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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全)》 十宗罪前傳_第一卷 監獄之子_第三章 滅門慘...

郊區有一所廢棄的危樓,周圍很荒涼,樓前雜草叢生,樓後是一片墓地。這座小樓在白天看上去破舊不堪,到了夜晚顯得森恐怖。

清明節前,兩個民工住進了樓裡。

他們的工作是修復被雨沖毀的墳地,剷除雜草。樓分兩層,民工住在底層。當晚,兩個民工大醉,夜裡似乎聽到樓上有人在哭。

到了午夜,一個民工出去解手,背後突然傳來尖銳的慘,接著是搐掙扎的聲音,而後萬籟俱寂。他大著膽子衝進樓,看見另一個民工直地倒在地上,眼睛暴突,口鼻流出鮮

有鬼的說法迅速傳開,再沒有人敢去那裡幹活,墓地的管理單位不得不出重金招聘,三天過去,只有一個剛剛釋放的勞改犯願意前往。

勞改犯黃仁發。

黃仁發提出了兩個要求:“給我子,給我兩倍的錢。”

管理單位經過考慮答應了。

子是用來打鬼的。若是鬼呢,黃仁發嘿嘿一笑。

蒼茫,樓腥味已經很淡,幾隻蝙蝠飛進飛出。

黃仁發乾完一天的活,收拾好地鋪,在地鋪周圍擺放了一些塑料紙,他關門,並在門後放了個酒瓶。有經驗的小都會這麼做,如果有人進來,他會立刻發覺。

黃仁發抱著子睡著了。

他不知道他躺的地方就是那民工死的地方。

午夜,門緩緩開了。酒瓶倒地發出清脆的響聲。黃仁發立刻坐起來,握子——然而沒有人,只有冷風吹進屋裡。黃仁發鬆了一口氣。突然,塑料紙一陣嘩啦啦的響,似乎有腳步踩在了上面。黃仁發瞪大眼睛,屋裡確實沒人,空的。那聲音在他面前停了,房間裡死一般沉寂。

他咳了一聲,給自己壯膽,就在這時,他的腳被什麼東西了一下,出於本能,他向後一退,手中的子也用力掄了下去。地發出悶響,肯定打中了那東西。

從窗戶照進來,一條死蛇躺在地上。

黃仁發咽口唾沫,這才發現自己渾都是冷汗。他用子將蛇挑起來,搭在窗臺上。他想,明天烤烤吃。

睡下不久,他又被一種奇怪的聲音驚醒,吱吱地響,半掩的窗簾了一下,有個影子一閃而過。

他用去撥那窗簾,猛地看見一個茸茸的小腦袋。

黃仁發嚇得手一哆嗦。莫非是恐懼引起的幻覺,他眼,那小腦袋不見了。黃仁發一,傾聽四周,樓道里約約有腳步聲,那腳步上了樓,接著樓頂傳來卸下重的聲音。

那肯定是裝在麻袋裡的死,魔鬼的食。黃仁發的第一個念頭是趕快離開這裡,第二個念頭是去看看。這時傳來絮絮的低語聲,可以清楚地聽見有個尖細的嗓子說:“味道不錯。”

黃仁發當過小,是個膽大的人。他曾在一戶人家的門後站了一夜,在另一戶人家的牀下躺了一夜。人的東西算鬼的東西不算

爲什麼不去拿幾件鬼的東西呢,黃仁發對自己說,也許是些寶貝呢。

黃仁發了鞋,握子,躡手躡腳上了樓。樓上那間房子的門虛掩著,有輕煙飄出來,火閃閃,從門裡可以看見映在牆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側面像,很奇怪的影子。

黃仁發聞到了一種炒煳了芝麻的香味,他屏住呼吸,將耳朵在門上,下面就是那幾個鬼的談話:

“分吧,山爺。”

“只有大秤,沒有天平。”

“我帶了個撇海(酒盅),挖進去,正好一兩。”

“他是誰?”

“寒爺。”

“兩個九斤半(頭),嘿嘿。”

“北有二王,南有雙丁,雙丁想來拜山(結)。”

“拉倒,小心點水(販毒者部叛徒),這裡不是架子樓(飯館)。”

“認識認識有好。”

“他倆是千張(鄉下人),這倆是……”

“我是華城的三文錢。”

“我是東北的炮子。”

“我姓抄(李)。”

“我姓匡吉(趙)。”

“山爺穿了雙蛤蟆(皮鞋)。”

“小飛,小煙包哪去了?”

