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學后,十三中教學樓樓頂。
李謙略顯生地撥吉他,努力地尋找《不我》的覺。
這首《不你》不是他上一世所知的那首《不我》,而且它本就不是搖滾,只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按照路邊音像店的播放頻率來看,今年應該火的。
歌寫的好,歌詞中上,旋律上乘,在當下這個時代來講,它有著一切該火的資質,更不要提還是著名歌手黃玉清的歌了。
雖然生疏,但按照自己重新編曲過的和弦練習上幾遍,也就逐漸練起來。
當然,他知道,是悉是不行的,要把它拿來做為自己的表演歌曲,就必須練到極其練,至是信手拈來才行。
而《不我》才只是一個開始。
在把手里的磁帶都認真地聽過幾遍之后,李謙從中選出了一些自己能唱、也應該能唱好的歌出來,不多,目前大概只有十幾首的樣子。然后,他逐一進行了吉他編曲,并且準備在接下來的時間里把它們都練。
而接下來,他還準備擴大聽歌選歌的范圍,再慢慢的選一些歌加填充進來,最終形總數量大概二十到三十首的自己的曲庫。
到那個時候,他才可以談及去找地方做駐唱歌手。
毫無疑問,這不是一件可以急于求的事。
因為……歌不好選。
上一世那些悉的歌,包括他自己寫的那些歌,他并不準備在這個時期拿出來,預防抄襲是一個,最主要的是,他知道,一些重點酒吧,目前沒有樂隊、沒有名氣的自己本沒可能進得去,偏偏他自己目前也并沒有組建樂隊的打算。所以,他將來只能選擇一些偏下游的酒吧,和一些中檔的餐廳去表演,而如果是在這些地方表演的話,唱一些大家都耳能詳的歌,是必須的要求。
當然,悉的歌,必須唱出一點新意就是了。
可問題是,要在這個世界的那些歌曲里選擇出符合自己胃口、自己又能把握得住的歌,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據這些天逐步深的了解,李謙已經大概明白了當下國音樂市場的現狀。
因為這個時空的改革開放比李謙曾經歷過的那個時空要早了許多,所以,國的音樂市場也就生出了許多變化。
在目前來看,國的音樂市場上占據主流的已經不是早些年的民歌和戲曲唱段,就連搖滾的地位,也已經下降了許多。流行歌、校園民謠、個人懷、甜歌,包括電子樂等等細分類別,都已經出現了自己的代表人和代表作,它們和民族民歌、戲曲唱片、搖滾一樣,都開始繁榮起來,甚至連一些RB曲風的都已經開始出現。
可以說,整個市場正在一步步走向百花齊放。
從這一點來看,這個時空的國音樂比自己曾經經歷過的那個時空的1995年的國音樂,要發達了不。【去小說網.aiquxs.com】
可問題也出在這里……這畢竟是1995年。
時代在進步,音樂也是在進步的。
真正能夠紅極一時,還能在此后數十年一直被傳唱、被喜的歌,其實并不多。放到李謙曾經歷的上一世來說,包括寶島和香江的音樂在,整個華語音樂圈的作品加在一起,真正到了二十一世紀第二個十年還仍舊被認為經典的歌曲,能有多?而它們又是多年的多首歌曲中大浪淘沙而得來的?
又有多歌,是當年曾經紅大江南北、自己也無比喜,但幾年、十幾年之后再聽,卻第一反應就是:這歌真土、真落伍!
所以,在經歷過上一世那更加、風格也更加多樣化的音樂發展的熏陶之后,對于當下很多頗當下這個年代的聽眾喜的歌曲,李謙卻總是找不到喜歡的覺。
甚至,李謙已經準備回頭找王靖要一份歌單了。
或許能推薦一些不錯的歌?
人家姐妹倆可是專業的耶!
一口氣把《不我》練了六七遍,初步找到了一些覺,李謙這才停下喝了口水,歇息片刻,然后,他就翻開了自己“演草本”的下一頁。
…………
放學后,齊潔照例留在了辦公室沒走。
打開筆記本上網找到昨天本沒看下去的那本書,正準備看,卻突然就聽到一陣悉的吉他聲響了起來。
是的,隔了幾層樓的距離,那吉他聲傳到辦公室里的時候,聲音真的已經很小,飄飄渺渺的,如果不是因為環境極為安靜,如果不是留心,甚至有可能會聽不到。但齊潔卻是第一時間就聽到了——那只是一個簡單的撥弦,甚至未曲調!
