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案 魔棺材
所謂現實只不過是一個錯覺,雖然這個錯覺非常持久。
——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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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這名字是誰起的?『指環專案』,我還以為在看《指環王》呢。」大寶說。
「就是個名字而已,方便敘述。」我說,「總比『獵狐行』『颶風行』什麼的要近生活吧?好歹這案子串並的關鍵也是一枚指環。」
「杜洲失蹤的案子總算是也立案了,我覺得我的任務完了,可以勸曲小蓉回家去等結果了。」大寶說。
「懸。」林濤撲哧一聲笑了出來,「你是有多煩啊。現在案件發展到這個地步,你再怎麼趕走,也不會走。」
「到底怎麼辦?」大寶坐在實驗臺邊,雙手托著下,「不走我怎麼生孩子?我要生孩子,我要生孩子。」
「你們不是懷上了嗎?」韓亮斜靠在牆角,玩著那老舊的諾基亞。既然被我們發現了,現在韓亮也不再避諱我們,一有空就開始了《貪吃蛇》的挑戰。
「那次是個誤會。」大寶紅著臉說,「不過近期是徹底沒機會懷了。」
「我為什麼覺得你們的聊天容這麼?」鄭大姐實在是不了我們的閒聊,笑著說道,「小羽還是個孩子。」
「鄭大姐!」陳詩羽嗔了一句。
此時已經是上午八點半了,距離「指環專案」第一次專案會還有半個小時。我們全部在DNA實驗室的數據比對室裡,一邊閒聊,一邊看著電腦顯示屏上翻滾著的數字。
「反正在省大庫比對未果。」鄭大姐說,「要麼和第一個死者一樣,家屬沒有錄失蹤人員DNA庫,要麼就不是我們省的。現在在全國大庫裡滾數據,慢一點,別著急。」
我一邊看手錶,一邊說:「不著急,不著急。其實說真的,我還真沒有抱多大希。」
我的話音剛落,只聽電腦音箱「叮」的一聲,然後發出了連續的報警信號。我知道,這是疑似比對功,需要下一步人工確認的信號。
「嘿嘿嘿,奇了怪了真是。」大寶跳了起來,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你老秦不一直號稱『好的不靈壞的靈』的烏嗎?這回怎麼這麼爭氣了?」
連躲在牆角玩手機的韓亮,也跑到了屏幕旁邊。
雖然屏幕上的一連串曲線我們並不完全看得懂,但是此時的我知道,奇蹟可能要發生了。
果不其然,鎮定的鄭大姐盯著屏幕看了五分鐘,堅定地說:「不會錯的,比對上了。」
房間裡一片歡呼之聲。
「左憐,,31歲,份證號××××××××××××××××××,江北省淮江市一倫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大寶瞇著眼睛看著屏幕上的失蹤人員信息,「喲呵,這是個年輕企業家啊。」
「2月8日上午未到單位上班,晚間未歸,其丈夫開始尋找。次日,其丈夫通知左憐的父母,與其父母共同到轄區派出所報案。經初步調查,未發現左憐的去向,故於2月15日提取其父母DNA樣本錄失蹤人員數據庫。」我唸完了簡要案,「完了?這就完了?這也太簡單了吧?」
「沒調查出什麼所以然來,怎麼詳細寫啊?」鄭大姐把數據結果打印出來給我。
「這人失蹤都一個半月了。」我說,「然而死者是近兩天死亡的,這樣看來,應該是在某個地方或者就是在龍番市生活了一個半月,然後遇害的。」
「不管怎麼說,源是找到了!」林濤說,「我們得趕告訴專案組,讓他們調查死者失蹤前的軌跡以及的背景資料。我看專案會是要延遲了,得等有了初步結果,才能部署下一步工作吧?」
果真,在我們向專案組通報結果後,專案組決定,先對死者的生平況進行調查,派了專門的人員趕赴死者居住地進行調查。待一切調查清楚後,再進行頭研究。
師父是不可能讓我們這幾個壯勞力閒著的。所以在明確了「指環專案」的下一步工作之後,師父指示我們參加一次市政府組織的信訪案件聽證會。
這也不是什麼稀罕事了,對於一些疑難的信訪事項,通常會用這種方式來依法公正地去解決。如果涉及刑事案件,則有可能會讓法醫參與。
