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我一眼:“有什麼不敢的?我以後可是要當警察的。”
我看著真的把那塊給吃了下去。
皺眉:“有點難嚼,到底是什麼啦?”
我放下飯盒:“笨蛋,是駱駝。我爸一個工友從外地回來帶給他的。”
“你才笨蛋。”橫我一眼,起要走。
我一把拉住的手,子微微一僵,臉立刻紅了。
我另一隻手住的臉,的大眼睛像是兩汪清水,盈盈著我:“你……要幹什麼?”
我低頭親下去。掙了一下,手抵在我膛,不了。
我沒接過吻,只能據電視裡的畫面揣。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著的舌頭。裡有淡淡的香,還有另一種乾淨清新的味道,混雜在一起……我幾乎是立刻了,梆梆。好在校服子寬大,沒有察覺。
看著微微抖的睫、緋紅的臉頰。我一邊咬的,一邊想: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後跟好的一個學期,我都沒有殺人。
這是一種很奇怪的覺,好像另一部分得到了滿足,殺人的慾也就不強烈了。每當我抱親,把得放在我家客廳的小沙發上親熱;抑或是哄著用手握住我的命子,讓我在白皙的上……太刺激了太爽了,這覺一點不比殺人差。
只可惜始終牢守最後一道防線,不讓我進去。哪怕我都把那裡得乾乾淨淨溜溜,也不肯。
“馮燁,這是我的底線。”一本正經的說,“你想都不要想,也不許哄我。要是你敢強迫我,轉頭我就去告你強~。所以你死了這份心!”
靠,狠,真狠。我還要考大學呢,而且我相信真的做得出。
不過這個憾,多年後我還是填補了。是我的終究是我的,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終不肯做,我又有點蠢蠢。
那天天氣不太好,沉沉得像死人的臉。我在街上轉了幾圈,也沒找到合適的目標。傍晚時回到家,頗有些沮喪。一進屋,卻見姚檬了眼睛,從沙發坐起來:“你怎麼纔回來,我等你好久。”
這一幕實在太了。
一室黃的燈,姚檬穿著條紅的子,皮白得像雪。黑長髮像綢緞在燈下發。
我看著走近,生生覺到的~如同瘋狂的野草,不控制的滋生。
是哪種~,我都有點分不清了。
哪種都好,都是佔有。
我一把將打橫抱起,往房間走:“小檬,我會給你一個終難忘的夜晚。”
誰知一臉尷尬的推我:“不許再說!”
話音剛落,臥室裡傳來憋悶的笑聲,門吱呀一聲被拉開,好幾個同學捧腹大笑,其中一個手裡還抱著點滿蠟燭的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臉埋在我~口:“我他們來給你慶祝生日……你幹嘛胡說八道!”
噢,原來是這樣。
我被姚檬拉著,坐到一羣同學中間,坐到蛋糕燭火前面。
“快許願!”雙眼亮晶晶的著我。
從來沒人給我慶祝生日。聾啞爸媽本不會有這個閒心和心思,而姚檬,誰知從哪裡看到了我的生日日期。這麼大大咧咧的孩,對我倒也算上心。
我摟住的腰:“我希永遠跟姚檬在一起。”
大夥兒全起鬨,姚檬眼眶有些溼潤:“笨蛋!願說出來就不靈了。”
我低頭親了一下:“不,會靈的。”
我不殺你,我們可以永遠在一起。
——
分手來得比預想的快,可又似乎在理之中。
也許是別的孩的男朋友都比我有錢,他們可以看電影吃巧克力買子,而我只能牽著的手,帶沿著公園一圈圈的走;也許是經常在我家進進出出,看到我傻傻愣愣的聾啞父母,還有滿室凋敝,令心頭的厭惡一點點累積;又或者是因爲班主任對我倆苦口婆心的教導、乃至嚴厲的訓斥,終於讓搖……
其實我無所謂,對班主任說:“我是認真跟談,也沒有影響績。我不會分手的。”
班主任卻說:“姚檬已經答應跟你分手。這學期績下得很厲害。你不爲自己想,也要爲想。”
我回教室的時候,就見姚檬趴在桌上,哭得很厲害。旁邊幾個孩都在安。
我走過去,在對面桌子上坐下,教室裡所有人都看著我們。
“別哭了。”我的頭髮,“小檬,我對你的不會變。過幾年等我有了事業基礎,再來找你。”
哭得更兇了,但是也沒有做任何挽留。
