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室,氣氛詭異。
空氣中瀰漫著濃烈的煙味,仔細聞的話,還有沒散掉的腥味,地上也還約能看出跡。
謝經理躺在沙發上昏睡不起,蒼白的臉有些嚇人。
談小天和趙宇,一個坐在桌邊,一個蹲在保險櫃前,兩人全都不說話,比賽似的煙。
海紅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急的著手,像是質問,又像自言自語,「怎麼搞這樣?」
幾次看向談小天腰間的手槍,又幾次言又止。
見海紅來了,談小天長而起,「給我準備一把鋒利的匕首,蠟燭,烈酒,乾淨的巾,有鑷子的話最好來一把。」
「幹嗎?」
一聲口而出後,趙宇立即明白過來,談小天是要給老謝取出彈頭。
剛才給他隻是簡單的理,彈頭還留在裡,如果耽擱的太久,恐怕會留後癥。
這種槍傷,沒法去醫院,隻能自己解決。
雖然趙宇恨老謝不守規矩給他招來了天大的麻煩,可畢竟是跟了自己這麼多年的手下,總不至於要他的命。
談小天要的東西很快就送來了。
海紅好奇的湊了過來,治槍傷取彈頭這種事以往隻有在港片中才能看到,想不到這回開了眼界,居然就在眼前發生了。
談小天拍醒老謝,將二鍋頭遞了過去,「喝兩口,大口,會有點疼,但忍一下就過去了。」
老謝接過酒瓶,膽怯的看了看趙宇,心一橫,咕嘟咕嘟灌下兩大口。
談小天用二鍋頭洗了洗匕首和鑷子,再把蠟燭點著,用火焰炙烤了一小會兒。
「幫我按著他。」
談小天目掃過海紅和趙宇。
海紅按住了老謝的肩膀,趙宇按住他的。
匕首進傷口的一剎那,老謝的眼睛陡然睜大,子不由自主的劇烈抖,嚨裡發出嗬嗬的聲音。
所幸談小天的速度非常快,短短幾秒鐘,鑷子夾著帶的彈頭出了傷口。
「好了,如果有悉的外科醫生,幾針就沒事了。」
談小天用烈酒涮了涮彈頭後,揣進了兜裡。
海紅終於忍不住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不說明白,你兩誰也別想走。」
「紅姐,是這麼回事……」海紅既然到場,就沒必要瞞了。
談小天從頭到尾把事講了一遍。
海紅臉變得很難看,這件事很明顯,怨不得談小天,趙宇被老謝和小輝坑了。
「師姐,你放心,冤有頭債有主,我知道該怎麼做。」
趙宇朝談小天拱了拱手,「老弟,你既然是我師姐的弟弟,那咱們也不是外人,錢你拿走,這是在我場子裡贏的,我認,我和他們的債我自然會去算,和你無關。」
趙宇說的很漂亮,但也是無奈之舉。
別說這小子把海紅找來了,就是他單槍匹馬,自己這夥人又能拿他怎麼樣?
人家真敢開槍嗎?
今年才24歲的趙宇第一次覺到自己老了,這世界變化太快了,一個十七八的頭小子有槍,敢開槍,而且還特麼會治槍傷。
剛纔看他給老謝治傷,就那手法的嫻程度,如果說是第一次,趙宇都敢把彈頭吃了。
海紅把談小天送出酒吧大門,突然間一把抓住他的領,一雙眼死死盯著談小天,聲音有些冷,但那種關心是騙不了人的,「槍是怎麼回事?
你不要命了,纔多大你就敢玩這個?」
說著說著不解氣,海紅竟然掄圓了掌,劈頭蓋臉給了談小天好幾下。
談小天沒,站著讓海紅打。
前世,他本不認識海紅,所以和接一直帶著戒心,可現在他信了一枝花的話,海紅真是拿他當親弟弟。
什麼都可以騙人,唯獨做不了假。
「姐,放心吧!我有分寸,要是不信,我把槍給你,以後再也不用這玩意了。」
第一次談小天把紅姐的紅字去掉,上前一步把摟在懷裡。
海紅愣了愣,隨即大哭起來,「弟啊!姐已經死了一個弟弟了,不想看到你再出事。」
最終,海紅把槍沒收,告訴談小天這玩意就是禍害,會找個機會扔河裡去。
兩人在酒吧前分手,談小天打了個車回家,一上車,談小天就恨不得給自己幾掌。
今晚的事太衝了,金三角的叢林法則在他上的後癥太明顯了,遇到點事就刀槍的,現在是1998年,這裡是山城,不是危機四伏的東南亞叢林,如果不改掉這個病,以後還會犯大錯。
今晚幸虧遇到的是海紅和師弟,如果換了別人,報警怎麼辦?
回到家後,談小天把書包裡的錢倒出來藏起來。
現在他手裡有16萬5,這個數目在98年絕對算是一筆鉅款了,可以買一套百平米的住房,這是他的第一桶金,是他開啟夢想的鑰匙。
前世他跟著沐罌走南闖北雖然辛苦,但日子過得很奢華,從來沒缺過錢。
今世他自然不會委屈自己,有外掛在,金錢對他來說絕不是什麼難事。
難得重生,自然要活得任隨意,這些都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的。
不過所有的夢想都要為上大學讓路,前一世沒上過大學,是談小天最大的憾。
今世,絕不留憾!7月15日,山城火車站。
山城一中高三三班二十多名學生在火車站前的小廣場集合,一會兒他們就要從這裡啟程去濱城度假。
剛剛結束高考的他們圍在一起嘰嘰喳喳說個不停,笑個不停。
男生在一塊聊得自然是前兩天剛結束的世界盃,張大鵬揮舞著手臂,說的丫子冒白沫,「黑幕,絕對的黑幕,打死我也不信桑國會踢不過法蘭西,這裡麵一定有事。」
談小天端著胳膊,臉上掛著笑,站在人群中也不說話。
這樣的聚會他是一定要來的,即便是有些無聊。
前世這個時候,因為沒能參加高考,自己正在家閉門思過,錯過了濱城之行,今世一定要補上。
周雲搖著一張紙條了進來,「班長還沒到,這是留給我的呼機號碼,你們誰帶手機了?
呼一下。」
「我帶了。」
「我帶了。」
班上幾個家境好的男生爭先恐後拿出了手機,諾基亞5110,立信337,張大鵬羨慕的看著,地咽口水,喜歡是真喜歡,但也隻能幹看著。
那時候最便宜的手機都要三千來塊錢,而一個普通幹部的月工資不過1000多點,要三個月不吃不喝才能買一部手機,而且手機的月租費50元,打進打出都是每分鐘4錢,對工薪階層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很快,楚庭的回電進來了,的聲音聽起來很委屈,「我馬上就到了,你們稍等我一下。」
幾分鐘後,楚強那輛普桑開進火車站,楚庭和林晚紅先後下了車。
很快同學們就弄明白楚庭委屈的原因,原來林晚紅也要去濱城。
這是個關於香港五十年代的故事。那是個轟轟烈烈的火紅年代。在那段火紅歲月,可以有數不勝數的大哥,小弟,有道不儘的顛沛流離。在那個火紅年代,可以有不勝枚舉的美女,才人,有訴不完的風月情濃。你可以說那是魚龍混雜,漆黑一團的黑暗歲月,但是英雄卻往往發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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