家,見到綁匪後他對你說的話嗎?”我辨認出檢察的聲音。
短暫的靜默後,盛珉鷗開口。
“我提著贖金到達綁匪指定地點,在那裡見到了一號綁匪馮金,他看到我第一句話就說:‘蕭蒙經常提起你,你的確很厲害。’這是他的原話。”
“然後你說了什麽?”
“我意識到這件事可能和蕭蒙有關,問他是不是蕭蒙指使他們做下這一切,他沒有否認。”
“好的,謝謝。法閣下,我沒有什麽要問的了。”
接著,法宣布接下來由辨方進行叉詢問。
陳順來現在的策略是,要將蕭蒙從綁架案裡摘出來。蕭蒙只是讓金牙他們從易大壯那裡出對騰不利的證據,但並未指使兩人綁架任何人,更對綁架一事毫不知。因此對於任何直接指認蕭蒙參與到綁架案中的證據或證人,都要遭陳順來的質疑。
我聽到腳步聲,然後是陳順來的聲音:“你並沒有親眼見到蕭蒙先生在現場。”
“綁匪也沒有提到是蕭蒙先生策劃了這場綁架案。”
“而當你問他是不是蕭蒙策劃了這一切,他沒有否認。”
“也沒有承認。”
“你認為為什麽綁匪會說那句話?”陳順來突然低聲音問,“蕭蒙經常提起你,你的確很厲害。”
沒來由的,這話從他裡一出口,我就覺得他在挖坑。而接下去的詢問也證實了我這一猜測,他的確挖了一個大坑等著盛珉鷗跳進去。
“我不知道。但我猜,是因為蕭蒙的確和他們經常提起我,他一向十分在意我的存在。”
陳順來語速加快,似乎找到了重要突破口:“蕭蒙先生會這樣在意你,是否因為,你們曾經都是蕭隨蕭老先生接班人的有力人選?你們之間有著競爭關系,彼此對立,是嗎?”
盛珉鷗並未立刻回答,而是道:“你在暗示陪審團我的證言帶有偏見。”
“請回答我的問題,你現在只是名證人。”
我手心有些汗,但又覺得盛珉鷗該不會這樣輕易掉進坑裡。
“他的確視我為競爭對手,但那是過去式了,和蕭小姐分手後,我從騰離職,不再有競爭力。而且就在兩個月前,蕭老先生已通過我擬定囑,分配名下財產,這件事蕭蒙也知曉,如果他認為我對他存有偏見,又怎麽會同意蕭老先生認命我為代表律師,全權理囑一事?”盛珉鷗語氣帶上憤懣,就像名被人誤解的正常人,“當然,這件事後,那份囑已經廢棄,我也征得了蕭老先生的同意,如有必要,可以在庭審中公開囑一事。”
如有必要……就是說他其實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會不會用到這一訊息,但他還是選擇未雨綢繆,並且真的用上了。好像事的每一步發展,每一個分叉,都在他意料之中,所有人的反應他都了然於。
運籌帷幄,決勝千裡。不用親見,靠演算就能掌控全局,大抵說得就是他這樣的人吧。
而且……雖然看不到他的表,但我確信,他會調自己全每一個細胞,每一發,讓大家相信他是個正直可信的人。
陳順來想利用盛珉鷗與蕭蒙過去的競爭關系來暗示陪審團盛珉鷗的證言並不可信,卻不想反而引出了囑一事,間接證實盛珉鷗在對蕭蒙的態度上公正公平絕不徇私。
看似是陳順來挖了大坑等著盛珉鷗跳下去,其實是盛珉鷗利用這個大坑,反而將陳順來一腳踹到了坑底。
陳順來意識到自己著了盛珉鷗的道,好半晌沒說話,我都能想象他臉這會兒有多難看。
“我沒有什麽要問的了。”
他話音落下,易大壯便趕將手機收了回來。我將耳機塞回他手裡,隨後若無其事坐回長椅上。
幾乎是下一秒,候庭室大門被推開,盛珉鷗回到我們之中。
“歡迎回來。”我仰起臉朝他笑,“恭喜你功一尾把大白鯊暈過去。”
盛珉鷗一掌按在我腦袋上,用力了我一頭頭髮。
“沒人告訴你,證人不能旁聽庭審嗎?”
