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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互換人生》 第41章 第 41 章

 要不是陸林希之前幫廠里爭取一個大單,其實城北服裝廠估計也得倒閉。

 這些服裝廠倒閉,廠里開不出工資,他只能出來另謀生路。

 可是整個T市各大廠日子過得都非常艱難,年初才有幾家廠倒閉,到了年尾,已經快有二十家了。他在市中心徘徊好幾天,愣是沒發現有哪個廠在招工。

 甚至因為T市治安太差,那些有錢人都不愿過來投資,生怕為本地人里的大羊。

 武應杰對此又恨又氣。

 陸觀華聽到他要找工作,想到兒的超市也要招人,就問他會什麼。

 武應杰在服裝廠干的是雜工,“在部隊開過車。在服裝廠做的是雜工。幫忙卸貨之類的。干的是力活。”

 司機可是高薪職業,一個蘿卜一個坑,武應杰到的晚,廠里已經有自己的司機,不到他。至于紉之類的細活,他也干不過那些專業裁。所以就像一塊磚,哪里需要哪里搬。

 陸觀華低頭想了想,“我跟你說句實話,我家在市中心租了個鋪面,要開超市。馬上要招人。但管事的是我閨的事,我不上手。這樣吧,你星期天到我家,讓面試一下。興許能給你安排一個工作。”

 武應杰眼睛一亮,“真的?”

 他在市中心逛了十幾天,沒看到一家招工。好不容易有個地方要招工人,哪怕是私人老板,也沒事。只要有活干就行。

 他下一秒反應過來,“你閨?”

 陸兄弟才28,就算18歲結婚生,孩子也才10歲。這麼點孩子就管事?這怎麼看都不靠譜啊。

 “當然是真的。”陸觀華見他不信,還從自己包里取出一份合同亮給他,“你看!我沒騙你。”

 合同容不能給他看,這是機,但外面的合同封面寫著四個大字“租賃合同”。最上面還有一排小字“為民國營商場”字樣。

 武應杰這才信了,“那行。我周末就去。”

 吃完飯,武應杰還陪他一起在站臺等公,等陸觀華上了公車,他才離開。

 回去這一路都很安生,陸觀華沒再遇到路匪。倒是有乘客提起“八歲小兒見義勇為”的事

 這些人不認識他閨,夸得特別起勁兒。

 【要是多一些這種見義勇為的人就好了。】

 【誰說不是呢。我這要不是到市中心有事,本不敢坐車。太嚇人了。】

 【我也是。】

 作者有話要說:上一章節不夠,我做了點小修改。

 陸觀華擔心兒被報復,謊稱兒見義勇為的經過是這樣的:小希在路過一條巷子時,看到混混攔住一個姑娘要錢。姑娘不肯給,混混搶了錢就跑,正好他跑的方向是我兒這邊,腳絆了對方一下,直接把人家摔骨折了。

 家屬區眾人不知道主殺了一個路匪,其余節不變。

 不好意思耽誤大家時間,為表歉意,這章給大家發紅包,謝謝大家支持,麼麼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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