呼啦一下,一臉驚喜地站起來。
完全沒有毫的猶豫,“啪”的一聲合上筆記本,邁步就出了門。
仍舊是老地方,掏出手帕了臺階,小心地坐下。
坐下之后,卻又有點想笑。
“這是怎麼了?”問自己,“好像一天聽不見他唱歌,就覺得這一天缺了很大一塊似的!聽見一點靜就高興得了不得,趕地跑過來聽……”
想著想著,就忍不住在心里打趣自己,“大概過去那些大家閨秀啊、夫人太太們,也就是這個了?專人、面對面的唱!這比聽磁帶、聽CD可高級多了!就是人家唱的人還不知道多了個人在聽……”
今天樓頂的吉他彈得略有些、有些生,而且是連著彈了足足七八分鐘的吉他,然后才開始有唱歌聲切進來,只聽了幾句,齊潔就辨認出來,是《不我》。
對于已經習慣每天坐到這里來聽半個小時歌、而且已經前后聽了至十幾次的齊潔來說,居然聽到一首自己悉的歌,竟是突然有點小激的覺——要知道,在此之前已經聽樓上人唱了不下三十首歌了,卻居然沒有一首是自己聽過的,這讓幾乎都要懷疑自己是不是已經被這個時代給淘汰了。
但是,這種激,只維持了短短一兩分鐘。
不可否認,雖然聽上去他應該真的只是在練習,對歌、對吉他的和弦,都顯得略有些陌生,總之給聽者的覺就是不太流暢,但他仍然唱的很好聽。
齊潔不懂音樂,但覺得樓上人的嗓子應該算是很好,而且他很會用自己的嗓子,高音、低音、真假音,全都是渾不費力,完全是一副游刃有余的架勢。而且聽他唱歌時,你很容易就能覺到他對歌曲、對每一個音符所注的那種恰如其分的。
他的嗓音,和他的、他的詮釋加在一起,讓他的歌很聽。
盡管珠玉在前,黃玉清的原唱已經很好,但聽他唱,仍然會覺得很好聽。
或者說,是別有一番風味。
但是,也僅此而已了。
齊潔早已習慣每天都聽到完全不同的、而且是從未聽過的歌了。尤其是,那些歌還都是那麼的好聽!現在突然換了自己悉的,新鮮勁兒一過,莫名的就有些不滿!
而且,一首《不我》,他一唱就是七八遍!
反復的練習!
如果不是因為自己只是在“聽”,這時候齊潔幾乎忍不住想要對樓上人喊一嗓子,“喂,換歌啦,換歌啦!我要聽你以前唱的那些歌!”
或者是——“退票!”
腦中想到這些,齊潔自己先就忍不住想要大聲的笑出聲來。
地捂住,好懸才把自己的笑聲憋回去,卻仍是讓那笑意給憋紅了臉。
每次在聽他唱歌的時候,齊潔總覺得自己好像突然就年輕了,突然就回到了那些無憂無慮的青春歲月——盡管事實上現在也還青春著呢!
止住笑意,老實地坐在原地,抬手支頤,耐心地期待著樓上人的下一首歌。
終于,樓上人真的換歌了,但這一次,是……《我你,故鄉》。
又是一首聽過的、而且還是很悉的歌!
“真沒意思啊今天!”
已經被養刁了胃口的齊潔對此只能無奈地搖搖頭,心不太能夠接。
當然,他唱的依然很好聽,跟原唱相比,節奏有一定變化,顯得都不太像民歌了,似乎還有一種很奇怪但很有意思的旋律加進來,讓整首歌突然面目大變、充滿了趣味。
總之,很新奇。
以至于新奇到讓齊潔心里忍不住生出“原來這首歌還可以這麼唱”的想法。
也正是這種新奇的覺,讓很耐心地聽他連續唱了三遍。
然后——
“不了了,今天真是敷衍,退場退場!”
心里腹誹著,臉上卻帶著輕快的笑容,小心翼翼地下樓。
最關鍵的是,看來他追求孩并沒有功!
這是好事?
這是好事!
因為以后可以繼續有歌聽!
“就不信他以后會每天都唱這些我聽過的!”想。
…………
今天的歌都很生,練習的時間不知不覺就略長了一點。等李謙回到家的時候,天都已經接近全黑了,李媽做好的飯菜都已經開始變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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