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媛說搬家並非說著玩的,想搬家,有潘時的原因,可更多是因為這地方距離孩子學校有些遠。
這麼一來,立棋早上要多花時間往時間趕。
宋媛選了幾房子,這些事本可以自己拿主意,但眼下這房子不是一個人住著的,所以在決定到底那一前問了立棋的想法。
立棋那個孩子,想法要比一般孩子多一些。
這一點宋媛覺得他更像慕遠,而非慕寧。
立棋看了一眼宋媛選的幾房子,然後轉看向宋媛問:“一定要搬嗎?”
宋媛楞了下笑問:“你不想搬家?”
那孩子搖了搖頭道:“我是不想搬家。”
“為什麼?這地方距離你學校很遠,要是繼續住在這裡,你每天需要花很多時間趕去學校。”宋媛耐心的和他解釋。
立棋思索了片刻說:“那我也不想要搬走,因為這裡距離爸爸的家很近啊,所以我不想搬走。”
宋媛了然。
不等想好到底怎麼辦,那孩子又說:“況且我們要是搬走的話,豈不是距離潘叔叔也很遠,我是不是就會看不見他了?”
“你不想看不見他?”宋媛著他的腦袋說:“可是有些分別是必須的,你明白嗎?”
立棋點頭,可他卻還是忍不住低著頭嘀咕:“但是如果我們不搬家的話,我就可以常常看見他,也可以常常去爸爸的屋子看看,這樣不好嗎?”
“我很喜歡現在的地方,我也很喜歡潘叔叔。”
宋媛沒說話,不知道該說怎麼和他說,和潘時那些事總不好跟孩子說,就算說了他也未必會懂。
但這孩子比想象中懂事的更多,立棋在經曆短暫的思考之後看向宋媛說:“要是宋阿姨想搬家的話,那我們就搬吧,我相信你的決定都是為我好。”
宋媛歎息一聲抱住他,笑說:“不搬了,就住這兒了。”
可以委屈,但孩子不能委屈。
“真的嗎?”立棋明顯是興的。
宋媛點頭保證:“不搬家了,我們要一直在這裡住著。”
“太好了!”那孩子笑說:“我不怕辛苦,我每天一定會很早就起床,不會賴床!”
宋媛笑著點頭,看著那孩子臉上的笑容也忍不住笑了。
七點半,門外響起門鈴聲。
宋媛起去開了門,潘時拎著早餐站在門口。
他臉上的笑容和以往一樣,平靜的好像昨晚對說那些話的人,不是他。
宋媛了他一眼,側讓人進來。
“潘叔叔!”立棋禮貌的了聲。
潘時應了聲,將東西拎去廚房笑說:“準備吃飯!”
“我幫你!”那小子從沙發上跳下去,朝著潘時跑過去,
經過宋媛邊的時候,那小子說:“宋阿姨你歇著,我和潘叔叔來弄。”
宋媛後來的確沒去廚房,不想看見那人。昨晚的縱使那人是喝醉了,可卻覺得不自在。
廚房,潘時很快裝好了東西準備端出來。
立棋忽然拉住他的手腕,抬眸晶亮的眼眸看著他說:“潘叔叔,能幫你的都幫你了,你要自己加油啊。”
潘時楞了下,然後他手握了握那孩子的手鄭重的說了個:“好。”
吃完早餐宋媛收拾了桌上的餐,潘時跟進廚房說:“你去蛋糕店吧,這些我來弄。”
“不用。”
潘時沒理,他手拿過手裡的盤子說:“不想遲到的話,就趕出門。我和孩子,會在家裡等你回來。”
“潘時。”宋媛不喜歡聽他說這些,這個人向來獨來獨往慣了,不需要人等。
從前也沒人對說過這些話,不習慣聽。
“嗯。”潘時應了聲然後將沒洗幹淨的碗放在水下沖洗幹淨放在一旁。
轉之際看見漉漉的沾著米粒的手,他手抓過的手放在水頭下。
宋媛楞了下,掙紮了那人的手心。
快速將手洗淨幹,然後轉往外走:“孩子給你照顧了。”
“好。”潘時笑笑應了聲,他不去送了。
他猜這會兒他要是跟出去的話,會不好意思,並沒有表面看著的那般滿不在意。
潘時收拾了廚房,轉就看見坐在沙發上看書的立棋。
其實吃飯的時候,他就看見茶幾上那幾份租房的廣告了。潘時猜到了什麼,但沒關系。
未來和孩子去哪裡,他就去哪裡。
宋媛這一天顯得有些心神不寧,不搬家就無法遠離潘時那樣一個人,那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說不上來。
臉皮超厚,狡詐如狐,遊手好閑,卻偏偏對立棋很好,對……
宋媛不想想了,想多了頭疼。
正心不在焉時,有人:“宋姐,有你快遞!”
