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問我為什麼,因為你是記者,記者的宗旨就是核實報道、真實報道,你筆下的每一個字,你用鍵盤敲出來的每一個字,都需要負相應的輿論以及法律責任,決不能胡報道,對麼?如果你說不是,那我沒話說。
更讓我到哭笑不得的是,你在報道中稱《三國之宅行天下》的前半段因為態度問題稍有微詞,但是中後期十分耐讀,那我告訴你,那是因為《三國之宅行天下》是我的第一本小說。
再次言歸正傳,現在說說關於致歉的話題。
大概八點多鍾的時候,李某的父母給我打了電話,請求我盡可能地庇護一下李某這個孩子,我答應了,因為他還只是一個孩子,他還有好的未來。
之後,我與我妻子在電影院看《變形金剛4》時候,羊城晚報的記者余曉玲再次打來了電話,也就是前文所說的時隔半日,多半已經請示過了該新聞報社領導,並且我懷疑該領導給吃了定心丸。
在十點鍾那通電話中,余曉玲直接詢問我的要求。注意,這時的語氣已經開始有點強了。
首先余曉玲告訴我,已經請示過的工作單位、即羊城晚報的上司,斬釘截鐵地告訴我,羊城晚報作為一個大的新聞。是絕對不可能向個人刊登什麼致歉信的。(這是原話吧?我有誣陷你麼?)
我當時聽了之後就納悶,為什麼羊城晚報作為一個“大”的新聞,就“絕對”不可能刊登致歉信呢?
雖然說主要責任在於你余曉玲小姐,但是羊城晚報按理來說也有連帶責任不是麼?因為你是那裡的員工,是那裡的記者。
是因為怕掉面子?毀聲譽?
呵呵,應該不會吧。古人雲,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在教科書用這句話教育我們國家下一代的同時,難道你們作為這些孩子們的前輩、榜樣,就已經將這句話給徹底丟掉了麼?
糾正之前所犯的錯誤,勇於承認錯誤,在我看來只會讓人覺得羊城晚報是一個實事求是,敢於並且勇於承認報刊錯誤,並且刊登真實事件的新聞。不是麼?
這麼說來的話,應該對你的工作以及對羊城晚報的新聞報業有著推作用才對,不是麼?
再者,連都說過要“實事求是”呢,並且,“實事求是”可是我們國家執政黨的核心指導思想,這一點,你不否認吧?
如果你不承認這一點。我希你能大聲勇敢地喊出來,我想會有人請你去喝茶的。
而如果你承認了這一點。那麼就請你告訴我,為什麼我需要羊城晚報“實事求是”地報道新聞,挽回對我負面影響時,就變了你口中的“絕對不可能”了呢?
好了,這個話題暫時告一段落。
在當時羊城晚報的采訪記者余曉玲對我說了“不可能之類”的話後,我當時說實話是很憤怒的。從什麼時候開始,輿論已經變這樣了?明知做錯了事,發出了錯的報道,但要更改、澄清、報道竟然是一句“不可能”,至於理由。因為羊城晚報是一個“大”的新聞。
當時,我的妻子也從電影放映廳出來了,也聽到了這些話,提醒我說既然致歉不行的話,就索賠吧,總好過白白氣。
我一聽心想也對,因為我已經答應了那孩子李某的父母,盡可能地與羊城晚報達協議,姑且權當是保持沉默吧,從羊城晚報這裡拿點補償金也不錯。
可是呢,余曉玲大記者又給我來了句,以經濟補償彌補損失需要走法律途徑,否則羊城晚報不給予賠償。(是原話吧?)
我心中這就在想了,兩個方案你們這是打算一個都不履行了啊?
第一個方案:由你余曉玲親自執筆寫致歉信,刊登於羊城晚報,因為你職了,你為一個記者,發布公眾新聞的記者,竟然在沒有核實的況下寫出了《偏科》這則報道,如果這都不算職,那請你告訴我職究竟是什麼。
不過第一個方案你拒絕了,理由同上文,因為羊城晚報是一個“大”的新聞。
那麼就第二個方案:我保持沉默,你們羊城晚報給予我經濟上的補償,這樣對你們也好,因為你們不用掉面子(你們很在意聲譽,對吧?),不用遭到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同時呢,我對那孩子李某的父母也有個代,畢竟那孩子的母親在電話裡說話時幾乎聲淚俱下還是滲人的。我想冒認就冒認吧,反正那篇《偏科》的報道已經放出去五天了,保不定還有多讀者來詢問我,“呀,原來你是個初中生啊!”我這邊不說話含糊其辭也就是了,在從羊城晚報這裡得到補償的同時,也算是便宜了那個小孩,以後可以上個比較好點的學校。(呵,我想我那部《三國之宅行天下》小說多會有點影響力吧,對於一個十七歲的孩子而言。)
可惜,你又來句第二個方案需經過法律程序,我真的要呵呵了,打個司一年半載我又不是不知道,更何況對象還是你們羊城晚報這個“大”新聞,別說我多半打不贏司,就算僥幸打得贏司,恐怕也是不敷出。
我沒有那麼多的力、時間以及金錢去陪你們這個“大”新聞耗著。
這兩個方案,你余曉玲小姐都適口否決,此後我詢問你們羊城晚報的解決方案呢,你們又讓我說,你這不是刁難人麼?當真是店大欺客?
說什麼讓我去走法律途徑,我猜你們多半也在想,反正我也不會去打司告你們這個“大”新聞,對吧?再者,就算是我告了,我也賠不起這個時間、力、以及金錢,對麼?所以你們有資本拖著、耗著。
並且,這時候你的語氣也不如剛開始中午第一通電話的時候那麼和氣了,說話跟機關槍似的,語氣斬釘截鐵、不容置疑,我真不知這究竟是你作為大牌記者的脾氣呢,還是你的上司真給你吃了定心丸。當然,這都是我的猜測,我也不會胡地質疑你,隨口一提。
至於之後,好吧,你贏了,還有你背後的“大”新聞羊城晚報贏了,我想我頂多給你們發一封律師函,至於法院起訴嘛,唔,估計沒那個力、時間、金錢省去跟你們耗著。
但是, 我會披這件事,並且,我已經這麼做了。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那句話,我需要由你這位“大”新聞的“大牌”采訪記者余曉玲小姐,針對你前幾日不負責任、在采訪時嚴重職,導致報道出現嚴重偏差、嚴重失真,極大程度上影響到我名下小說《三國之宅行天下》歸屬權一事,希你能親自執筆,寫一則致歉信,刊登在你們羊城晚報的新聞上,唔,就在刊登那則《偏科》的相同的位置好了。
這就是我的回復,不過我估計嘛你們多半不會履行。但是沒關系,我這裡先提出來。
第一篇炮轟文,可能因為當時過於氣憤而用詞過重了,而這一篇,我敢打賭是心平氣和地寫的,有冒犯之還敬請諒解。
最後,我忽然想到,余曉玲小姐你也是靠敲字吃飯,我也是敲字吃飯,應該會有共同話語的吧。
起點級網絡寫手,賤宗首席弟子敬上!
2014年7月2日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