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們進城時出示了李朝歌的令牌,衛軍轉達給李朝歌,李朝歌便知道了。
李朝歌不忍心讓這些人在大冬天白跑一趟,便在早朝上提出來這件事。
放假這天說這種事,無疑是很不討喜的。但是皇聽后,沉默片刻,讓人打開銅匭,將這份信取過來。皇在上首看信,許久沒說話,下面的人不知道皇心意,揣測道:“圣上,不知信中說了何事?”
皇合上信,看不出喜怒,淡淡說:“是張家強占耕地的事。”
大殿外一靜,片刻后,有人說道:“五郎、六郎宅心仁厚,不會做這種事,興許是誤會吧。”
二張兄弟在朝中如日中天,誰敢得罪他們,一聽到有人冤,立馬有臣子跳出來替二張兄弟辯駁。張燕昌渾不在意,收買土地算得上什麼稀罕事嗎,在場這些員,哪一個發家后不忙著置辦地產,收購商鋪?
許多人替二張兄弟說話,張彥之飛快看了最前方的李朝歌一眼,站出列,說道:“此事臣并不知曉,可能是惡奴假借張府的名義作惡。若確有其事,理應嚴懲,免得他們在外面敗壞張家的名聲。”
眾人都以為皇會輕輕放過,沒想到,皇卻說:“既然你們兄弟二人并不知曉,那回去后便好好查查吧。若是惡奴欺上瞞下,那就將惡奴打發走。土地能退則退,不能退就將錢補足。”
張燕昌吃了一驚,等反應過來后,背上立刻出了一層汗。張燕昌和張彥之應諾,慢慢退回隊列。其他人也被這個反轉嚇住,一時沒人敢說話。
皇又問:“前段時間張府門口被人寫字的事,查出來了嗎?”
李朝歌出列,說:“回稟圣上,臣已查清,寫字的是一個妖怪。”
皇聲音中聽不出緒:“確定是妖怪?”
“是。”李朝歌垂著眼睛,說,“只有妖怪,才能繞開侍衛和百姓的眼睛,一而再再而三在門上寫字。圣上放心,臣已經將此妖捉拿。”
顧明恪就站在不遠,但是他沒有彈,任由李朝歌將兇手定為“妖怪”。皇目掃過堂下眾人,沉沉問:“是什麼妖?”
李朝歌頓了頓,道:“此妖第一次現世,之前不曾記錄它的名字,為無名妖。”
李朝歌半垂著視線,皇也沒有再追問,頷首道:“那就這樣吧。”
太監見了,扯起嗓子,長長唱喏:“散朝。”
遠遠看去,紫微宮如同退的海岸,只不過涌上來的浪各不相同。最前面是朱紫卿相,然后是綠郎,最后面,才是青衫芝麻。
李朝歌回到鎮妖司后,點了遍花名冊,給眾人發了朝廷年禮食盒,便宣布放假。
風起云涌的垂拱二年,結束了。
眾人拿著食盒,歡歡喜喜回家過年。李朝歌留在最后,等人都走完了,才拿了封條,將張府的卷宗好,放到檔案室里。一旦了封條,就意味著這個案子定案了。
李朝歌看著格子里整整齊齊、微落了灰的卷軸,不由出神。以前接手的案子都是各種妖怪,唯獨這一次是人,從頭到尾沒有任何怪力神。可是,最后罪名卻是一只妖,其曰無名。
李朝歌看向窗外,天空蔚藍,一行鳥雀正從樹梢上飛過。世上哪來那麼多妖怪呢,真正的妖怪,其實藏在人心里。
外面傳來敲門聲,李朝歌回神,發現顧明恪站在門外,問:“你在忙嗎?”
李朝歌搖頭:“沒有。放完這個卷軸就沒事了。”
李朝歌鎖好檔案室,合上殿門,和他一起走向鎮妖司外。顧明恪問:“去劍南嗎?”
這是他們早就約定好的,可是現在,李朝歌想了想,搖頭道:“劍南不急著去,我想先去京城周邊看看。青云村是被我們發現了,所以能冤,但其他沒法出聲的地方,說不定還有冤。”
顧明恪頷首,自然沒有二話。李朝歌有些過意不去,說:“去劍南是游玩,去周邊卻是公差,都放假了我還連累你理公事……”
“無妨。”顧明恪止住的話,“出去玩什麼時候都可以,但是那些被掠奪了土地的百姓,卻未必等得到下一個冬天。我們走吧。”
李朝歌安下心,興致安排他們接下來的行程:“我們先回公主府換服,然后就出發。”
兩人說著話走遠了,過了一會,李朝歌問:“今日,你為何不拆穿我?”
“我為何要拆穿?”
“你分明知道,犯事的是人,本沒有無名妖。”
顧明恪抬頭向天空,天邊云層朵朵,圣潔而煊偉。顧明恪靜靜看了一會,說:“我一直想知道,法理和人如何周全。或許,這就是我來這里的意義吧。”
——《無名妖》篇完。
作者有話要說:第十個單元完,留言50個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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