宋媛應聲走出來,接過快遞員手裡東西看了一眼說:“我最近沒有網購,這是是寄來的?”
就一個紙袋子,看著也不像是什麼特別大的東西更像是一份文件。
快遞員:“不清楚是什麼,麻煩您簽收後自己開啟確認。”
宋媛接過單據簽字對那人道了謝,小哥拿著簽了字的單據離開。
前臺收銀的姑娘立刻湊過來說:“姐,是啥好東西,拆開看看啊!”
最近宋媛的為店裡的熱門話題,姑娘想看看這些男人追宋姐都能使出什麼花招來!
宋媛拆開包裝,出裡面的東西。
確實不是什麼特別重要的東西,只是一張照片。
是一張有些年代的照片,因為那是高中時候的照片,是畢業照。
宋媛看著那張照片笑了。
可卻將邊那姑娘笑的一頭霧水:“這都什麼啊?”
宋媛笑笑將那張照片遞給說:“我的畢業照。”
這麼一說,那孩這才湊近看了看,果然找到了宋媛的影!
其中有一個影特別顯眼,姑娘笑道:“原來像宋姐這樣的,學生時期也有一個胖子的存在啊?!”
說罷忍不住一愣:“不對啊,我為什麼會覺得這胖子的眉眼有些悉?”
姑娘翻看一看,後面有名字——沈嘉行。
天哪,這胖子居然是那天出現在店裡的帥哥?!
“宋姐,這沈醫生逆襲的,也太徹底了吧!”小姑娘滿臉驚詫,驚詫之餘又忍不住開起宋媛的玩笑:“沈醫生這是要和你來一波,回憶殺吧!有同窗誼在前,看你這回還不心!”
宋媛笑笑接過手裡的照片說:“工作吧。”
小姑娘笑笑,心想,潘哥哥這回的對手可不是那種野生顧客敵,是正兒八經的敵。
想要擊敗這敵,可能不是容易的事。
片刻後,沈嘉行給宋媛發短信——東西收到了嗎?
他送的東西若是別的,宋媛還有理由拒收,偏偏是一張畢業照,連裝看不見都不能。
看著那條短信回,收到了。
那就好。
沈嘉行後來就回了這麼一句,別的什麼也沒說。
從公寓離開後,他就明白是在婉拒他。
但他猜測那個潘時的況也未必比他好到哪去,否則也不需和自己相親了。
既然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線上,他就更沒有退的理由了。
可以拒絕他,但這不妨礙他追。
沈嘉行在國外這幾年,也算是經曆過什麼的人,還不至於被一兩次的拒絕嚇退。
他相信,他和宋媛是有緣的,至於這緣分深淺,得努力之後才能知道。
月末溫度依舊很高。
商場這條路從來都不是平坦的,但人的心境可以是平和的。
莫念穿深藍孕婦,淺灰平底鞋出公司,近六個月的孕讓看上去較從前圓潤了一些。
但行沒有毫笨重,自從孕期之後,臉上的笑容較之從前多了許多也從容、平和許多。
懷孕一事曝之後,邊向來不缺跟拍的記者。
但進孕中期之後,陸景蕭對太太保護嚴,莫念的照片鮮外。
一早這人又親自送莫念去公司。
付安將車停穩,那人立刻下車去扶莫念。
莫念將手遞給他,從車裡下來一偏頭便瞧見門口來往的員工都在朝他們這方向看。
按照慣例,這人是要抱一抱,再吻一吻才肯離開的。
但今日他們來的早了些,正趕上員工上班時間,莫念可不想陪著他做現場直播。
所以手主抱了抱他說:“你也回公司吧。”
陸景蕭豈能不知那些心思,可長久養的習慣哪是說改變就能改變的,他到底還是忍不住在頭頂落下一記吻。
對說:“晚上乖乖等我過來接你和孩子。”
