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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從忽悠劉備開始》 第1006章 番外黃金五年

劉備聽了李素的闡述,一時間覺得似乎頗有代理,給他指出了一條他從未想過的道路,不由陷

李素便繼續侃侃而談、詳細闡述:“陛下,武帝之前,自秦始皇至孝景皇帝,都無年號。秦始皇紀年至三十六,自其為秦王時便算起,並不以稱帝為限。高祖踐祚之前,太史公本紀年事,也以‘漢元年’至‘漢七年’紀錄。

陛下如今已罷黜‘天人應’邪說,改尊《殿興有福》,則天象災變,與人君德行已無聯絡。不如就此廢除頻繁改年號之法,也算得上是正本清源。

何況,陛下乃孝景皇帝玄孫、中山靖王之後,中山靖王初為武帝之兄,陛下既不出於武帝一脈,又不用如武、明帝一般忌憚‘天人應’,直接改回高祖至孝景皇帝舊製,有何不可?”

劉備聽得一愣一愣的,隨後覺得還有道理。

年號又不是自古有之,是跟隨著漢武帝使用儒、天人應纔有的。

現在天人應都冇了,不再改也很對啊!這樣還能順帶破除很多神鬼迷信、妖言眾搞祥瑞圖讖的生存空間。

不過,劉備很快想到,他都已經用過“章武”這個年號了,當時天下還冇統一,事急從權也不便做太多冇意義的標新立異事。李素當時求穩,也冇提,現在卻來提,也不好再把章武這個年號不用啊。

劉備思忖再三,虛心求教:“丞相學冠天人,在綱常大義上自然是通的。不過此事當如何置呢?年號總還是要的吧?”

李素奏道:“故臣以為,事已至此,有那麼多曆史留的疑難。則年號不便廢,但也不便改。人君之德,隻與人君本人有關,與天數無關。將來的年號,隻是給人的,不是給天的。一個君主,一世一元即可。

臣建議,以後紀年,恢複《史記》最初時的紀法,如‘漢元年’至‘漢七年’那段,同時,再紀錄今上年號年數。

如今年是章武十八年,以後就紀為‘漢四百二十年、章武十八年’,以此類推。”

劉備想了想,點頭許可:“此法甚善,不過,其中原理,還要丞相詳加闡述,好讓天下讀書人明白其中道理、正本清源。免得無知之人以為朕是學識淺薄、不知道怎麼改年號呢!”

劉備可以不改年號,但話必須說清楚,道理要宣傳徹。

這是正本清源、直接繼承秦始皇漢高祖到漢景帝時的優點,改良漢武帝開始被邪說蠱帶偏的那部分缺陷。

李素不得又得為他的多付出代價,寫點書論證了。

好在他已經是丞相,提綱挈領給出學思想就行,文筆措辭修飾,讓他老婆代寫。

至於李素藉機闡述出這個理論,倒也冇費他多腦子。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前世他學正統論課程時學過的基礎知識,跟“殿興有福”是綁定的,他掌握得太牢固了,幾十年後還能記得。

很多人都知道,從漢武帝到宋朝,中間一千多年,中原王朝的皇帝是經常改年號的。

而到了明清兩朝,就變“一世一元製”了,也就是一個皇帝一輩子就一個年號。

這纔有了後人用年號指代皇帝的稱呼方式,有了“永樂皇帝”、“嘉靖皇帝”、“崇禎皇帝”、“乾隆皇帝”這種說法。

但絕大多數冇學過正統論的人,對於“一世一元製”的出現,隻是記了個結論。

哪怕曆史係考生,考試也就考這麼一個概念和事實,冇去細究過其中的正統哲學原理。

事實上,“一世一元製”在朱元璋的時候剛出現,就是跟“殿興有福”高度捆綁的。

畢竟曆史上“殿興有福論”就是劉基宋濂方孝孺這仨弄出來的,一世一元也是他仨弄的。

一世一元這種製度,就代表年號從“天人應”時代的對天負責,改為對人負責。

因為對人負責,所以人冇換年號就不換,跟從此是否“天數有變、神更易”無關了。

很多無知之人還小看“殿興有福論”,說什麼“也就明朝用用,到了清朝怎麼冇見中央朝廷大張旗鼓宣揚‘殿興有福’?”

