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年輕子倒是有個雅名,就“雅”。
杜氏額角突突跳:“你閉!”發完了火,開始想辦法了,“按律,非婚而者,杖二十,徒一年半。你們知不知道?”
於明朗一張,還沒回答,杜氏又說:“你閉!你家裡已經爲你議婚了你知不知道?”
“你閉!婚要到衙門改戶籍,你知不知道?”
這回不用杜氏喝令閉了,於明朗乾脆不張了。杜氏繼續道:“無無聘,父母又不在,你說當老婆就當老婆?還有沒有王法了?!”說完,擡頭看到兒孫都到了,也不讓小孩子走,黑著一張臉就罵,“誰敢學他的樣兒,不用回相公,我先打死他,省得丟臉惹禍!”
鄭瑞爲首的幾人齊聲應喏。杜氏又看到了鄭琰,看這丫頭一臉若有所思(鄭琰:這段子好,不過,這不應該是 “兒子在外面遇到‘真’回來求母親全”的段子麼?於明朗咋到咱們家哭來了?)
杜氏這會兒纔算是徹底消了氣,喝道:“你們這像個什麼樣子?去梳洗換了裳過來說話。”
於明朗還不肯起來,杜氏冷冰冰的看著他,刺得他心頭一寒,扶著那位“雅兒”爬了起來,吶吶地問:“那我家裡邊兒?”
“你還想怎麼著?滾出去!”眼睛在兩人握的手上掃了一眼,火苗又上躥了。
於明朗抱頭鼠躥。
杜氏的火氣又上來,忍氣道:“去個人,到於家去,告訴他們,小郎君在我這裡,他們多帶些人來接。”然後纔是有些夾雜不清地開罵:“小畜牲,不諒父母艱難,偏要惹事生非!不知恥!還夜奔!還要做妻!”
鄭琰瞬間腦補出了真相:將軍家的小公子,外出遊學,遇上了個麗的姑娘,兩人一見鍾,然後私奔。而且,杜氏氣這樣,可見兩人的況絕對不是那麼好的。 大概是於明朗想娶這姑娘,姑娘肯定是願意嫁的。姑娘有家,但是跟家裡關係不好?逃婚?或者乾脆就是有夫之婦?
杜氏看到兒,也不讓避開,趁機開始向所有後輩灌輸“不可行非法之事”。不多教一點道理,長大了犯糊塗的時候再修理已經晚了。
由於這是教育課程之一,鄭琰也就知道了事的始末,據於明朗跟那位雅姑娘說,兩人是在於明朗遊學途中認識的。其時民風開放,這姑娘帶著婢逛街,遇到了於明朗,反正就是看上眼了。
但是,姑娘的爹想把給嫁了,嫁的還是一個長得不如於明朗好看,當然家世也沒於明朗好,同時,人品據說也不咋地的人。但是,這婚事是們族長做的,男方是族長老婆的孃家侄兒。
姑娘一急之下,找到了於明朗,於明朗正在熱中,腦袋一熱:“跟我走,我娶你。”這姑娘也就搬了個梯子、帶著丫頭、扛著包袱,麻溜地翻牆跑了。跑了之後就該是正名份、見公婆了。
寫了多詩、說了多話,不兌現不行啊!剛一回家,聽說家裡要給他議親,他跳起來就反對,這下全餡兒了。最讓他媽生氣的是,“已經是我的人了”,於明朗正在熱中,反正他是一定要娶這個人的,魚水之歡也是順理章之事。
可他媽怎麼肯要這樣一個兒媳婦?還是拐來的!一度起意把這主僕二人一塊兒打死,隨便一埋,來個死無對證。這種事,對於靠砍人起家的於家來說,基本上沒啥難度。熙山又是山區,非常適合毀滅跡。最後還是忍下了,就是礙著一個於明朗。
最後讓步,當妾當婢都隨你,當妻,不行!民風再開放,有些規矩還是在的,不過是有的規矩你不遵守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的規矩就不行了,比如婚姻。
於明朗見事不妙,想了一想,能讓自家聽話的也就是鄭家了,帶著人就奔過來找杜氏求。
杜氏要是肯答應了,就是腦子了!於明朗二人梳洗的功夫,教訓完了兒孫,正要說什麼,於明朗又過來討。
杜氏道:“我已使人去告訴你母親了,你回去給我老實點兒!”
於明朗道:“姑母好狠的心!侄兒今番不能活了!”
正說著,外面又來通報:“外面有個小郎君求見,說是顧先生的侄孫,必要拜見主人家的。”
這屋裡正一團糟呢,還涉及到拐賣婦兒的惡治安案件,讓一向重規矩的世家子弟遇上了,又是一樁麻煩!
杜氏道:“請他到顧先生那裡去,”一指德興,“你陪著去。”
再看於明朗,完全說不聽。那位雅姑娘還在哀哀切切:“總是奴的命罷了,”死拉著於明朗,“奴只求能在於郎邊奉茶便無憾了,本是我們做岔了事。”
杜氏的臉緩了下來:“你還算是個知禮的,怎麼就做下這樣的事了呢?”一指於明朗,“你閉!”又對雅姑娘道,“勸著這個傻小子,爲了你跟母親起口角,這是不孝!他再這麼頂下去,賬都要算在你頭上的,懂不懂?”
於明朗還要說什麼,鄭德興又派人送來了顧家子弟要來拜見的信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