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孟聽雨跟李虹君都沒閑著。
兩人的關系突飛猛進,再往前一步都能為閨了。們會轉好幾次地鐵到郊外地去看趙鈴的工廠,圍著工廠走一圈都要好久,除此以外還極盡可能地搜索各種關于馨鈴服裝公司的新聞,做足了準備工作后,這天孟聽雨約了李虹君在學校外面的火鍋店吃飯。
李虹君才上完課出來,看著面前的麻辣鍋沸騰,深吸一口氣,“冬天果然要養膘,太香了!”
孟聽雨抿笑,“那你多吃一點,我點了好多菜。”
兩人一邊吃一邊聊,孟聽雨說道:“我想好了,過幾天趙總回來,我決定按照第二種方式簽合同。”
李虹君忙不迭點頭,“我也覺得這種更好,買斷雖然輕松,但從長遠來看,第二種明顯對你更好,就是收益周期長,但我們現在都是學生,你也不是非等著這筆錢用對吧?”
“確實。”孟聽雨喜氣洋洋,“來,干杯~”
兩個生杯,發出了清脆的聲響。
一口干掉了杯子里的果。
孟聽雨一手托腮,笑盈盈地說,“雖然賺錢也很開心,但虹君,你知道嗎,我高興的并不只是這個。”
而是靠著自己看到了另一條路。
雖然重生前屬于的那條路也很平坦,在外人看來,無論是職業還是生活,幾乎一帆風順。
然而,重生了換一條路,會不會發現更多的彩呢?
李虹君吃得滿面紅,“當然知道啊,無論是大事還是小事,只要自己做到了就會很開心。就像我,現在還是會因為老師的一句夸贊高興好久。”
“你的未來會更好的。”孟聽雨聲道,“以后你會是律政響當當的人,李par~”
李虹君反而不已,“我們系有好多牛人的,其實想到畢業我也很迷茫,還不知道自己以后能混出什麼名堂來呢。”
“你可以的!”
可能在李虹君看來,對是迷之自信了。
可是孟聽雨知道,李虹君后來有多麼的厲害,像徐朝宗這樣的人,對李虹君也是贊不絕口。一直到重生前,徐朝宗還在游說李虹君加他的法務部,開出的年薪令人咂舌。
即便不知道前世的種種,經過這段時間的相,李虹君對孟聽雨來說,不再是那個遠遠看著、心里很佩服的李par,們靠得這樣近,李虹君現在很青,可已經表現出了堅韌耐心又努力的一面,像這樣的人,以后一定會很好很好的。
“借你吉言啦!”李虹君眨了眨眼,“要是以后我真的像你說的這樣厲害,那,你是我的VVIP客戶,需要我給你打司……”
孟聽雨湊近了問,“給我免費?”
李虹君一秒變得正經認真,“給你打九折。”
孟聽雨:“……”
兩人聊得開心時,盛韜也來了。
盛韜穿著到膝蓋的黑羽絨服,短發清爽,見了孟聽雨,視線就黏在上。
孟聽雨大大方方地將他介紹給李虹君,“這是我男朋友盛韜,計算機系,也是大二的。”
盛韜看向李虹君,禮貌地打招呼,“你好。”
“我跟你提過的,這是法學院超厲害的李虹君。”孟聽雨沖李虹君眨眼,好像很頭疼的模樣,“他聽說我們在這里,非要過來買單。”
盛韜笑起來出整齊潔白的牙齒,“應該的,早就應該請吃飯。”
李虹君只覺得這是一場視覺盛宴。
什麼是俊男,今天知道了。
外貌氣度,兩人都極為般配,好像是從畫報里走出來的。
孟聽雨手自然地搭在盛韜的胳膊上,問李虹君,“等下要不要一起看電影,最近有幾部很不錯的電影。”
李虹君果斷搖頭,“我要回宿舍躺著,就不當你們的電燈泡了。”
盛韜被這話逗笑,“不會。”
李虹君跟他開玩笑,“你們可以當我不存在,我卻不能當自己是空氣。”
“那好吧。”孟聽雨也沒勉強,“下次我們兩個人去看。不帶他。”
盛韜攤手,“我沒意見。”
確定們吃完后,盛韜才起去服務臺買單。很多高個子都有駝背的壞習慣,但盛韜沒有,即便是再放松的時候,他都將背得很直。
李虹君悄悄地跟孟聽雨說,“眼不錯哦。”
孟聽雨揚,“你說我,還是說他。”
“你們兩個人眼都好。”李虹君表故作糾結,“好吧,還是他眼更好一點。”
孟聽雨表揚:“目如炬。”
……
在火鍋店門口他們道別。
李虹君往學校走去,孟聽雨跟盛韜手牽著手去看電影。
最近上映的都是基本不會出錯的喜劇電影,這些電影孟聽雨前世已經看過,但再看一次也別有一番滋味。盛韜的心思沒在電影上,比起這種輕喜劇,他更喜歡戰爭或者災難類的大片,他談很黏人,一場電影下來牽著孟聽雨的手不放,時不時就拉起來親一下,見氣氛特別好,又趁不注意去親。
熱中的,仿佛有皮癥。
總是想在一起。
從電影院出來,暮降臨,兩人又去附近吃了米線,這才往學校走去。當做是散步消食,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天。
“周六就要看演唱會了。”盛韜笑著看,“你開不開心?”
