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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二之臣》 第九十六章

岑森記得回南橋西巷那天, 小雨淅淅瀝瀝, 雨滴砸在地麵水窪裏, 跳躍出朵朵水花。天灰蒙蒙的, 像洗了抹布的髒水不均勻塗染。

不止那天, 在回到南橋西巷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他好像總能看見這樣昏沉暗的天

冷調的, 鬱的,沒有生機且一眼看不到盡頭, 偏偏又有極強的裹挾力,連帶所有短促的亮也蒙上了灰調。

年過渡到年那段不尷不尬的時期, 好像一直蒙著這樣一層灰調。

沉浸在已經離他遙遠的過往生活中, 單方麵拒絕了來自外界的所有善意。

很久很久以後, 他和季明舒的兒岑琢慢慢長大,也長得越來越像安靜小版的季明舒。

他看到岑琢就會時常回想,如果很多年前他接了小孩季明舒勇敢朝他手的示好,那後來很多獨自走過的晦暗時,是不是原本應該明亮。

-

在岑森的印象裏, 季明舒一直是個漂亮且聒噪的孩子。驕縱任,恣意囂張, 好像不管在哪都能把自己活宇宙中心,也理所當然要求所有小行星必須圍繞公轉。

岑森上初三時,季明舒剛上初一,那一整年,岑森聽到“季明舒”名字的概率比聽到班主任名字的概率還要高。

等到升上高中, 學習力陡增,同學們茶餘飯後的八卦興趣稍稍削減,但附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沒有分割,季明舒仍然是學校各談資裏的中心人

“初二那個季明舒和隔壁班班長走得很近啊。”

“你聽說了沒,田徑隊隊長在追季明舒。”

“昨天上課的時候有人送花送初二班上去了,咱等會兒班會估計得聽全校通報批評,老楊肯定不會讓咱寫試卷了,好事兒啊!”

……

諸如此類的消息日複一日從岑森耳邊淌過,不用刻意也總能零星記住幾句。

那時晚自習結束,岑森總習慣去圖書館待上一兩個小時再回宿舍。因為宿舍聒噪程度不亞於季明舒,回去之後很難專注學習。

當然,這並不代表他緩了一兩個小時再回就不必遭無營養話題的荼毒。

寢室熄燈夜聊,不論什麽話題最後總能莫名其妙繞到學校上。

某天晚上室友討論:

“欸,我今兒一早不是睡過頭了麽,在校門口還遇上李文音和季明舒為了校服改短要扣分的事兒僵那兒了,不是我說,季明舒長得可真好看,那小短一穿,那又白又直,簡直了!沒誇張啊,我那會兒真是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李文音也長得不錯,他們這屆生質量真的可以,不像我們這屆,嘁,一隻手就能數得過來吧?”

“李文音單看不錯,但和季明舒站一塊兒還是差太多了,有點兒寡淡。”

青春期的男生不免躁,關於同學的討論時有發生,每每有人拋出話頭,大家的發言積極就不自覺地呈幾何倍數飆升,滿寢室對生話題不興趣的,大概也隻有岑森和江徹。

那時江徹玩信息競賽,每天睡覺都恨不得在潛意識裏默寫代碼,有人打擾大多會被他不耐煩地懟開。

可岑森溫和沉靜,雖然總有種似有若無的疏離,但他和大多數人都保持著不錯的同學關係,在寢室還是老大。討論到最後,話頭多數會往他那兒再轉一轉。

“欸,森哥,季明舒和李文音這倆你比較喜歡哪種類型啊?”

“那還用問,肯定李文音啊,你這不是送分題呢嗎?”有室友語帶調侃替他作答。

和季明舒一樣,岑森本也是學校風雲人,時有新鮮緋聞,其中流傳度較廣的一則是說,他和李文音是青梅竹馬,關係十分曖昧。

岑森也偶有耳聞,但並未放在心上。

小時候李文音住在季家,如果這樣就算青梅竹馬,那他和季明舒似乎也沒有理由不算。

一般有人打岔話題總會無疾而終,可那晚打岔完,室友又追著岑森問了遍,“欸森哥,你自個兒還沒說呢,你到底喜歡哪種啊。”

岑森平躺在床上,就著窗外稀疏的月看著頭頂的天花板,稀鬆平常應了聲,“李文音那種吧。”