他在我邊坐下,著長,雙手環,再次注視那扇重新合攏的木門。
我抱著腦袋,整理一頭發,裡小聲嘀咕:“易大壯的主意,不關我的事。”
盛珉鷗側目去看斜後方的易大壯,我只聽到後一聲頗為不自然的輕咳,之後盛珉鷗又轉回了頭。
“接下去控方會傳喚汙點證人上庭,他的證言對蕭蒙十分不利,是所有證人中最致命,卻也是最容易彈劾的。”
“為什麽?”
“因為他是證人,也是同案犯。雖然他已經做了辯訴易,不再需要站在被告席上接審判,但人類生來便有劣。一個卑劣的人不會因為減免了他的刑罰而突然變得高尚,他只會將所有過錯全都推到別人上。”
“他會在庭上說謊?”
盛珉鷗看向我:“是陳順來‘一定’會讓他在庭上說謊,這樣他就能向陪審團證明對方並不是個誠實可信的證人。”
他猜對了,對於過去曾經策劃過室盜這件事上,金牙在庭上說了謊,隻說自己是從犯。那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並且發生在另一座城市,金牙以為說點小慌沒問題,可陳順來卻抓住了這一點對其進行彈劾。
那一刻,他的證言在陪審團心目中不再可信。
檢察因此大為火,庭審結束後,他將盛珉鷗單獨到了討論室,沒人知道他們說了些什麽。
回去的路上,吳伊在車上討論起今天的庭審,顯得有些意猶未盡。
“太彩了,大拿果真是大拿,詢問節奏遊刃有余,除了對老師那裡有點紕,其他地方都是滴水不。”
我有點羨慕他可以明正大聽庭審,問:“我現在提起民事賠償還來得及嗎?是不是只要為案件當事人就能出庭參加訴訟了?”
“是,據法律規定,只要犯罪侵犯了你的人和財產權,你就有權作為公訴案件附帶訴訟的原告人參加訴訟。這樣你既是被害人,也是當事人,可以有審判時的在場權、詢問權、答辯權甚至上訴權。之前羅崢雲那個案子你和莫秋也是這樣上庭的。”
我靠向椅背:“那我要提起民事訴訟,他把我家翻得那麽,還害我挨了一槍,就讓他賠我……”我想了想,出一個數。
吳伊吹了聲口哨:“可以,很可以。”
我的醫藥費全部由蕭隨支付,出院後,他還派人來談過賠償金的問題,並且希我能出一份諒解書,原諒蕭蒙在這件事上做得不妥的地方。
縱然賠償金再吸引人,但我致力於讓蕭蒙那孫子牢底坐穿,就沒同意。當然,易大壯迫於我威也沒同意。
不過現在不同了,現在我這是提出合理訴求,爭取自己應得的賠償。順道還能看場免費的好戲,幹嘛不看?
我當下給易大壯發了消息,讓他同我一道遞申請,他一聽能正大明旁觀庭審,毫不猶豫答應了。
回到家,盛珉鷗先進了屋,我正換鞋,聽到一聲貓,抬眼便見臥室裡奔出一隻不溜秋的小貓仔,跑到盛珉鷗跟前,將前爪搭在他上,急切地一聲得比一聲響。
“你又跑到床上睡了?”我過去一把逮住它後頸,將它關回籠子裡。
為了更好治療小貓上的貓蘚,我給它買了隻貓籠,白天放它到下曬太殺菌,晚上太落山再將它放出來自由活。但小貓很聰明,仗著自己是流,不就越獄,明明在籠子裡睡覺也一樣,非得跑到床上睡,還專門睡盛珉鷗那半邊。
“我去換床單。”我歎著氣往臥室走。
經過那間上鎖的室時,我停下來,了上面的電子鎖,問盛珉鷗:“哥,新碼是多?”
盛珉鷗擺弄著他的咖啡機,聞言也不回頭,背對著我道:“做什麽?”
他好像一早就知道我要問什麽,甚至都無需視線確認。
“裡面東西理一理,把房間騰出來,可以做別的用。”
“什麽用?”
咖啡的香氣彌漫開來,他轉過,手裡著一把銀小杓,輕緩地在白的咖啡杯裡不斷畫著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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