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線劇開啓,原定的“歷史”中,也代表著玩家進改變這個世界、
而真如那異常真實的廣告詞“一個真實的世界正在等待,未來由你來把握”一般,七次浩劫,多半也與那些短視而愚蠢的玩家有關。
打開無底深淵的封印的,讓惡魔重返人間的,是一羣被僱傭金迷花了眼的玩家僱傭兵,而席絹整個世界的白骨之災的導火索,更是一位亡靈大君級的玩家發的侵略。
不負責任的異界來客,爲金錢和裝備而站,把原住民看做戲耍和榨取剩餘價值的人偶,讓九死一生的浩劫化作了衆生皆滅的活煉獄。
當然,爲了這個世界奔走,戰鬥乃至捨棄命的,反覆死亡乃至刪號徹底消散的,卻也是一批異界來客。
而這次,在這個真實的世界,沒有能夠把握未來的玩家,唯一能夠把握未來的,只有我這個殘缺的枯骨守者。
“吾等誓言,扭轉因果,改變命運,讓衆生安度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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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廢話說了一堆,看設定和背景大家估計也看膩了,說點實在的吧。
我反覆思考過,到底如何才能度過這些浩劫,終結,嗯,至是暫停這無數循環的永恆之戰。
“聖嗎?”
佔據世界三以上信仰的聖,爲了我一個實驗目標。
愚蠢的明之神的確實現了自己的目標,從了最強的神明,但現在他,當卻由於太多的信仰涌之時,卻反而被信仰同化,已經失去了人格,變了概念一般的存在。
很難理解?這就是相當於一臺老舊的PC電腦,一次下載了整個網絡的數據,然後,他的CPU了,主板燒了,輸輸出系統都癱瘓了,只剩下盤在空轉。
嗯,聖之神就是那臺被燒掉的電腦,他現在只能本能的維持最基本的循環,而他的主人已經被離線,相反,他所代表的概念本,卻由於失去了駕馭者,變得更加強大。
同樣的概念神,還有“偉大”的大地母親、“智慧”的魔法神,它們的確強大的匪夷所思,但除了提供自己的信徒的力量,連自我的概念都沒有,自然毫無干涉現世的可能了。
“只要信仰明的秩序子民,就擁有使用聖的權利。”
這聖的教義聽起來的確很高大上,但其實卻是機械式理需求的證明,他指明瞭使用聖之力的兩個前提條件,只要符合誰都可以使用,一是秩序子民,二是信仰明…..
好吧,我已經用實驗證明這都是扯淡,一個人類的惡魔一樣可以使用,只要對其洗腦,讓他自己以爲自己真的信仰聖,瞞過這個明牌蠢蛋應答機就夠了。
但僅僅是聖,是絕對不夠的。
聖是秩序的下級概念,本的核心概念是“淨化”,也就是說,他是讓事按照規定規則正常進行,那麼,天生就是違反規則的存在,比如,違反生死規則的亡靈,天生混沌子民的惡魔,自然就是他的死敵。
事實上,聖的確是這兩種混沌生命的死敵……所以,追求那所謂的聖來實現和平共,大概和追求軍火來世界和平差不多,反正結果都是把對手消滅乾淨。
但事實上,艾希漫長的歷史已經證明,徹底消滅一個陣營是絕對是做不到的,秩序和混沌本無法消滅對方,一次短暫的勝利,只會帶來下次更爲兇猛的報復和反彈。
既然消滅對方是不可能的,那麼,只能共了……和惡魔這樣完全不可理喻的混沌生共共存?說出去的話,我大概就落實了“腦袋進水的巫妖羅蘭”這名譽稱號了。
“若是有一條界線,有一條大家都能認可遵守的界線就好了。”
這是我最初的想法,然後,我馬上,就想起了前世的國際公約,然後,就想起了前世爲之鬥終生的法律事業……
“好吧,現在被困在硫磺山城,閒著也是閒著,死馬當活馬醫,試試吧。”
於是,“鐺鐺鐺”最高法院建,“鐺鐺鐺”司法四廳立,“鐺鐺鐺”司法系統立…….
