炕燒到半夜,其實已經不太暖了,路過正屋的灶臺時,孟又往里加了兩柴,看著微弱的火苗重新升騰,這才提著小火爐進去。
直到返回臥房,暖意撲面而來,他這才狠狠抖了下,一個激靈從頭打到腳,起了一皮疙瘩,好像把粘在上的寒意都甩了出去。
紅薯和芋頭在當初購買時已經剝去外面的泥殼,此時也不必水洗,直接拿碎布頭抹去表面零星的泥土,然后放在火爐底部和爐蓋子上慢慢烘烤就行。
其中一只紅薯很大,約麼能有二斤重,孟覺得還是要切開烤。
正準備起,就見寒一閃,白星收回匕首,拿起切開兩半的紅薯給他瞧,“這麼大行嗎?”
孟豎起個大拇指,把兩半紅薯按在爐蓋子上。
滋啦~爐蓋上冒起一青煙,然后就漸漸安靜下來。
等待的時最是難熬,好在這三人中足有兩人話多,倒也不顯得寂寞。
不過說來奇怪,分明都是話簍子,可孟和廖雁卻很難流,大多數時間都在同鴨講。
也不知怎的,廖雁突然又上了讀書,他在炕上不斷變化作姿勢,大聲朗讀,時不時還蹦出幾個錯別字。
孟聽得太突突直跳,耐著子一一糾正。
“是破綻,不是破腚……”
“是斛,不是斗……”
然而廖雁漸漸不耐煩起來,“書呆子,你寫的這個話本很有問題啊!”
孟被他說懵了,“什麼問題?”
他都寫了好幾年了,怎麼不知道還有問題?
廖雁跳下炕來,去火爐邊挨著白星坐下,正道:“那麼多字都太難念了。”
孟:“……”
他猶豫再三,到底還是斟酌著言辭回答說:“那你可以再多學一點嘛。”
廖雁不以為然,搖頭晃腦道:“可你這個話本,本來不也是誰都能看的麼?買的人中正經讀書人占幾,尋常百姓又占幾呢?”
白星給紅薯翻了個面,發現上面已經變得干燥,表皮和部厚的質逐漸分離:這是慢慢烤的標志。
空氣中已經逐漸彌漫開紅薯迷人的芬芳,聽了這話,順口道:“讀書人不都是看圣賢書的嗎?”
“對嘛!”廖雁把手一拍,“你看,真識字的不買,買了的又不識字,難怪賣的不好!”
說白了,寫的就是不夠通俗嘛!讀起來費勁。
孟一怔,突如醍醐灌頂。
對哦!
本來他寫這些話本,也是想給鄉間百姓看的,但尋常百姓識字不多,更不通曉什麼典故。大家賺幾文錢不容易,若花了銀子卻看不懂,那麼還買來做什麼呢?
“雁雁,”孟非常認真地看著他,“我到今天才發現,原來你其實是個很厲害的人吶。”
見自己的意見被采納,廖雁越加得意起來,也不去計較對方話中的了。
他眉飛舞道:“那是你不夠慧眼識珠!”
看那王家酒樓的掌柜就不一樣了,第一回 見面就一眼認定老子是個英俊不凡的小伙子!嘖嘖,你真是差遠啦!
于是孟立刻抓過話本來埋頭狂改,中間還虛心地進一步請教廖雁,詢問他是否還有別的寶貴意見。
然而廖雁又是個很容易得意忘形的人,聽不得三兩句好話,幾個回合下來就有點找不到北,開始大吹特吹,然后就被白星無破……
等孟將話本改過一遍,紅薯和芋頭也烤好了。
白星門路出糖罐子,往甜白瓷的小碗里挖了兩勺白糖,剝開一顆芋頭往里蘸了蘸。
芋頭皮的質地非常獨特,外表糙,里,表面還有一層,撕的時候特別有就。
的芋頭變得,潔白的質上蒙著一層粘,剛好可以把白糖粒牢牢吸住,仿佛穿了一件朦朧的紗。
白糖顆粒在燭照耀下,不斷折出麗的暈,真是好看極了。
烤的芋頭比起水蒸的更干燥,質也更加致,香味更濃。
芋頭很香,但不算太甜,空口吃的話,難免稍顯寡淡,可一旦配上白糖,就突然不同了。
白星能清晰地覺到白糖顆粒在齒間融化,化一甜的糖水,和芋泥攪拌在一起,仿佛本來就這樣甘甜。
開心地跺了跺腳,搖晃著腦袋,又去剝紅薯皮。
只吃一顆芋頭怎麼過癮?
孟買的這幾只紅薯紅皮黃瓤,是市面上最香甜可口的品種,雖然價格也略貴幾文,但絕對超所值。
吃這種事怎麼能將就呢?
烤的紅薯因為流失了大量水分而微微開裂,出里面一般橙紅的瓤。
白星雙手微微用力,伴隨著細膩而輕微的拉扯聲,一分兩半的紅薯徹底將甜而的瓤兒暴出來。
誰能想到能灰突突的外表之下,竟蘊藏著如此滿的心呢?絕世也不過如此吧!
縷縷的熱氣洶涌,在一瞬間形一團白的霧氣,帶著瘋狂的甜氣息,氤氳了視線。
但這并不是最甜的部分。
若說烤紅薯的華,不是瓤,而是表皮上因為完全流失水分而匯聚到一起形的半明琥珀的糖漿!
想要形那種糖漿,需要非常苛刻的條件,火候、溫度、時機缺一不可,所以每一只紅薯上只有有限的幾滴,每一滴都彌足珍貴。
小的時候烤紅薯時,義父每次都會用筷子尖刮下上面的糖漿,遞給吃。
他會笑呵呵地說:“給我的小甜果。”
正微微有些出神時,白星就看到眼前多了半只熱氣騰騰的烤紅薯。
一抬頭,孟笑瞇瞇的臉映眼簾。
他用筷子尖從另一半紅薯上挑了一點什麼抹上去,低聲音,神兮兮道:“不要看那上面的不太好看,但是可甜啦!”
我喜歡同你在一起,所以愿意把最甜的部分留給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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