我覺得很正常,這就是我的姚檬。但大概不明白,我說這話,可是很認真的。我沒耐心再花幾年時間,找個這麼對胃口的姑娘。
——
之後我的人生就徹底改變了。
父母對我坦言並非親生,我在霖市呆得也無聊了也不能殺更多人,索考到香港的大學,順便尋親——看看是什麼樣的父母,把我給丟掉了。
而我這輩子最大的失誤,就是被林清巖這個變~態給算計了。
這真是一場可笑的差錯,莫名其妙我就了連環殺手,還以爲是之前的幾被水警湊巧打撈到了——我明明丟在很遠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後來才搞清楚,他媽的是把另一個兇手的事算在我頭上。
再後來,已經是鐵證如山。我打電話給關係最好的哥們兒,他是個律師,只委婉的勸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繼續逃。後來我慢慢想通了,原來是這麼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媽的香港真是風水寶地,我跟林清巖狹路相逢。估計連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類。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巖嗎?不,我當然不恨,換我是他,也會這麼做。王敗寇,有什麼好恨的。不過我很有耐心,他遲早還會作案,我遲早能翻盤。
不過他還真是病態啊,把死人打扮得像人,看來他這些年真是被我媽折磨得不清,腦子也折磨壞了。
第三年初的時候,我遇到了譚良。
那是個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裡,烤著剛打來的兔子。突然有腳步聲靠近,然後就是個白淨的年輕人,穿著守林員的制服,安靜著我:“你在這裡幹什麼?”
“烤。”我用匕首割下一塊遞給他,“要嗎?”
他笑笑:“爲什麼不要?”
日子久了,我們了兄弟。他一個人在深山守林,沒什麼朋友,只我大哥。
他講話不多,但是每當我問及他一個大學生爲什麼來守林,或者問到他的領導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裡有特別鷙的。
哦,又一個同類。
這個世界還真是扭曲。
我住山,他住守林員宿舍。有時候也會互相串門過夜。有一天夜裡,我打了兩隻斑鳩,提著去他那裡。遠遠卻見屋門閉著。我走到窗邊一看,樂了:他正著個人,在牀上死命的幹。
我知道他一直是~男,難得今天開葷了,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姑娘肯跟他。一開始我看得津津有味,畢竟旱了三年,看得我脹難。過了一會兒,我察覺出不對——那的臉發白,一不,手也垂在牀邊,像死了一樣。
等他□在地上,我纔看到人大上的斑——我靠,這小子真他~媽重口。從哪裡找了如花似玉的來幹?有這麼飢不擇食的嗎?
我再仔細一看,這人的相貌氣質著,似曾相識啊。
我推開門走進去,譚良起初臉又紅又白,見我很平靜的查看,他也在我後蹲下,笑了:“林子裡撿的。哥,你要不要來?”
我笑罵:“去你的,我不幹死人。”
三兩句話就問清楚,譚良發現時的狀況。我呆在深山裡與世隔絕,此刻我幾乎可以確定——林清巖來了。
你看,命運又轉回來了不是。
——
禮尚往來,我決定給林清巖一個見面禮。
先說服譚良把原封不送回去。這點譚良很理解——他又不想坐牢。然後給他看當年天使案的資料——當然,都去了關於兇手,也就是我的報道。所以譚良只當我是荒野獵人,並不知道我跟這件事的淵源。
“殺人魔來了。”我對譚良說,“他可是個人。爲了研究他,我連氰化鉀和日本素都搞來一些。我對他的作案手法了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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