室友們意味深長地拖長語調“噢”了聲,接著又是意料之中的嬉笑調侃。

可岑森應著李文音,腦海中卻不由自主想起季明舒從他麵前經過時,下微揚,吹口香糖泡泡,還有翻著白眼的樣子。

季明舒這小姑娘時常不好好走路,開心的時候喜歡雙手背在後,腳尖一踮一踮地輕快蹦躂。

不過百褶下的一雙確實和他室友所說的一樣,白皙瑩潤,筆直修長。

那時的一瞬念頭極其短促,他也沒什麽心去深思細想,越往後學業越發繁忙,就這麽一直忙碌到了高三畢業。

李文音找他表白時,他剛好從校長那拿到推薦信,之後擁有一段比較難能可貴的休息時間,

已經到了可以的年紀,有時間,又有人表白,恰好還是他當時欣賞的、和季明舒完全相反的類型——那就試一試。

在當時的他看來,這好像就和拿到一套沒做過的競賽題先試著做一做一樣,是一件簡單也無需深思的事。包括後來覺得不合適和平分手,從他的角度出發也是同樣的邏輯。

上,岑森覺得自己可以算是致的利己主義者,他從未設想,自己有一天會無條件地對一個人好。

和李文音和平分手後他便出國留學,留學的那幾年,他的時間被安排得滿滿當當,經曆卻是一片空白。

回國後那場同學聚會,他和季明舒出格地發生了關係,後來究其出格緣由,大抵是因為季明舒對他一直有那麽兩三分的吸引力。再後來,因雙方家庭的利益驅結婚也是可預料的結果。

其實和季明舒結婚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他沒有覺得結婚這件事給他的生活帶來了多大的改變,又或者說有改變而不自知,一直到從澳洲回來,他才明顯覺到他和季明舒之間已經不似從前。

他變得越來越關注這位花瓶太太的一舉一,明明年後的季明舒還是和以前一樣驕縱任,恣意囂張,地球好像要圍繞一個人旋轉才算盡善盡。可這份驕縱中似乎多了些他以前不曾了解的鮮活,一點也不讓人反,甚至會讓人莫名想要順從。

在他理的定義裏,這原本隻是一段不怎麽重要的婚姻,季家利用價值降低後,解除這段婚姻關係也沒有多大所謂。可季明舒第一次向他提離婚時,他沒有覺解,相反有些離掌控的不快。

再後來,他的緒總是被季明舒牽著,不控製地變化。不管有多忙,隻要空閑下來,心裏就好像記掛著什麽。

真正確認自己的心意,大概是在季明舒誤會他和李文音舊複燃離家出走的那段時間。

某天晚上他和江徹一起去酒吧,無意間聽到有人不幹不淨地議論季明舒,他生平第一次和人了手,不經思索,也沒有考慮後果。

最好笑的是,在此之前,他一直覺得用暴力解決問題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初~雪~獨~家~整~理=

那晚完手,他驅車在季明舒樓下吹了很久的冷風。

大概就是從那晚開始,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栽了。

認清這個事實,他的心並不複雜,甚至有一瞬如釋重負,還不自覺地笑了下。

栽了也就栽了。

人活一輩子,總該遇到命中注定的克星。

-

岑森和季明舒是在結婚的第三年正式相,第五年他們生下了第一個寶寶,第十二年生下了第二個寶寶。

生下二胎琢寶的時候季明舒三十四歲,看起來仍舊是二十出頭的模樣,個中仍有不應屬於這個年紀的天真。

這大概是因為被保護得太好,從兩口之家到三口之家再到四口之家,岑森心目中的第一順位一直都是季明舒這隻長不大的小金雀寶寶。

結婚的第十五年,一向活蹦跳的小金雀寶寶生了場病,需要進行手的那種。

起初是不適去醫院檢查,而後發現了影。

季明舒平日張牙舞爪,實際上膽子就一丁點兒大,而且多想,就連節食暈都能給自己腦補出一場不治之癥。等待結果對來說,無疑是場漫長折磨。

對岑森來說,也是一場折磨。

季明舒沒有在孩子麵前表現出半點異樣,甚至在他麵前也假裝輕鬆,上總說著“我們家這麽有錢,什麽病治不好”,可某天夜裏,他發現季明舒起了床,躲在臺上哭。

他緩緩走過去,從後抱住了

季明舒哭得更兇了,聲音嗚咽,“你說我會不會得了癌癥,其實我…我好怕……我好怕死的……我好舍不得你,舍不得寶寶,真的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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