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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巫妖的實驗日誌》 第11章 總算被想起的主線劇情

我和眼前這衰男到底是什麼關係?

恐怕,早已經說不清楚了吧。

以前有段時間,我們是一同冒險的同伴,而後更多的時間,卻是勇者和魔王的關係,當然,持續時間最長的,還是獄卒和囚犯的關係。

現在獄卒說自己累了、老了,不想幹了了,卻打算把監獄給囚犯?

“開什麼玩笑!!你打算把這座城市給我這個巫妖?我這個差點毀滅了世界的魔王?別開玩笑了!”

亞當苦笑了。

“我也覺得不靠譜,那你覺得我能給誰?”

是呀,給誰?小紅作爲紅龍,倒是很符合的種族特,吃飽了睡,睡醒了找人玩,玩累了再去睡…..但若是做城主的話,恐怕第二天就會把其變賣金幣。

三巨頭最後一位的賢者瑪格麗特?明而博學,應該是合適的人選呀。

“瑪格麗特當然是第一人選,但說不幹。”

別人當然不會幹,爲了已經在這裡耗了一百多年青春時,現在你這木頭不開竅不說,還打算來個越時間長河的殉,然後把自己的職責丟給別人,瑪格麗特沒手修理你,就已經很節制了。

看著眼前一臉不爽的男人,我氣就不打一來,瑪格麗特這麼好的姑娘,怎麼會看上這個白癡。

“該死,若我也有瑪格麗特這樣的好孩喜歡……”

“呵呵。”亞當得意的笑了,笑的讓人恨不得給他掩面重擊。

“混蛋,你已經揍了。”

好吧,心不如行,既然想到,我還猶豫什麼,狠狠給這老帥哥添個黑眼圈吧!

然後兩人繼續混戰一團,但十秒後,由於職業的劣勢,我再次被武力鎮,當他坐在我脊樑骨上,開始扳我的骨的時候,無奈,我只有拍地投降。

“別撇了!骨頭要斷了,要斷了!真斷了!混蛋呀,若我還是聖騎士的時候……”

“得了,說,你到底接不接手!”

“不幹!好不容易等到刑滿釋放,我還有自己的事要做,想用典獄的位置綁住囚犯?你開什麼玩笑!”

“監獄嗎?你到現在,還把這個我們心凝聚的城市,視作困住你的監獄?你願意看著它由於失去了庇護者,而淪爲其他地下城主的附庸。”

“當然….”本來開口就是“當然是監獄,誰管它“之類的,但說到一半,我卻猶豫了。

我真讓把自己花了一百多年親手建立的城市,視作束縛我的錮嗎?不得不說,在我漫長的生命之中,在硫磺山城的日子,是最讓人愉快的。

多種族混居,數十年沒有遇到大型戰爭,人民安居樂業,這座奇特的城市恐怕和艾希大陸上任何城市都不一樣,這可是我們一點一滴做的。

“好吧,就這麼讓這些貪婪的豬佔有我們辛苦打造的珠寶,的確很讓人心煩,那麼,你到底要我做什麼,別說讓我當城主,你知道我有自己的事要做,本沒有這個力。直接底吧。”

他了解我,我自然也瞭解他,他應該知道我是無法接擔任城主的,搞不好,現在的說辭,就是瑪格麗特準備的,無法是以退爲進,讓我接一些東西。

“呵呵,果然反應和瑪格麗特說的一模一樣,既然我們都無法繼續擔任城主,那麼,就給下一代吧?”

“下一代?我們都是單漢,那來的下一代?你是說…..”

“是的,安,我的弟子,你的緋聞友,紅髮的安,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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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孤兒,今年….大概十七八歲了吧。

別這麼看著我,是亞當收養的孤兒,上次見面還是七八年前,巫妖對歲月本來就不敏,好多年不見,我能夠知道大概的年齡就不錯了。

至於緋聞友之類的,只是個玩笑而已,當時還是蘿莉的,看著我們哥兩好抱怨沒有友互損,居然說看我可憐,長大了要嫁給我,於是,巫妖羅蘭那個還個友,就淪爲了一個總是被反覆提及的笑柄。

“別開玩笑了,給安??你確定第二天硫磺山城還有剩?”

安是個怎樣的傢伙?大概一句話形容吧,熊孩子!!這世界最熊孩子的熊孩子王!

