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炮轟羊城晚報及旗下采訪記者余曉玲!
ps:起點讀者不要訂閱這章,剛才我又嘗試了一下,貌似發免費章節的程序出錯了。
以下正文:
本人起點級網絡寫手,賤宗首席弟子:
好了,半夜了,終於能冷靜下來,心也稍微好了些,現在我要將昨日所發生的事原原本本地敘述一遍。
確切地說,這件事在前幾日其實已有所跡象,因為網上有不讀者莫名其妙地發給我“你是初中生?”“你是初三生?”“好牛!”之類的話,當時的我還並沒有看過那篇由羊城晚報采訪記者余曉玲所主筆的《偏科初中生網絡寫手續寫“雕”:讓自己爽一把》的報道,因此心下覺莫名其妙。
終於在前日,即2014年6月30日,我qq上的一位讀者好友忽然發給我一個鏈接,是一則記載在手機網上的、與《偏科》有九分神似的報道,我當時驚呆了,上網搜索那個孩子李某。
(注:在這裡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要提醒一下李某這個孩子,你這孩子也忒不懂事了,在自己學校與同學吹吹牛也就是了,當學校老師與報紙采訪記者來詢問的時候,你就應該說實話,因為你平時吹吹牛無所謂的,但是一旦上報,就涉及到侵權行為了。
當然了,我說過不追究這個孩子的過失,一來是他還小,不備法律意識,多半並不懂得何為知識產權以及侵權行為;二來嘛,我想我也能理解這孩子當時騎虎難下、謊言難圓的尷尬、窘迫以及惶恐不安,隻想著能騙一時就騙一時。先過了這關就好。
我也是從孩提時代過來的,很明白他的這種,因此我不會追究他,因為單單只是這個教訓,我想就足以讓他這輩子銘記於心,從此做一個腳踏實地的錚錚男兒。
在這裡順便提一下這位孩子的父母雙親。因為據事後李父以及李母與我的電話通話,這對夫婦皆稱他們事先對采訪一事並不知,並且采訪的場地也是在李某這孩子的學校,由學校牽線搭橋,因此我想,即便是作為監護人,在這種並不知的況下,應該也不必背負連帶責任,頂多就是平時缺與孩子的通。
總之我不會起訴你們的。不是因為你們如何如何,而是因為你們的孩子李某還只是一個小孩子,就像我前文所說的,懵懂而無知。)
言歸正傳!
2014年6月25日上午9點半左右,羊城晚報刊登了《偏科》這則報道。(據後來了解,當時采訪這個孩子的新聞,據說有好幾家,包括羊城晚報在。還有南方日報、東莞日報、東莞時報等等,這個消息是由羊城晚報記者余曉玲通過告知我的。有圖為證。)
2014年6月30日,我從qq上一名熱心讀者那裡得知了《偏科》報道。我想諸位應該能理解我當時究竟是何等的憤怒,因為那是自己的心,是當時花了整整一年時間,每日碼字三四個小時辛苦得來的績。
(我碼字比較慢,五六千字的一章小說大概要花費三到四個小時。當然諸位讀者看的話恐怕就只要幾分鍾就好了,呵呵。)
自己的心被別人給冒認了,被別人給奪走了,說實話我當時氣地腦門都冒冷汗了。
當時我就決定,等第二天一大早。便找羊城晚報理論一番。(希羊城晚報的記者以及領導們看到可別心裡不平衡,因為我當時第一眼瞧見的,就是那孩子肖像圖片上你們羊城晚報的,這個像夢魘一樣讓我一宿都沒睡好覺。唔,姑且也算是報復吧,所以率先找你們羊城晚報。)
第二天大概十點鍾,我給羊城晚報新聞部打電話,客服態度還不錯,告訴我他們會盡快地核實理這件事。
然後大概是吃午飯的時候,我便接到了電話,是那個孩子李某自己打過來的,我當時安了一下他,說不會起訴他以及他的家庭,讓他放心。畢竟他還只是一個剛剛參加完中考的半大孩子,他的人生道路還長。
(在這裡我猜測是校方迫這個孩子的,因為種種跡象表示,當這個孩子與我通話時,總有老師在場。另外還有在之後的一則也是他打過來的電話中,當我說要與他的老師通話時,莫名其妙就地斷了。可能是我這邊信號不好,但也可能……呵呵。)
