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窮的歡樂——將夜後記(上)
無窮的歡樂
一作文
朋友們都知道,我一本小說寫兩三年,會用幾個版本的簡介,爲了避免劇,往往只有最後一個簡介,纔是真正的簡介。將夜最後一版的簡介是:與天鬥,其樂無窮——這就是這個故事的主題,或者說主要容。
天是高遠的天空,是老天爺,是高高在上、雄霸一方,在書裡藉著宋國酒樓那次談話,已經說了很多,這裡不再重複。同時,基於將夜是個言故事,那麼這裡的天自然也會指向家庭關係裡的那位強者,二者完統一,便是我寫將夜最大的賊之所在,而且我很喜歡。
很多人都思考過天人之間的關係,所有人都想過男之間的那些事,你看,我就弄了寧缺和桑桑兩口子,就把這件事給辦了,多簡潔?
而且這是一個很方便的手段。只需要通過講這小兩口,便可以把我想要與大家討論的兩件事講清楚——那就是自由與。
在將夜的後面,我說過安得雙全法,我說過生命誠可貴,價更高,若爲自由故,到底拋不拋,總之,這故事的中心思想,始終在這兩點。
一個通俗小說還非得有中心思想,手段並不見得高級,但我自小都是好學生不是?
啥是自由啊?這我肯定回答不了,只能給出一些簡約更加簡單的直觀認知:比如我不想做什麼就能不做,再比如我想去哪兒就能去哪兒,要實現自由,那麼你就要有實現自由的能力以及打破那些束縛的能力,你得能飛,還得把蓋子打開。
將夜這個故事裡,從夫子到軻浩然再到君陌,他們一直都是在做這件事,開創魔宗的那位明大神想做而不敢做,佛陀不知道想不想做。
自由都有參照。長生是對死亡的自由,無距是對天涯的自由,飛行是對重力的自由,買包包是對貧困的自由,我以爲,如果真的能夠修行,那指向的目標,肯定就是這些。
書裡也提過,自由是選擇的權利,也是不選擇的權利,爲此而鬥,我覺得是種不錯的活法。
關於這兩個字,滄海翎那篇書評講的很多,比我想的要深很多,大家看那個帖子便好。
這篇後記,我主要還是想講講。
和間客其實很像,間客裡許樂其實是把道德二字看的很的,在大師範府和懷草詩的那番長談,都已經挑明瞭,那是鞭子,他願意那樣活著。
同樣如此,並不有某種神聖的、莊嚴的、先天的純淨與不可侵犯,換句話說,一切忠貞不二、白頭到老,並不是本的屬姓,只是人類需要那樣的,於是這樣的便出現了。
關於,我比較傾向祼猿裡的說法,當然,那個沒什麼,再當然,所有,都是各種文化手段不斷加深出來的,從而令人相信。
離開青春期後,我對的看法一直沒有太大的變——那就是找個伴,當然這事兒本不像我現在說的這樣輕鬆,因爲那個小夥伴不好找。
說回前面的自由。與自由相伴的其實是孤獨,自由解決不了的事,就是大孤獨,除非真的獲得了大自由,免於生死之苦。那麼要解決孤獨,你就需要一個伴,一個能夠儘可能陪你更長時間的伴,怎樣挑選出這個伴?我經常對年輕的朋友們說,三觀相合這個最重要了,能聊天也很重要——也許是因爲我是話癆的緣故。
在此之外或者之上,當然有生理方面的彼此吸引,只是那個真的沒辦法太長久,就算泰妍天天在我邊坐著,我看著電腦上面的篠崎還是會覺得好看激,喜新厭舊,誰逃得過去?
怎麼才能長久?男之間的引力強弱程度靠什麼決定?三觀之外,完全取決於回憶多——共同回憶越多,聊天的容越多,越不容易膩不是?