這起案件我們也不算陌生,因為信訪人夏末來廳上訪過好幾次,我們勘查組也接待過。聽證會到了不領導和當年的辦案人員,還有信訪人所在行政村的群眾,以及信訪人僱用的律師。案件是十三年前的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件,是一個未滿十四週歲的小男孩和一個十六歲的男孩發生口角,繼而鬥毆。在互相鬥毆的過程中,十三歲的男孩用一塊石頭擊打了十六歲男孩的頭部,導致十六歲的男孩死亡。
因為十三歲的未年人並不是刑事責任的主,所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在這個男孩家給予對方賠償之後,男孩被勞教養三年後釋放。又過了十年,在社會上打拚的男孩積攢了不財富,這讓當年的害人家裡非常不爽,於是舊事重提,開始了信訪之路。
夏末自稱近年來總是夢見逝去十三年的兒子,說明兒子肯定有冤,來公安廳上訪。當然,公安廳接訪的同志肯定不會那麼迷信,於是希信訪人可以提供更詳細的訴求。在律師的指點下,信訪人一會兒反映打架當時行為人的母親也有參與,一會兒指出法醫鑑定報告存在失誤。
雖然十三年前的辦案質量不如現在這麼緻,但僅就這起案件來說,還真是挑不出來什麼病。所以雖然聽證會開始的時候還有一些辯論,但在後期基本是辦案單位佔據了絕對的上風。信訪人的律師最後指出,法醫鑑定照片中,害人明明是左側顱骨骨折,鑑定書裡卻寫了右側顱骨骨折。因為調查顯示行為人毆打的是害人的右側頭部,如果真的是左側顱骨骨折,那麼這個案子就存在蹊蹺了。
我看了聽證會現場展示的照片,害人確實是右側顱骨骨折。但為什麼律師一定要聲稱從照片上看是左側顱骨骨折呢?道理很簡單。法醫是在鋸下害人顱蓋骨後,僅僅對顱蓋骨進行拍攝。如果不是專業人員,不會運用骨的生理結構來判斷前後的話,還真看不出這個橢圓形的顱蓋骨哪邊是前面額部,哪邊是後面枕部。不能確定前後,就不能判斷左右。
十三年前還是膠卷拍攝,所以在僅有的幾張照片中,並沒有發現可以讓人一目瞭然確定左右的照片。好在害人所住的村莊當年還是土葬區,所以沒有火化,而是掩埋。既然法醫不能說服律師,聽證會最終的結論就是:由省廳法醫會同市局法醫組織開棺驗,明確死者頭部損傷位置。如果原鑑定無誤,則停訪息訴;如果原鑑定有誤,本案推翻原結論,重新偵查。
雖然作為法醫的我們,心裡很確定原結論無誤,但也沒有辦法,必須要遵照市政府制訂的下一步工作計畫,開展開棺驗工作。
在火化基本普及的今天,開棺驗倒是並不常見。但是在一些仍然施行土葬的區域,也偶爾會遇見。我工作十幾年來,也曾經見一次開棺驗工作,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是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去我省西北部的一個縣城覆核一個信訪事項。是在數月之前埋葬的,需要開棺驗。
由於當地的風俗習慣,開棺後不能將隨意拖移,所以只能在原地進行解剖檢驗。棺材埋在當事人家田地的中央,而開棺驗的時間又將近黃昏。為了能夠保證線的充足,辦案單位拉了數百米長的電線,在墳頭附近支起了一個臨時的礦燈。
那個時候,有些財政狀況較差的縣的法醫裝備是沒有保障的。因為嫌一次解剖服較貴(那個時候其實也就六元每套),局裡並沒有專門的經費為法醫工作提供保障。所以法醫每次解剖,都穿著那髒兮兮的白大褂。待解剖完畢,法醫會把白大褂帶回去,自己戴著手套去清洗,清洗完後下次接著使用。
那次開棺驗,我拿到白大褂時,非常詫異。二十一世紀了,法醫還穿著白大褂去解剖,基本和現在還有人使用傳呼機一樣稀奇。稀奇的同時,心裡也充滿了硌。畢竟是反覆使用的服,陳舊的跡還赫然在目。
不過,總比沒的穿好。於是我和林濤滿心鬱悶地穿上了白大褂等待民警用鐵釺撬開棺材蓋。
就在棺材蓋被掀開的那一瞬間,所有的民警紛紛後退。
我和林濤站在數米之外,也立即聞見了一刺鼻的腐臭味。不過常年和「巨人觀」「蠟化」打道的我們,什麼大風大浪沒有見過?不過就是一陣腐臭味,算個啥嘛。於是我和林濤一臉鄙夷地戴好手套,走近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