當年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正在給我的骨頭上保養油脂,那可是混了鹽澤蛇牛油的高檔貨,正當我爲被的發亮的頭蓋骨高興的時候…….

“哈,門!”

一聲帶著音的大喝,眼前的風景飛退,眼前的視角不斷打轉,那天,我才知道,就算是巫妖,腦袋轉的太快,也會昏眩死的…….

後來,我的腦袋就飛出了幾英里,無頭的,嚇哭了無數的路人,才找到掉進垃圾桶的腦袋……

即使沒有嗅覺,在那個下午,我也被那些垃圾和臭蟲噁心的夠嗆。

事後我才知道,原來當時才六歲的安,正在癡迷與我“發明”的足球運,當時最喜歡的,就是跟隨生的本能,就是看到圓的,不管是垃圾桶還是路上的小貓小狗,然後一聲大喝,一腳踢出去。

而巫妖的頭蓋骨也是圓的,當時的反的腦袋和白球又頗爲相似……

我也不是一個小氣的人,也不會和孩子斤斤計較,但貌似,對方卻上了那大力的“腳。”

“那些皮質球是給娘們踢得,力氣一大就散架了。骨頭叔的頭骨滿是魔力的覺,比那些沒勁的球有趣多了,踢起來特別帶哦。”

至此,我對熊孩子那天真稚氣的笑容深惡痛絕。

最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的攻擊毫無徵兆不說,居然好無惡意,而我上的防護法,大多以惡意爲啓條件…….於是,在我重新編寫了防護魔法之前,那段日子,真是不堪回首呀。

於是,每一次見面之時,就了一場災難。

在那些日子裡,我往往只聽到那標誌的招呼“嗨!骨頭叔”,然後眼前的視野飛退,天地旋轉,360度迴旋,然後準確進……

我會如此討厭熊孩子,也是自此開始的。

而後,當打擊樂和說唱歌手流行之時,這熊孩子不知道從哪裡聽說,帶著魔力的骨頭,是最好的魔力鼓棒材料,可以附帶嗨翻全場的魔力共振效果……..

而最高級的骨類魔力材料,除了龍骨,就是不死生的終極——巫妖了。

好吧,的樂隊“骷髏搖滾”的確震撼了這座城市,但若是作爲樂還不是一員,被稱讚肋骨的音,我又怎麼高興的起來。

從故事書中聽說了冰雪城堡和凜冬羣山後,居然異想天開的搞個個以骨頭爲主題的雕塑藝展。

“我們這裡沒有冰雪,只有硫磺….但大量的硫磺是有毒的,不過,我們也是著名的亡靈之都,用亡靈來做雕塑吧!我的藝細胞正在熊熊燃燒。”

當這丫頭離開這座城市,到外面去禍害世界的時候,整座城市都陷了狂歡之中,而最高興的,恐怕,還是城東區被禍害的夠嗆的亡靈們了。

無頭騎士馬球大賽、骷髏舞王選拔、妖的“我是歌王”,對亡靈完全沒有正常人應有的恐懼,整個東城區,被了一個以死亡爲主題的亡者樂園。

不過,現在的的亡靈旅遊主題,也是起源於這個構思,那個“以亡靈旅遊業爲賣點,振興硫磺山城經濟帶”的方案,已經變了實

“別這麼說呀,安妮那丫頭雖然胡鬧,但不正是的胡鬧,讓亡靈們和其他市民距離近了很多。你不覺得,在這座城市中當頭,需要的不是多麼有能力,而是對市民一視同仁的觀點嗎?在這方面,安妮是最好的吧。”

“哼,又是瑪格麗特告訴你的吧。”

“呵呵,我也是這麼想的。若不是人夠高,大家又怎麼會跟著一起胡鬧。”

“…..作爲掌舵者,只有明的一面和人是不夠的,暗地裡的手腕必不可。所以,你和瑪格麗特的意思,就是讓我幫一把?”

“只要上路了就夠了,用不了多久。而若是你覺得做的不夠好,完全可以取而代之,反正能夠阻止你的人基本沒有。”

亞當得意的笑了。“何況,小安妮可是你的未婚妻,幫一把,理所當然吧。”

而我卻沒有答話,本來,我還打算拒絕,但一個突發的況,打了我所有的部署。

此刻,一個金的面板跳在了我的面前。

“叮!恭喜宿主,發可選擇史詩級任務,之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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