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兒寫好後遞給花知風說:“這是我的號碼,花大哥要是有事的話,可以打給我。”
花知風剛想手去接,卻已經快速的把紙條塞給他,然後裹他的服就往學校裡跑。
花知的角微微上揚,看著手裡的紙條眼裡的笑意濃了些,他可不想憑實力單。
顧唯一和寧意卿回到學校旁的彆墅之後,顧唯一有些好奇地說:“也不知道花大哥會不會把兒送回學校。”
“他會的。”寧意卿肯定地說:“我看得出來,他對王兒的印象很不錯,這樣的機會他要是把握不住的話,他就真的要單一輩子了。”
顧唯一覺得他的這句話也是有道理的,畢竟這種事他們算是旁觀者,幫不上太大的忙,頂多也就隻能撮合一下。
對顧唯一而言,花知風亦師亦友,也希他能早日單。
寧意卿看著說:“我覺得你此時應該關心一下我們之間的事,而不是花知風和王兒之間的事。”
顧唯一的角微揚,眼裡的笑意濃了些,對他眨了眨眼說:“寧意卿,我有冇有跟你說過我很喜歡你?”
“你以前隻說過喜歡我,前麵冇有加這個定語。”寧意卿回答:“所以你今晚這麼跟我說,我很開心。”
顧唯一的眼裡盪出了笑意,單手托著下說:“那你喜不喜歡我?”
寧意卿的眸轉深:“你這話問得太不走心,這麼顯而易見的事你難道還看不明白嗎?”
“看明白和從你的裡說出來是完全不同的覺。”顧唯一認真地說:“所以,寧意卿,你要不要看著我認真地告訴我這件事?”
寧意卿的眼裡滿是溫,看著顧唯一的眼睛說:“顧唯一,我喜歡你!”
顧唯一的眼睛頓時就亮了,他又認真地說:“我非常非常地喜歡你。”
顧唯一溫地說:“好巧哦,我也是。”
莫飛燕法庭上敗訴的事傳回莫家的時候,莫偉正在安排某件事,他這一次雖然裡說放棄了莫飛燕,對莫飛燕有各種不滿,但是莫飛燕終究是他的兒,他怎麼可能一點都不在乎?
隻是他一向勢利,想要從這中間再給自己找點好,卻發現程家那家防守的嚴無比,他居然冇有下手的餘地。
早在前幾天,他就發現莫飛燕的新聞經由全國各地的法製頻道播出之後,莫飛燕就了全國最大的笑話,他們莫家也被評圈的人各種笑話。
因為莫飛燕事件的影響,他的那些竟爭對手也蠢蠢,他雖然現在位置已經很高了,一般人很難撼,但是不代表就完全撼不,他想要更進一步就變得難上加難。
這幾天也不知是誰舉報了他,相關部門對他查得也很嚴。
他甚至還有一種覺,如果他再不做出迴應的話,這件事可能會發生不可思議的變數,到時候他將會蒙更大的損失。
莫偉手按了按眉心,他想起昨天曲風直跟他說的話:有人在查曲氏。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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