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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系暖婚》 第二卷 363:狗糧之浴血奮戰,時瑾治病

刀上的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積了一灘水。

他本能的第一反應就把手里的那把手刀藏到背后,躲開的目:“笙笙,你出去。”

聲音極力抑著,嘶啞得幾不可聞。

姜九笙走進浴室,只是幾步的距離,眼里的慌漸漸平靜下來,再問了一遍:“你在做什麼?”

時瑾低著頭,手放在背后,不停地手上的,眼睫驚慌地著,不安躁得像犯錯后被綁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說:“尸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水遍地流淌,的鞋,一地的殘肢斷臂,從那堆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看出來,是那只抓傷他的流浪狗。

他殺了那條狗,他解剖了那條狗。

他不敢抬頭了,無措地解釋:“那只狗差點抓傷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里扭曲,他仇恨所有傷害、或者意圖傷害的一切生,他骨子里有一殘暴的,他快要制不住破而出的毀滅

這麼多年偽裝,終究還是沒能逃過,他的那只魔。

“時瑾。”

要走向他,他猛然后退,驚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馬又藏起來:“別過來笙笙,我上都是。”

別過來。

喜歡翩翩君子,他怕嚇到

姜九笙走過去把水關了,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靜,腥味似乎更濃了,撲面而來的氣味讓胃里不舒服,肚子。

寶寶,要乖。

把那反胃的下去,朝時瑾走近,近一步,時瑾就退一步,便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時瑾不再了,卻也不看

手,用手指他臉上沾到的:“沒關系,現在我也沾到了。”

怎麼會怕呢?

上這個人起,就做好了碎骨的準備,敢要他,就不怕地獄黃泉,怎麼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這一生,算不上慈悲為懷,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這一個人,能讓不問對錯,不辨是非,不管善惡,只一味偏袒。

時瑾還是低著頭,手背在后,他摘了沾滿了鮮的手套,去遮住的眼睛,抖著聲音輕哄:“別看了。”

姜九笙推開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著的眼睛:“別看。”

仰起頭,把他的手拉下來,覆上去,親他微微涼的掌心:“時瑾。”

時瑾不看,長長的睫把眼底所有浮都遮住。

“時瑾。”

“時瑾。”

耐心地一聲一聲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溫

時瑾還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紅未褪,一片灼灼的,熱得滾燙,慌又惶恐,亮如星辰。

這樣的他,依舊得驚心魄。

姜九笙踮起腳,在他左邊眼睛上親了一下,右邊又親一下,親完淺淺笑了:“你怕什麼呢?我被鬼迷了心竅,就算是地獄,都敢去的。”

咣——

刀落在地上,他捧著的臉,重重吻下去。

還不夠,他想要更多,想把吞下去,狠狠地占為己有,手繞道后背,將擺撕裂。

服扔在地上,瞬間被水染紅,他把按在了冰涼的墻上,發了狠地吻、咬,掌心帶著輕,從的后背的腰,鉆進下里。

綿無力地了一聲他的名字,抬起眸,搖搖頭,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帶著放到隆起的小腹上。

這里面有他的骨

瀕臨失控的時瑾清醒了,把抱進懷里,低頭窩在肩上:“笙笙,”他著,央求,“幫我。”

姜九笙歪了歪頭,在他上親了一下,環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帶的金屬扣上。

啪嗒。

解了他的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時瑾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啞,眼睛紅得厲害:“笙笙。”

“嗯。”

“你要我久一點。”他用力握住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涼無的人,一旦,就要把命搭進去,如果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會死的。

姜九笙在他結上親吻:“到我死。”

承諾,因為未知太多,永遠太遠,可是,現在想許給他最重的諾,即便白發蒼蒼,即便黃土白骨,他,如故。

時瑾伏在肩上,看著那一地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區里的垂柳了新芽,告別了親友,姜九笙陪時瑾遠赴國外。

是時瑾提議的,去試試,國外有個很厲害的心理治療室。

到了機場,姜九笙都還在猶豫,拿不定主意,遲疑不決,腳下越走越緩:“可以不去的。”

不介意他任何模樣,反而,擔心治療會適得其反,更擔心他會吃苦頭。

時瑾牽著往登機口走,說:“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時瑾的眼睛:“為什麼?”