其實有些東西哪用刻意全麵宣傳,畢竟你宣揚那些明朝的學者個人的地位,對清的統治者也冇直接利益,那當然是借對他最有價值的部分來用了。

皇帝又不是做慈善發福利的,把好拿走就行,又不一定要對恩人恩戴德。

清朝繼承了一世一元製,就是借鑒繼承了“承認殿興有福,反對天人應”的好

所以,讀曆史書千萬不能隨便隻讀個結論和事件。

宋濂方孝孺這些人當時的貢獻,是遠比後人覺得的大的,至他們極大削弱了從劉徹到朱元璋、中間一千四百多年的“神鬼天意迷信”對國家的束縛力度。

不能因為朱棣後來把他們的家族滅門了,就因為朱棣、便抹殺死者在正統論哲學上的功績。

曆史從來不是簡單的對錯,不存在“好人的敵人就一定是壞人”。朱棣即使有武功,不代表他殺的人都是壞的。

更不能因為後世人對儒家的普遍壞印象、網上一片罵“世家大族”的流量碼,就把讀書人當中那些試圖做出改良優化的人的努力,也統統無視。

而李素作為這個世界的《殿興有福》締造者,當然在這種大是大非的綱常正統上不能含糊,必須堅決建議劉備也搞一世一元製。

否則要是把這事兒疏忽過去了,將來等其他後人鑽研學、琢磨明白其中道理、再打著他的旗號提出、那他李素可丟不起這個人吶。

李聖作為《殿興有福》的締造者和集大者,怎麼可以犯這種低級錯誤?一個人的學係得邏輯自洽,這是封聖的基本要求。

……

此後一段時間,李素便投到了這個學係的完善建設中,跟老婆商量如何把文章揣了。

然後上給劉備過目,又跟其他一些學員切磋一番,明發天下。

算是為大漢朝從此開始確立一世一元製度、並同時使用“漢多年”和“年號多年”這套雙軌並行紀年法,正式奠定了法條依據。

藉著這個契機,大漢的治理也進了一個新階段,掃除外患之後、重新休養生息的和平發展期。

此後兩三年中,果然也是一切垂拱而治,冇發生什麼大事。隻不過國債還款的速度,比預期地稍稍慢了一點點,一直拖到章武二十一年底(216),纔算徹底還清。

其中的曲折,也屬於意料之中的正常調整:那幾年裡,又發生了幾場天災。幷州地區出現了大規模的蝗蟲和旱災,讓一州之地絕收了一整年還不止。

好在幷州人口不多,靠緩過氣來的冀州和關中補,還能撐過去,隻是花點錢糧,免稅兩年。

後來又是荊州再次水災、地震。

這些開支,加上關羽最後肅清階段也得在北疆保持兩萬人左右的作戰部隊、始終於出擊狀態,有持續的軍事行,也要開支。

這兩項加起來,可不得多耗費了一年的財政結餘。

不過,這幾個休養生息的年份裡,朝廷方雖然冇有大興土木、搞建設,但民間的工商業開拓發展和自發投資,卻是迎來了一個黃金期。

之前運河網絡和大江大河河海轉運網絡的完善,讓整個國家進了第一次統一大市場的黃金期。

百姓變得愈發富足、藏富於民,各種社會分工也愈發細化。

之前隻在長安雒和鄴城三地附近的“大城市周邊百姓不再種糧食,而是全力種難以長途運輸的易腐蔬菜供應都市、自己再買外地運來的糧食吃”現象,經過多年的發展、民間自發取經學習先進致富經驗,已經擴散到了至一半以上的州治級城市。

也就是都、金陵(建業改名改回來了)、武昌、襄、宛城、薊縣、下邳、襄平、濟南,都或多或出現了這樣的經濟形態。

這樣的民間經濟自發長、社會分工深化,也反過來進一步反哺了“租庸調輸”法的貫徹落實。

因為“租庸調輸”法和之前版本的“租庸調”法,差距最關鍵就在於一個“輸”字,把運輸本折價稅賦計算係,拚命鼓勵民間自發想辦法降低運輸本,給降低運輸本的人讓利,擴大工商業流通。

現在每個州最富庶的大城市周邊、百姓都敢於連自己口糧都不親自種了,而是賣菜後用得來的錢買糧食,這個商品經濟的發達程度,自然是日新月異,遠非當年的自給自足狀態可比。

朝廷的工商稅收稅也變得更為便利,稅基征收係統也更為完善、征收本也便於平攤下去。

因為無論從事工商的人多,每個郡縣要養活的必要工商稅務係統吏,是絕對不會的。

要收的稅多了、稅基大了,對於固定征收本的“折舊攤銷”,當然是有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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