失戀找樂子的陶寶睡了酒吧頭牌,隔日扔了錢就跑了。兩年後,她帶著六個孩子回國。找工作,沒想到兩年前的頭牌變成了KING集團的掌權人。是京都權勢熏天掌生死大權的大人物。被采訪,鏡頭前,俊美深沉的男人蹺著二郎腿。“您覺得您最優秀的地方是哪裏?外貌,才華,財富,權勢,選一個?”“繁殖力。”“……”
B市整個豪門圈子都知道,阮芷音有多麼喜歡秦玦。她亦步亦趨跟在秦玦身后多年,看著他從青澀到成熟,然后,終于等到了兩人盛大的婚禮。秦阮兩家聯姻,婚禮當天,新郎秦玦卻不知所蹤。阮芷音知道,秦玦已為了自殺未遂的前女友趕去C市。賓朋滿座,期盼多年的婚禮上,她對秦玦徹底死心。不愿讓阮家淪為笑柄的她,咬牙撥通死對頭的電話: 【程越霖,現在來娶我,一年后離婚,北城項目給你】 那邊程越霖對著滿地的煙頭,握著手機挑眉: 【阮大小姐新郎跑了?成啊,等著,爺來娶你】 第二天,秦少爺和好友回到B市,接機的助理面色躊躇。 好友:“難不成阮芷音要解除婚約?” 助理:“那倒沒有,不過……” 秦玦:“不過什麼?” 助理:“阮小姐現在換了個新老公。” 秦玦:“?” ——抱得美人歸的程越霖:證已領,勿cue,謝謝。 婚后。 阮芷音發覺:這是怎麼離都離不了的婚。 程越霖暗喜:這是萬萬沒想到的天降餡餅。 秦玦悔恨:這是怎麼火葬場都追不回的妻。 【你敢逃婚禮,我敢換新郎。】 【一步到位火葬場,再也追不回的妻。】 【男二火葬場還追不到/男主暗戀成真先婚后愛】 閱讀提示:因古早虐戀逃婚火葬場的憋屈而寫,劇情略狗血,接受無能別為難自己,標明了還吐槽就ky了
寧城沈家,好女成雙。 大小姐沈如精明能幹,二小姐沈嫣嬌俏可人。 某天,多出一個三小姐——沈婠。 沉默寡言,貌不出眾,像一株風中小白梨,柔弱無依。 沈父:「養著吧」 沈母:「賤人生的女兒,還是賤人」 沈如:「一股小家子氣」 沈嫣:「祁哥哥最討厭菟絲花」 沈婠冷笑:別著急,慢慢來,一個都跑不了! …… 前世,沈婠鮮血流盡,內臟掏空,死在冰冷的手術臺上。 終年三十,無兒無女。 今生,她為復仇而來,步步為營,把寧城攪得天翻地覆,卻無意間招惹了大魔王。 權捍霆,人敬一聲「六爺」 ,冷心無情,身份成謎。 初見,她就把人吃干抹凈,溜之大吉。 男人靠坐在床頭,滿身抓痕彰顯昨夜瘋狂,倏地,勾起一抹邪笑:「原來,不是小白兔……」 …… 【極致撩】 六爺:「睡過就想跑?」 沈婠:「我們認識嗎?」 六爺:「看來你需要溫習」 沈婠:「……你做什麼?放我下來」 六爺:「一炮不熟,那就兩炮」 【盛世寵】 沈婠攪亂寧城不夠,還想北上作亂。 楚遇江:「六爺,您管管吧」 權捍霆:「出去」 「沈小姐是要殺人啊」 「那正好,我給她遞刀」 以身家性命,賭你一世傾情。 用盛世嬌寵,換你一顆真心。 【小萌包】 據說,權寶寶出生那天,權爸爸痛得死去活來。 嗯,被權媽媽咬的。 …… 【前期偽白蓮後期食人花女主】X【能騷會撩狗公腰男主】 【食用指南】:雙處雙潔,無虐無誤會,蘇爽甜膩撩炸天 【推薦魚兒完結文】 《紈絝拽媳》:
宋津南傲骨嶙嶙,游走于聲色犬馬二十八年,無人能近身旁。奈何喬晚是把刮骨刀。第一次見面,他就被凌遲成碎片,刀刀見血,本色畢露。他早該預料到,有一天自己會斂起鋒芒向這女人俯首稱臣。明知是戲,偏偏入局。她是他永不枯萎的欲望,是他靈魂最深處的墮落與沉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