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林清巖番外下 桃時,如果蝸牛有,五度言
十年一覺如夢醒。林清巖已經三十二歲,秦姝華五十四歲。
香港的天是很藍的,每天早上醒來,林清巖會穿著黑睡袍,站在觀景臺上,看著日出寂靜無聲。而這個時候,秦姝華或是依靠在他懷裡,或是從背後著他高大修長的軀,微笑不語。
這些年,從外人看,林清巖活得非常好。連他自己,都一度這麼認爲。
秦氏集團董事長的義子,從管理一家小投資公司,到掌管秦氏的半壁江山。旁人都恭維:“林總簡直就像秦總的親生兒子,連做生意都同樣明有氣魄。”像,當然像。他是秦姝華手把手教出來的,無論做人、做生意還是做~。
他也有了很多錢。秦姝華給的零花、爲高管的年薪、自己投資賺回的錢……雖然與秦姝華的資產相比,不過九牛一,但也足夠他花幾輩子了。他還給曾經的班主任打過去一筆錢,驚喜之餘堅決不要,林清巖是給了。
他每天健、參加酒會、舞會、高爾夫協會,活得像個真正的上流人士。
甚至連秦姝華也許都是真心喜歡他的一直沒有其他男人,很多時候,兩人像真正的呆在一起。
只是每當午夜夢迴,看著旁秦姝華頭髮中新生的銀;看著每年花費巨資維持的、白皙得就像假人的臉;還有華麗衫之下,鬆弛的、零星散落老人斑的皮……滿室令人窒息的腐朽迎面而來,而他沉沒其中,再好的未來,都會死去。
有一次回國,他從金礦弄了很多氰化鉀。據說這是種令人完全沒有痛苦的毒藥。他想終有一天,不是秦姝華死,就是他死。無論是誰,都應該死得平靜而快樂。
然而他第一次殺的,卻是個完全不相干的孩。
那段時間秦姝華去了馬來西亞修養,他留在香港坐鎮江山。加班到深夜,回到別墅只見一室清冷,秦姝華的睡還丟在牀上,滿屋都是淡淡的香水味,垃圾桶裡還有他們昨天用過的避孕套。林清巖突然覺得不能忍,開著車離開別墅,一個人駛夜裡。
他是在蘭桂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Linda。那是個非常乾淨漂亮的孩,二十出頭的年紀,笑起來眼睛彎彎的,臉蛋上還會有兩個梨渦,吸引了全場男人的注意。
也許林清巖天生就有犯罪的潛質。這個時候,他完全沒有想到要殺Linda,但他卻下意識的先離開了酒吧,在無人的小巷一直等,一直等到Linda出來取車。
之後發生的一切順理章。開著豪車、英俊又憂鬱的男人,對於任何孩都有吸引力。Linda上了他的車,兩人一路熱烈擁吻,車剛開到半山,就忍不住來了一次。
他帶去了自己的別墅秦姝華不在香港的時候,他喜歡一個人呆著。那晚他和Linda做的非常自由,非常激烈,非常快樂。年輕孩的如此清新干淨,白的皮就像要滴下水來。林清巖沿著的一寸一寸的,連私~和腳趾都不放過,Linda笑罵:“真變~態。”
變~態嗎?也許吧。林清巖只知道,他就像瀕死太久的魚,終於得到水裡的氧氣,怎麼要都不夠。到最後,Linda也不了了,吃吃笑笑,手推他:“你太猛了,夠了不來了。我要回家,開車送我吧。”
林清巖眼神沉黑如,斯文白皙的,一把將按回牀上。
好不容易得到的救贖,他怎麼捨得放過?再剩下他一個,他會死,他真的會死。
之後十多天,他用鎖鏈將Linda綁在牀上,白天給喂安眠藥,等睡了,他纔去上班。晚上回來,一有時間就做。他還給餵了日本素,那是一種用催~藥,秦姝華有時候也會用一點,而他加倍劑量,用在小寵上。那些夜晚簡直妙得令人**,小寶貝趴在他的膛,臣服在他下,只爲得到他的伐撻和恩寵。
事終止於秦姝華返港前夕。
這個時候,Linda已經如行走,渾渾噩噩,意識清醒的時候,只反覆哭著求林清巖別殺。
可他不能不殺啊,他又不是傻子,知道犯下了重罪。
而且他現在不想死了,他覺得自己重新又活了過來。LInda那鮮活幹淨的生命力,彷彿注了他的。