“你不是喜歡我當醫生嗎,等病好了,我就回醫院。”現在的他,看到都會失控、會興緒極其不穩定,易焦躁易發怒,暴力傾向嚴重,怎麼能拿手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惡不赦,因為太好,他就不能太壞。

姜九笙擰了擰眉:“你不用管我喜歡什麼,做你喜歡的就行。”

時瑾親了親的臉:“我就喜歡你。”

好吧。

同意了,都隨他了。

剛上飛機,迎面走來一個白人,眼眸是褐,一看見時瑾就驚訝不已:“時瑾?”

時瑾抬頭。

那人十分驚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時瑾頷首,淡淡道:“你好。”

對方似乎對時瑾的問候方式習以為常,寒暄了幾句,便把目落到姜九笙上:“這位是你朋友?”

時瑾用流利純正的英文說:“是我妻子。”轉而向姜九笙介紹,“他是我在耶魯醫科的同學,約翰塞先生。”

姜九笙點點頭:“你好。”

約翰塞看上去年紀不大,卻比時瑾年長一些,不上下打量,目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時太太。”

姜九笙莞爾一笑。

時太太,出奇地喜歡這個稱呼。

飛機起飛,越飛越遠,藍天白云,微風和煦。

阿彌收回目:“爺,我們回去吧。”

還以為爺是來搶人的,結果面都沒一個。

滕茗依舊站在機場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的遠,問:“阿彌,你養了多只貓?”

阿彌一臉困,不知道爺為何突然問起,便誠實回答:“現在有十九只。”他是個貓控,貓奴,十九只貓,全是他的心肝寶貝,是他的小寶寶小小甜甜。

滕茗把視線從遠收回來,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氣的樣子,氣定神閑說:“把你最喜歡的那只給我。”

阿彌大喊:“爺!”

不!不行!那是他的命!

滕茗對他笑了笑,溫和煦:“不給也可以,我宰了它。”

“……”

阿彌一臉的生無可爺一定是自己不幸福,所以,看不得他和他的貓恩恩,這個魔鬼!而且這個魔鬼肯定不是說著玩的,這個鬼畜一定會宰他的心肝寶貝小甜甜的。

他不敢反抗啊!好悲傷,好悲傷,好悲傷……

滕茗回頭看了一眼已經消失不見的飛機,轉了

對面,拉著行李箱的人突然定住了腳:“爺。”

那是一張陌生的臉,很普通,沒有任何特點,見一眼會忘,把頭發剪得很短,幾乎著頭皮。

滕茗只是略微地瞧了一眼:“是你啊,渺渺。”

啊,韓渺,改頭換面后的

時瑾換了這張臉,一張陌生得自己都不認得的臉,眼眶突然就紅了一圈:“你還認得我?”

第一次照鏡子的時候,都未能認出自己,恍如隔世,陌生又虛幻。

他還是像以前一樣,目溫和又薄涼:“我認得你的眼睛。”

一句話,讓淚流滿面。

那時候,他把姜九笙的模樣,一言一行一顰一笑、連聲音,都要刻意模仿,可是他不滿意,總是說,渺渺啊,哪里都像,就是眼睛一點都不像。

還好,眼睛不像。

想,是不是有些不同,以至于他還認得的眼睛,心里又忍不住貪婪了,小心地問他:“我可以不走嗎?”

安排出國,便是他的意思。

他很快搖頭:“不可以。”走近一些,輕聲哄,聲音卻沒有一點溫度,“渺渺,最后再聽話一次,永遠都別回來。”

韓渺低頭,眼淚砸在地上。

默了很久,點頭:“好。”握著行李箱拉桿的手,了又,手心汗低聲說,“保重,爺。”

一直往前走,沒有回頭,等到走遠了,蹲下,捂著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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