所以,當我那記錄滿了法條的厚實筆記本,莫名的獲得了秩序之源的承認,了神最初法典之時,律法之力昇華爲同聖同級的概念的時候,最不敢置信的,就是我本人了。
在驚詫不信之後,卻是不可遏止的狂笑和狂喜……..然後,笑著,笑著,又開始哭,苦累了,又開始笑,笑累了,又開始哭,連我自己都不記得自己瘋了多久,折騰了多久…….
“哈啊哈,原來如此簡單,三百多年了,居然一直在原地打轉,原來一開始,鑰匙就是我上。”那是我在無數次失敗後,第一次看到黎明的可能。
聖的核心是“淨化”,是讓事返回那應有的秩序,我的律法之力的核心就是“平等”,每個生命、存在都有自己的意義和秩序,混沌本也是一種扭曲的秩序,只要化出雙方約定的界線,進水不犯河水,就能夠實現共存。
這條線,就是律法之力的本。
“越線者,將懲罰,乃至死亡,不管他是什麼份,他有多麼強大,他是什麼種族。在律法天平之下,衆生平等。”
最開始的律法之力,就如同近代法律的原型鮮復仇一般,還很糙,兇狠難馴,傷人傷己,我這個亡靈只要使用,就會傷害自己,幸好,只要命匣不損,也就是讀條復活的事,反正我也死習慣了…..咳,經過不斷增添法條,修訂法理原則,現在的律法之力,越來越向我期的“平等法典”演化
“只要執法者,捨棄個人份,決議爲公平正義而戰,既能使用律法之力。”
這是我仿效聖教義寫的簡單原則,但離實現的那一天,還很遠。
作爲新生的概念之力,律法之力還很弱小,還需要信仰灌溉長,現在,只有律法之力最濃厚的硫磺山城,在神原初法典的範圍,我的律法之力才能是等效與聖的概念之力。
“畢竟沒有法律之神呀,不過,會有的…..”
正如我當時逗城管那**所說的(亡靈遊樂園),法律之神、被全世界認可的律法之力,都會有的,只要我的謀…..呵呵,還是用計劃好了,能夠如期實現,該有的都會有。
“法律之神會有的,使用律法之力的執法者會遍佈整個世界,每個城市都會建立公正的司法系統……”
……..都會有的!我用我的命匣發誓。
這次,不是我一個人傻乎乎去螳臂當車,去企圖改變“歷史”,這次,我們,我們所有信仰律法的審判者,將爲新的歷史的書寫者!
當亞當那傻子問我,爲了一個虛渺的目標,付出這麼多,是否值得,我的回答,始終如一。
“當然值得,我的野心可是星辰大海。我的律法之力,總有一天會超越無聊的聖之力。”
是的,毫無疑問,我是在挖聖的牆角,或許,我應該慶幸聖之神已經了沒有自我的概念神,否則,突然被一道天譴之滅掉,簡直是我的必然結局呀。
但現在,那些蠢貨聖騎士們,反而爲秩序之源增加了新的下級力量、秩序陣營越發強大而欣喜如狂,甚至派出專人來這裡學習…..
讓我到牆角去笑一下,當律法之力爲主流後,當大陸都建立起司法系統之後,反覆唸誦老信條的聖堂教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這就是傳說中的自尋死路?
這讓我想起了在另外一個世界,神學院的那些教士,最後了近代科學的創始人,爲有神論埋下最後的末路,……果然歷史都是相近的呀,最初的掘墓人都是自己人呀。
嗯,到時候,等他們失業了,作爲回報,我會開放司法機關,提供聖騎士轉職公正騎士、牧師轉職審判者、聖法師轉職法咒使的收費服務,應該會賺翻吧。
“大人,準備就緒了。”
伊麗莎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浮想翩翩。
那是最高法院的第一大廳,也是最大的審判庭,足以容納千人,但由於太大,維護費用太貴,我都沒有使用過幾次。
“現在,已經到了讓律法之力真正展示自己神蹟的時候,自此,以硫磺山城爲起源,律法之力將真正擴散到這個世界每個角落…….”
低沉的嗓音只是在敘述,卻在大廳中來回激盪,最終變古樸厚重的共鳴,仿若歷史的迴音,仿若是註定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