他好快樂。
Linda死的時候很安詳,氰化鉀令的臉蛋泛起淡淡的紅暈。林清巖把放在別墅裡冷藏了三天,最後依依不捨開車到荒郊,藏在山林深。
秦姝華第一個察覺到林清巖的變化。
過去的林清巖,雖然與親如夫妻,卻始終有一份說不出的執拗和落寞,令又又恨;最近,他卻變得越來越溫主,親吻比以前熱烈,看的眼神也充滿慕。舉手投足間都是男人蠱的氣質;
他在事業上也愈發遊刃有餘,秦氏在他的掌管下快速擴張,人人都說林清巖帶領秦氏,進第二次高速長期……
他就像蒙塵許久的珠玉,終於洗淨塵埃,開始綻放彩。
“爲什麼?”某一次,被林清巖在下熱烈索求時,秦姝華氣吁吁的問。
林清巖低頭深吻住,過了許久,才盯著說:“因爲我你。其實我一直知道,你也知道對不對?過去我只是不肯正視自己的心。”
這是秦姝華一輩子聽過最聽的話。哪怕是明強悍的商界強人,也無法不沉醉其中。
檢查出癌癥後,秦姝華立下囑,將所有財產留給林清巖,沒有毫猶豫。本就無夫無子,林清巖跟了這麼多年,不給他給誰呢?
林清巖對此沒有太大反應,只微笑對說:“你怎麼高興怎麼辦。”
秦姝華頗有些慨,又有些欣。知道林清巖爲什麼無所謂現在的他,憑自己也能打下無邊江山。他是一手帶出來的人,如今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繼續留在邊,多半是爲了那份意。
晚期的時候,兩人已經很親暱了。秦姝華住在遠離市區的私家療養院,林清巖就放下所有工作,鞍前馬後的伺候。有醫生護士不知其中端倪,笑著說:“林對秦總,比親生兒子還孝順。”甚至連秦姝華也昏了頭,有時候會著他的頭,嘆息:“如果我的親生兒子還活著,也有二十二歲了。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兒子,多好?”
每當聽到這樣的混賬話,林清巖臉上的笑容可以用璀璨形容:“我們這樣,也沒有分別。你當我人也好,兒子也好。我始終把你當,我最重要的人。”
儘管大多數時間都耗在療養院,林清巖還是需要經常返回公司,理事務。
馮燁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
有的人天生就優秀,無論站在什麼位置,都能吸引所有人的視線。
譬如馮燁。
合作公司年輕的項目經理,才華橫溢得令人驚歎,加之英俊的相貌、穩重又幽默的格,明明毫無背景,卻迅速在商場名。
林清巖很快與馮燁爲好友。同樣聰明練達,同樣銳意進取,還有同樣的品味、同樣的野心……林清巖喜歡跟這個小夥子呆在一起,甚至不餘力的提攜他。
他讓他看到當年的自己。
如果沒有後來的差錯,他也許不會平步青雲。但他會活得像馮燁,這樣年輕而絢麗。
那是他想要的人生,可是人生永遠無法回頭。他是林清巖,不是馮燁,即使他即將擁有整個商業帝國,即使他已經殺了五個人,也不能真的救了自己。
馮燁的世,在三個月後被他悉。
他清楚的記得,那是個沉的雨天,他開車離開療養院,因爲中途胃痛,把車停下,在附近的咖啡館休息。就在這時,他看到秦姝華的助理,冒雨開車前往山頂。
時過得這麼快,昔日老如狐貍的助理,如今也是鬢髮微白的中年人。只是自林清巖掌管秦氏,就找了藉口將他打發得遠遠的,讓他做個富貴閒人。
今天秦姝華將他找來,是爲了什麼?
林清巖立刻開車,回了自己在半山的別墅。到了書房,打開設備,清晰的對話聲傳來。
秦姝華如今一切在他掌控,療養院安排是他的人,房間自然也裝有竊聽。
“已經驗過DNA了。”助理的聲音有些慨,“秦總,馮燁的確是您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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