“在甩瓤(大便)。”

“唔。”

黃仁發再也不敢聽下去了,只有鬼才會說這樣的話。他兩,只想逃走,這時樓道里走來一個年和一隻猴子,他還沒弄清怎麼回事,冷冰冰的槍口就頂住了他的腦袋。

這個年就是高飛,小

猴就是小煙包。

高飛將黃仁發推進屋裡,說:“逮住個掐燈花(窺)的。”

屋裡有四個人。也可以說是五個人。因爲其中有個怪,怪的脖子上長著個大瘤子,看上去他好像有兩個頭。

他就是寒爺,我們以後還會談到這個怪

“照老規矩辦?”高飛問山牙。

“送他上路。”山牙說。

“你什麼名字?”高飛問。

“黃仁發。”

……

乓,槍響了。

此案始終沒有偵破。警方聲稱,樓裡沒有鬼,民工是被毒蛇咬死的,黃仁發是被槍打死的。現場進行過販毒易,留下的有一桿大秤,一個酒杯,一顆彈殼,一子,一條死蛇。樓外的草叢裡有兩堆大便,一堆是人的,一堆是的。

便紙是兩張10元的鈔票。

加祥縣迎路有家賣油條的,他們一家人是逃避計劃生育來到這裡的。他們是被拋出來的野草,在路邊搭間棚子,就此落地生。他們的家是衆多違章建築中的一間,政府用石灰刷上了“拆”。

三妮,賣油條;男的王有財,修自行車。我們常常看見街角那種賣油條和修理自行車的小攤。

他們兩口子不太好,他站在棚子前對買油條的人微笑,他老婆和三個孩子在棚子裡輕聲哭泣。

兩個閨,又瘦又醜,一個男孩,胖胖的,都不上學。

在夏天,很多人常常看見小胖子一口一口地咬冰激凌,兩個孩一口一口地咬自己的指甲。三個孩子,全都著腳在街上跑。

一天清晨,他們全家都被殺了。

警方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那時,周興興已是刑警大隊的隊長。五子,服被兇手堆在一起,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被打開了,地上的摻雜著醬油、豆油、鹼、洗據法醫安中明的驗報告,死者王有財咽被割了三刀,他老婆三妮部中了兩刀,三個孩子是被掐死的。經過解剖化驗,他們的胃裡有沒被消化的豬、羊和牛,王有財喝過酒,三妮還吃了點瓜子,遇害時間大約在晚上11點。

謀財害命?

這麼多年,他們一直窮得叮噹響,常常爲一錢吵架,爲了一個碗的摔碎而大肝火。

仇殺?

他們都是老實本分的人。

殺?

看看他們的那兩口大黃牙吧,從來沒有過一把牙刷到過他們裡,有時高興了他們也會洗一下臉。

對於殺人機,周興興想過七種不同的解釋,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王有財家不遠就是醫院,他空閒的時候常常去醫院收吊針瓶子,現在他和家人的躺在醫院的太平間裡。

那太平間在偏僻的角落,很有人來,一條小路長滿青草,三間破舊的瓦房,氣森森,乾枯的葡萄藤攀在窗戶上,鐵柵欄鏽跡斑斑。一間是解剖室,很多藥水瓶子裡泡著一些人,一間停房,另外一間是看守人的房間。

看守太平間的是一個老頭,耳有點聾,眼有點花,喜歡喝酒。王有財的被送來的當晚,天下起小雨,他喝醉了。睡下的時候,他看見一隻胖乎乎的手拍了一下玻璃,過了一會兒,又拍一下。他頓時到心驚跳,打著手電筒出去,原來是一隻癩蛤蟆,正在往窗戶上跳。後來,他聽到一種奇怪的聲音——像是有一隻手在窗上抓,指甲抓著玻璃發出一種刺耳的聲音。他打著手電筒出去,外面什麼都沒有,雨依然在下。

老頭回到房間,就在推開房門的一瞬間,發現門後站著一個人,那人穿著雨,低著頭,看不見他的臉。老頭嚇得一哆嗦,手電筒掉在地上,他索著找到手電筒,那人已經不見了,悄無聲息地溜走了。老頭以爲是幻覺,上牀在被窩裡,驚魂不定。

凌晨2點,雨已經停了,黑雲散盡,月照著外面的停房,蒙著白被單,房間裡靜悄悄的,只有窗外的樹葉滴著水。老頭始終沒有睡著,恍惚之中,看見一坐了起來,他認出那是王有財,咽被割斷了,腦袋耷拉著,老頭從沒見過詐之類的事,他眼睛,看見一個穿雨的人背對著他,那人掏出王有財的腸子,把手進肚子裡索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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