寧缺和桑桑自一起長大,互爲本命,三觀完全一模一樣,再沒有誰比他們彼此擁有更多的共同回憶,除了桑桑實在談不上好看,這兩個人,真的是天生一對,因爲……這是我設計的啊。
是的,我是桑桑黨。
爲此,寫將夜這三年捱了不罵,但我死不悔改,我甚至始終不明白,爲什麼會有人不喜歡桑桑呢?我曾經以爲那是因爲我退出了外貌協會,而協會裡還有很多同志的關係,也曾經以爲那是有些讀者對某些關係要求太嚴格的關係,雖然明明主僕是假的,兄妹更從來沒有寫過,但後來發現,這些原因都不對,只是因爲我寫了一個山山。
以前說過,在訪談裡也說過,莫山山真的很好,事實上是我對理想異姓的一種描述,沒有任何不好的地方,換哪個男人甚至人都會喜歡上。
是的,我就是這樣寫的,我甚至是刻意這樣寫的,因爲要給桑桑尋找一個對立面,要給寧缺出一道艱難的選擇題,要把我想寫的這玩意兒寫清楚,就必須要有山山這樣一個好的子。
有朋友大概會問,既然山山這麼好,爲什麼寧缺不喜歡?爲什麼寧缺不選擇?
請明鑑,寧缺當然喜歡,怎麼可能不喜歡?那麼寧缺喜歡桑桑嗎?當然喜歡,如果您要問,這人渣怎麼能同時喜歡兩個生?再請明鑑,其實他還曾經約約喜歡過李漁,覺得司徒依蘭不錯,對著水珠也神魂顛倒,如果有足夠的劇篇幅,他絕對會和葉紅魚轟轟烈烈來戰上一場吖!
是的,他喜歡或者說可能喜歡很多生,這不代表他是人渣,因爲男人都這樣,哪個男人敢說自己不是,我啐他一臉,或者把他供起來。
喜歡不代表選擇?我不會說這種話,男人都貪心的,如果他可以這樣做,哪怕爲了避免麻煩,不去什麼三妻四妾,但留多也很正常。
之所以不選擇,比如像山山這麼好的生,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不敢選。在現代社會裡,有重婚罪,古時候其實也有很多規矩,那些外在影響因素不需要多提,放在我們想說的裡面,最直接的就是,的對面不會同意你的選擇。
,意味著獨佔。
我也喜歡很多生,但結婚之後沒辦法,因爲老婆不喜歡我喜歡別的生,如果不管我,如果喜歡我去喜歡別的生,我勒個……
寧缺也一樣,他曾經嘗試過——就在從荒原回到長安之後,然而桑桑很冷靜,很清醒,很知道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直接選擇了離家出走。
那章寫的真好。
有讀者當時表示了對的憤怒,我對此表示不解,既然喜歡寧缺,如果寧缺選擇喜歡山山,自然就應該離開,難道還留在老筆齋裡看他們相親相?那種自未免太狠了些。又有讀者說,桑這是在用手段寧缺做出選擇,所以不喜,然而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不就應該寧缺做出選擇?
啥是啊?
就是找個伴,在喜歡裡遇著最喜歡,當最喜歡的那個人不準你再喜歡別的人,而你經過思考後發現只能接,那麼便發生了。或者在很久之前就已經發生了,只是此時纔看見。
有朋友說山山後面的戲份太,對此我表示憾無奈,但這是正常的事,結婚之後,你以前喜歡的初中同桌小生,怎麼可能總出現在你的視野裡?
中心思想就先寫到這裡吧,命題作文總是容易過酸,而且太淺,只是我真的很想和大家分一下這三十幾年來的某些認知,希能夠幫助年輕的朋友們,更快地找到適合自己的那個小夥伴。
當然,如果對方實在太帥或者太,三觀什麼的,能聊天什麼的,或者也可以往後擺一擺。
二黑白
這裡要說的不是明與黑暗,那些神神叨叨的話,在書裡已經寫了夠多,後記裡堅決不提,我們只聊些輕鬆愉快的事。
我基本確定,將夜是我寫的最好看的一本書,請注意,我說的是最好看,而這,也正是我開書的時候,在單章裡與大家承諾過的事,我追求的就是好看,並且相對輕鬆看,我還與很多朋友說過,我想寫家庭皂劇,比如老筆齋和雁鳴湖畔,比如書院裡,經常會出現很多大段對話,那是我個人很喜歡的東西,因爲真的很輕鬆愉悅。
如果只是這些並不能構好看,因爲畫面太淡會缺重量,尤其將夜從開篇便風起雨落夜將致,刻意在紙上塗了很多黑糊糊的東西,那麼總會有些節,必須要往刀鋒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