孟聽雨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前世很期待這場演唱會,那天在去育館的地鐵上,心跳如擂鼓。跟喜歡的人一起看演唱會,真的很浪漫,可還沒到育館,徐朝宗接到了兼職公司的電話,他一臉歉意,最后他下車離開,那一瞬間,的心就像是沒氣了的可樂。
本來是沒打算去看的,可就在準備坐地鐵回學校時,看著經過隧道時為了一面鏡子的車窗。
很多事,是可以一個人去做的。
還是去了育館看了演唱會,跟一群瘋狂喊。
瞧。其實一直都是這樣的人,不是那種非要人陪才去做什麼事的人。就算沒有他,也可以一個人去看喜歡的演唱會,去陌生的海島潛水探險。或許徐朝宗永遠也不明白,為什麼以前能接他的忙碌,后來無法接了。
說白了,從來都不是兩個人的事。
大多數時候是一個人的事,有意,什麼都能堅持,沒了意,對方吃飯先喝湯都會為罪過。
重生后遇到盛韜,只是提了一句自己喜歡的歌手,他格外上心,在知道這個歌手來燕市開演唱會后,更是四打聽,買好了演唱會的票,什麼都安排好了。
孟聽雨停下腳步,跟盛韜手牽著手面對面,輕聲回:“我很開心。不知道為什麼,我有時候總覺得,這是一場夢。”
盛韜拉著的手晃了晃,笑意從眼里都快溢滿,“怎麼說?”
“這是一場夢,你是來幫我圓夢的。”孟聽雨抬頭看向他,“我總是會這樣想,因為你是我十**歲時最希遇到的完男朋友。”
盛韜彎腰低頭,跟額頭相,“其實我也有這樣的想法。聽雨,我喜歡你,非常喜歡。”
……
孟聽雨很忙,盛韜也知道。
他知道每天除了上課以外,還會去做手工小飾品去賣。有時候看疲倦的模樣他很心疼,有好幾次他都想將自己的卡給,在他接的教育跟經驗中,他覺得男朋友應該讓朋友過得很好。不能他在吃西餐的時候,卻在吃食堂。
在家境方面,盛韜好過孟聽雨太多。孟聽雨一個月生活費是一千塊,盛韜幾乎沒有上限,他是獨子,父母每個月都會給他兩千到三千的生活費,爺爺疼他每次見了都會塞給他零花錢,一個月下來,多的時候七八千,的時候也有三千多。
盛韜愿意將所有的錢都花在孟聽雨上,因此看這樣辛苦,心疼又糾結。
送孟聽雨回宿舍后,他慢慢往男生宿舍走,一路上想了好幾個辦法,終于確定了靠譜的方式讓過得輕松。
回了宿舍關好門,見三個室友都在,他清了清嗓子,說道:“江湖有難,拜托大家幫個忙,舉手之勞,當然不會讓你們白干活。”
殷明正在下載游戲副本,回頭問,“什麼事兒?”
王遠博也放下了手中的手機看向盛韜。
徐朝宗躺在床鋪上補眠。
最近他太忙,不愿意給自己留一點時間隙。
“我朋友在步行街一家格子鋪有攤位。”盛韜沉道,“等下我把店鋪名告訴你們,你們幫我去買,但最好不要一次買空,那樣會引起的懷疑,反正隔三差五幫我去買,錢我出,除此以外,每次給你們五十作為跑費怎麼樣?”
殷明不解,“你這是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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