在與李某這個孩子通話的過程中,有一名老師也我打了電話,我不知道這位老師該怎麼稱呼,該老師在道歉之後,說是要以個人的名義給予經濟上的彌補。
說實話我當時聽了有點好笑,第一,我要譴責的是羊城晚報,與你這位老師並沒有什麼直接的關系。對,你是也有責任,但是我當時無暇顧及。
之後我不知道過了多時間,羊城晚報的采訪記者余曉玲給我打了第一通電話。
(不可否認,當時的語氣還是蠻好的,所以我很懷疑在晚上十點左右的那一通電話中語氣強,是因為請示過了羊城晚報的領導,吃了定心丸。)
在第一通電話的時候,我向這位做余曉玲的采訪記者說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立刻撤銷該篇《偏科》的報道。
第二,向新浪、網易等所有轉載了羊城晚報那篇《偏科》的門戶網站,遞撤銷函。
(我也聯系過網易的新聞部,在要求其撤銷《偏科》那篇報道時,該負責人員告訴我,因為他們是轉載的羊城晚報的《偏科》報道,所以需要羊城晚報向他們遞撤銷函。)
第三,要求書面道歉。
(當時說給我理,我提醒最好是盡快,因為我不可能會等個一年半載,別說我以小人度君子之腹。其實你們多半也是想拖到這件事不了了之,對吧?
別怪我這麼想,誰你還是用什麼“我會繼續核實”的話來敷衍的?人家那孩子已經在學校老師的陪同下親自打電話過來道歉並且詢問解決方法了,你還在那“核實”、“核實”,核實什麼呀?
不過當時急了,語氣不善地說了我幾句。我沒理會,還很好心地告訴別激,因為我當時還沒打算針對。理由見十點鍾的那通電話。)
書面道歉這一塊,在我想來,應該是由那孩子李某,以及李某的校方(因為他們沒有核實真相就請來了)、還有羊城晚報三方一同致歉,不過鑒於李某只是一個剛上完初中的孩子,並且其父母在與我通話時,其母幾乎是聲淚俱下。實在太滲人心了,因此不予追究,就不必這個孩子寫致歉信了,畢竟他的年輕,年輕人面皮薄,做事又衝,我不想發生什麼節外生枝的事來。再者吧,我琢磨那孩子估計逃不過他爸爸的一頓打。就像我孩提時代犯錯時挨揍時一樣。唉,不堪回首。至今記憶猶新。
至於其他幾個一同采訪的網站,我暫時就無暇顧及了,誰羊城晚報的那個像夢魘一樣折磨了我一宿沒睡好呢。
而關於的李某校方的致歉函,因為在我心中只是第二被告,所以我還是將矛頭對準了羊城晚報,因為正是這一環節。才導致我的作品在網絡上出現許許多多的負面報道。(一個孩子吹吹牛你們也會當真,真心是不了你們。)
而我之所以強烈質疑羊城晚報的采訪記者余曉玲不負責任,不核實一下,理由如下:
這裡您可要看清楚了,免得說我誣陷您。羊城晚報的記者余曉玲小姐,你在電話裡說你沒想到、並且不知道能通過起點後臺之類的來核實《三國之宅行天下》是否是那孩子李某所寫,那麼現在我告訴你,我所寫的《三國之宅行天下》,其公眾章節(即任何人、不付費也能看到的章節)的第一章清清楚楚地寫著那篇小說執筆於2009年的11月份,也就是說五年前,五年前李某這個孩子才多大?如果我沒有算錯的話,他如今初三畢業,應該是十七歲左右,五年前就是十二歲,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如果真能寫出一本超過兩百萬字的小說來,我只能說是天縱奇才、吾輩不及!
當然了,這樣的孩子哪還用上高中,直接大學進修、出國深造得了。
換而言之,你連該《三國之宅行天下》小說的一章正文都沒看過,就直接武斷地認為該《三國之宅行天下》小說是由那孩子李某所寫,你說我指責你不負責任有錯麼?
連這種只需要十幾秒鍾的核實方式都沒有驗證,我想你也絕對不可能會打電話給起點編輯,請他們核實,對吧?
所以,你就是不負責任!你必須為這次侵權的事件負最大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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